磐石市衛生局

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及吉林市關於衛生工作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落實國家衛生事業發展的總體規劃和戰略目標,研究提出全市衛生事業發展規劃,制定社會衛生服務發展規劃和服務標準,指導衛生規劃的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磐石市衛生局
  • 隸屬:磐石市
  • 屬性:非盈利
  • 性質:事業單位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
(二)研究提出全市區域衛生規劃,統籌規劃與協調全市衛生資源配置,指導本地區域衛生規劃的制定和實施。
(三)研究制定全市農村衛生、婦幼衛生工作規劃和實施;指導初級衛生保健規劃和母嬰保健專項技術的實施。
(四)制定對人群健康危害嚴重的疾病防治規劃,組織對重大疾病的綜合防治。組織調度全市衛生技術力量,對重大突發疫情、病情實施緊急處置,防止和控制疫情、病情的發生、蔓延。
(五)監督管理傳染病、地方病防治和食品、職業、環境、放射、學校衛生工作;負責衛生許可證發放;負責職業衛生監督工作。
(六)研究指導全市醫療衛生機構改革工作;貫徹醫務人員執業標準;研究制定並監督實施醫療質量標準和服務規範。
(七)負責管理民辦非營利性醫療單位日常監督管理工作,協助登記機關規範其行為。
(八)依法監督管理血站的采供血及臨床用血質量。
(九)研究制定全市重點醫學科技、教育發展規劃;組織重點醫藥衛生科研攻關;指導醫學科技成果的普及套用和新技術開發。
(十)制定全市衛生人才發展規劃;組織實施國家衛生人員知道也道德規範;貫徹執行國家衛生機構編制標準和衛生技術人員資格認定工作。
(十一)貫徹落實國家中醫藥工作方針、政策和法規;制定全市中醫藥事業發展規劃;推進中醫藥的繼承與創新工作,促進中醫藥現代化。
(十二)在指導全市醫學衛生方面政府與民間的多邊、雙邊合作交流和衛生援外工作;組織參與國內和國際組織倡導的重大衛生活動。
(十三)承擔市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和紅十字會日常工作。
(十四)負責對各醫療我山大王財務進行監督與審計。
(十五)承辦市政府及上級衛生行政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內設機構

根據以上職責,市衛生局設4個職能科:
(一)醫政科(紅十字會辦公室)
研究指導醫療和中醫機構改革;組織實施醫療和中醫機構發展規劃;貫徹醫療機構管理法規和服務標準;執行醫務人員執業標準;研究制定並實施地方醫療質量標準和服務規範;監督醫療和中醫機構醫療服務質量;依法監督管理血站、采供血和臨床用血質量;協助有關地方和部門對重大人員傷亡事件組織緊急救護;負責醫療糾紛信訪工作;對全市醫療廣告實施監督審查;指導和組織醫療單位開展徵兵、招生體檢工作。負責民辦非營利性醫療單位成立、變更、註銷登記和年檢查的初審和日常活動的監督指導;協助登記管理機關查處民辦非營利性醫療單位的違紀行為;全同有關部門指導民辦非營利性醫療單位的清算事宜。研究擬定重點醫學科技發展規劃,確定衛生科技優先發展領域,組織協調重點醫藥科研攻關,推動、指導醫學科技成果、新技術的普及及套用工作。研究擬定醫學教育規劃;對在職衛生技術人員規範化培訓和繼續醫學教育實施管理及考核;制定重點醫學人才、短缺人才培訓規劃;組織實施社區衛生技術人員及農村衛生技術人員培訓工程。負責醫學教育機構、科研機構的審核及管理。指導醫學衛生情報信息工作。負責醫用計量標準、器具的管理。指導醫學教育工作。研究擬定農村衛生、社區衛生服務發展規劃和服務標準;指導初級衛生保健規劃的實施;研究市區基層衛生服務體系的改革。承擔市紅十字會辦公室日常工作。
(二)預防保健科(磐石市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辦公室)
組織實施和執行國家、省、市頒布的有關衛生監督行政法律、法規;組織、協調、管理全市衛生監督工作,制定衛生監督工作目標、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食公共衛生等監督工作的考核、評價、監察;負責全市衛生監督人員的培訓、考核、資格認證;負責職業衛生監督;負責各類衛生監督行政案件的審批和行政控制;依法組織對重大衛生監督案件、重大突發事件的調查處理並做出控制;受理衛生監督行政案件的複議;受理民眾來信來訪、投訴舉報;對預防性健康檢查單位進行管理;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擬定傳染病、地方病、慢性非傳染性疾病及與公共衛生相關疾病的防治規劃和措施;組織對重大傳染病、地方病的綜合防治;組織調度全市的技術力量,對重大突發疫情、病情實施緊急處置,防止和控制疫情、疾病的發生和蔓延;協調健康教育工作。擬定婦幼衛生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質發展的規劃、政策、措施和技術標準;監督母嬰保健專項技術的實施。承辦市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日常工作。
(三)計畫財務審計科
研究提出衛生事業發展規劃;統籌規劃與協調全市衛生資源配置;知道監督全市衛生規劃的制定和實施;知道全市衛生財務管理;研究提出醫療衛生服務價格建議;對定點醫院的醫療保障制度進行巨觀管理;負責全市衛生信息和統計工作;負責局機關及直屬單位財務管理、審計、基本建設、裝備、國有資產管理工作。
(四)綜合科
負責局機關中層幹部和直屬單位領導幹部考核、管理,擬定任免方案;負責全系統黨的基層組織建設,宣傳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設和行風建設,黨的紀檢和行政監察工作,統戰、老幹部管理、綜合治理工作;工會、共青團、婦委會、計畫生育工作;負責局機關黨務工作。協調處理局機關日常政務、事務;負責文字綜合、調查研究、信息處理、負責重要會議的組織和會議決定事項的督辦;負責文秘檔案、保密、安全保衛、提案議案處理、來信來訪、接待和外事管理工作。研究擬定全市衛生人才發展規劃;負責局機關機構編制和公務員管理;負責醫療衛生單位人事管理、勞動工資、保險福利、機構編制、統計報表、考核獎懲、職稱晉升和專業技術人員管理等工作;負責全市衛生技術人員的資格認定工作;市直衛生系統技術工人考核認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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