磐石房屋登記辦理指南

磐石房屋登記由房屋所在地的房屋登記機構辦理。

基本介紹

  • 項目名稱:房屋登記
  • 辦事限制:無數量限制
  • 法律依據:建設部令第168號《房屋登記辦法》
  • 辦理程式:申請、受理、審核、記載於登記簿、發證
申請條件,申報材料,

申請條件

1、初始登記:房屋竣工驗收合格後可申請初始登記;
2、轉移登記:房屋發生買賣;互換;贈與;繼承、受遺贈;房屋分割、合併導致所有權發生轉移的;以房屋出資入股的;法人或其他組織分立、合併導致所有權發生轉移的;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可申請轉移登記。
3、他項權登記:以房屋設定他項權的可申請他項權登記。
4、變更登記:房屋所有權人姓名或者名稱變更的;房屋坐落的街道、門牌號或者房屋名稱變更的;房屋面積增加或減少的;同一所有權人分割、合併房屋的;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可申請變更登記。
5、註銷登記:房屋滅失的;放棄所有權的;他項權解除的;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可申請註銷登記。

申報材料

房屋登記申報材料:
1、初始登記: 2、轉移登記:
(1)登記申請書; (1)登記申請書;
(2)申請人身份證明; (2)申請人身份證明;
(3)建設用地使用證明; (3)房屋所有權證;
(4)建設工程符合規劃的證明;(4)證明房屋所有權發生轉移的材料;
(5)房屋已竣工的證明;(5)其它必要材料。
(6)房屋測繪報告;
(7)其它必要材料。
3、他項權登記:4、變更登記:
(1)登記申請書;(1)登記申請書;
(2)申請人身份證明;(2)申請人身份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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