磐石市國土資源管理局

貫徹執行國家土地資源管理的法律法規,研究撰寫與法律、規章有關的相配套的規範性檔案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深化土地資源管理體制和土地資源使用制度改革方案;負責有關行政複議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磐石市國土資源管理局
  • 類型:管理局
  • 對象:國土資源
  • 地理位置:磐石市
  • 職責:負責轄區內耕地的保護工作
  • 機構:綜合科等
主要職能,內設機構,直屬機構,地圖信息,

主要職能

組織編制土地資源利用和國土後備資源開發復墾規劃、計畫、監督檢查規劃、計畫的執行情況,制定並貫徹落實各類建設用地計畫指標,參與擬報市以上人民政府審批的城鎮總體規劃參與工作。
監督檢查土地資源行政執法和土地資源規劃執行情況;負責全市國有土地執法監察工作,依法保護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權益;承辦和組織調查處理土地權屬糾紛和土地違法案件。
一管理全市土地資源的城鄉地籍、地政及調查、統計、定級、登記、發證工作;執行土地定級、估價標準及全市土地調查計畫;建立健全土地資源統計制度和土地資源動態信息監測體系。實行地籍管理技術規程,負責全市土地資源信息系統建設,會同有關部門進行土地估價;負責全市地籍測繪工作。
負責轄區內耕地的保護工作,劃定和保護基本農田,對占用農用地的建設項目進行預審;負責農用地轉用的初審和報批工作;組織轄區內土地開發整理和耕地復墾工作。
負責全市土地徵用,國有土地劃撥、出讓、作價出資工作;租賃已批建設用地,存量國有土地;對劃撥方式取得的國有土地使用權的轉讓、出租、抵押補辦出讓手續;承辦由市政府審批建設用地的審查,報批和市以上人民政府審批建設用地申報工作;會同市政府有關部門組織國有土地使用權的招標、拍賣工作。
貫徹執行有關土地市場管理的法律規章,管理和規範土地市場,負責對有償取得土地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等的權屬管理和監督檢查;對國有土地使用權作價出資、入股和租賃等實施資產管理;協助財稅部門做好土地稅費的徵收工作。
組織開展土地資源的對外合作與交流,負責全市土地資源科學技術和宣傳工作,組織、指導土地資源幹部培訓;協調、指導全市土地資源的交流與合作;指導全市土地資源管理系統的隊伍建設。
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綜合科
協調和處理機關日常政務、事務及服務工作;負責有關檔案起草、重要會議的組織、檔案處理、秘書事務、調研、信息綜合、新聞宣傳、檔案、信訪、保密、機關保衛、印信、接待、車輛使用、管理,後勤服務及機關資產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及直屬單位幹部人事、勞動工資、機構編制、教育培訓和離退休幹部管理工作;組織撰寫有關財務審計制度,對直屬單位的財務和國有資產進行監督管理;承擔財政撥給的辦公費用和其它資金管理工作;對各項行政事業收費進行財務監督審計管理;對土地資源管理相關費用徵收和使用進行監督;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黨群工作。
耕地保護土地利用科
負責農地轉用和徵用管理及審查報批;負責基本農田保護和耕地儲備庫建設;負責農地用途管制、農村集體非農土地使用權的流轉管理;擬定耕地特殊保護和鼓勵耕地開發,農地保護和土地整治政策;擬定未利用土地開發、土地整理、土地復墾和開墾耕地的規定並組織實施。
負責國有土地使用權劃撥,出讓、轉讓、作價出資、抵押和租賃工作;執行國家國有土地劃撥使用目錄指南和鄉(鎮)村用地管理辦法,指導農村集體、非農土地使用權的流轉管理;負責擬定政府收購土地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負責國有土地儲備庫建設,管理和規範土地市場,制定國有土地招標、拍賣方案並組織實施。
監察科
負責宣傳貫徹有關土地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研究擬定與法規、規章有關的相配套的規範性檔案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土地資源管理規範性檔案的審查;辦理有關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的應訴事宜;起草綜合性土地資源管理的有關政策,對執行和遵守土地資源法律法規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組織開展對土地規劃、農地轉用、土地徵用、土地資產處置、土地使用權交易行為的監督檢查;依法查處土地違法案件,提出和下達對違法案件的處置意見。
地籍科(內設)
負責全市地籍管理辦法以及土地調查、動態監測、地籍調查、土地登記、土地統計技術標準的擬定;組織全市土地利用現狀調查、地籍權屬調查、變更調查及土地統計;負責土地確權、登記、發證和權屬管理,依法調查處理土地權屬糾紛;負責土地資源信息系統建設和管理;組織土地定級、基準地價、標定地價評測,指導評估機構從事土地評估,確定土地使用權價格。
規劃科(內設)
研究擬定國土開發整理的有關政策並組織實施,編制國土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擬定土地供應政策,基本農田保護、土地復墾、土地整理、未利用土地開發等專項規劃;編制全市土地資源規劃,監督檢查各類規劃和計畫的實施情況;負責徵用徵收土地的預審、土地資源綜合統計;參與對鄉鎮總體規劃的審核。

直屬機構

鄉鎮土地管理所
宣傳、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土地管理的法律法規、方針政策,以及市、縣依據國家法律法規作出的有關土地管理的決定和措施。
參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及其他專項規劃的編制和實施工作。
具體實施基本農田劃區定界工作、耕地保護特別是基本農田保護工作;協助編制土地開發、整理、復墾計畫,並對實施情況進行監督管理。
負責農村居民建房用地的報批及批准後的組織實施和監督管理工作;協助做好農用地轉用、集體土地徵收徵用、具體建設項目供地等有關材料的組織和呈報工作。
協助做好土地評估、土地交易工作。
配合做好土地調查、統計和動態監測工作,協助做好有關地籍調查、土地登記發證工作,協助調查處理土地權屬糾紛。
開展土地執法巡查,及時發現、制止和報告土地違法行為;配合上級國土資源部門做好土地違法案件的調查核實、取證和處理工作。
做好土地信訪接待工作,及時調處和化解矛盾。發現重大上訪苗頭,及時向當地黨委、政府和上級國土資源部門報告。
承辦上級國土資源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土地監察大隊
組織對本行政區內土地管理法律法規的執行和遵守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組織開展對制定和執行土地利用總體規划進行監督檢查;對農用地轉用、土地徵收徵用、耕地保護、土地登記發證、土地資產處置、土地使用權交易行為的報批和實施過程進行全程監督檢查;
直接查處單位和部門違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規的行為和其他重大土地違法行為;
按規定職責和程式配合紀檢、監察、公安、檢察、法院等機關或部門依法追究土地違法行為當事人的黨紀政紀責任和治安責任、刑事責任,依法實施土地違法行政處罰的執行;
擬定全市土地執法監察有關規章制度和防範土地違法行為發生的政策性措施;負責落實土地執法監察報告備案、動態巡查等相關規章制度;負責違法案件的統計、分析和通報工作;
組織全市執法監察人員相關的業務培訓工作;
承辦市人民政府和市國土資源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土地估價所
承擔政府職能性、公益性、社會服務性的土地評估,落實政府職能所需的評估。
出讓或國家收回土地的評估。
轉讓、出租、抵押、作價入股土地的評估。
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或有限責任公司涉及的土地評估。
企業兼併、破產、清產核資涉及的土地評估。
徵收土地稅費涉及的土地評估。
地價諮詢。
土地收儲中心
協助市土地收購儲備委員會確定嚴禁劃撥土地使用權隱形交易,切實壟斷土地一級市場制定相關政策和措施。
根據政府的要求制定收購儲備年度工作計畫。
研究確定土地收購儲備地塊及土地收購價格,並報市政府審批。
討論研究收購儲備土地的拆遷、土地平整等有關事宜。
研究制定擬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地塊的用途、年限、出讓方式、時間和其它條件等方案;根據土地估價結果和政府產業政策綜合確定標底或者底價,報市政府批准後,組織實施。
研究制定其它土地收購儲備、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工作的有關事宜,並根據市土地儲備委員會的要求,作好與相關部門協調工作。
土地整理中心
負責擬定土地開發整理方面的規章制度,編制全市土地開發復墾整理規劃;負責全市廢棄在礦磚場用地、未利用地、灘涂、閒散土地、中低產田改造、水毀土地的復墾、復耕、調查、登記、建檔等工作;負責開發復墾土地項目的申報、審批、實施、檢查和驗收及鄉村開發復墾土地工作的服務;協調、組織管理工作;負責爭取資金及耕地開墾費的撥付、使用監督管理工作。
地籍事務中心
負責城鄉建設用地土地登記的地籍勘丈、權屬調查、土地登記初審工作;負責全市土地權屬變更登記的地籍勘丈、權屬調查、土地登記初審工作;負責土地他項設定登記初審工作;負責土地證書管理和地籍調查成果的跟蹤、管理、更新工作。

地圖信息

地址:康復路與石城大街交叉口西50米

地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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