磐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磐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是主管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的縣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磐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 部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 性質:機關
  • 內設機構:辦公室
  • 所在地磐安縣
  • 主要職責:負責全縣人力資源開發的綜合管理
機構介紹,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下屬單位,領導班子,

機構介紹

磐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作為主管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的縣政府工作部門,統籌管理全縣人事勞動力資源開發利用和就業,職業技能培訓教育和鑑定,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失地農民保障、農村養老等社會保險工作;負責企業職工工資巨觀調控,勞動關係調整和勞動保障監察工作。

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有關人事工作以及勞動社會保障工作方針、政策和法規,並進行監督檢查;根據本縣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制定全縣人才開發、勞動和社會保險事業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2、負責研究制定貫徹上級關於人事制度改革的實施辦法並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協調指導全縣企業人事制度改革工作,參與機構改革和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工作。3、負責全縣國家機關推行國家公務員制度工作。貫徹執行《國家公務員暫行條例》和省市有關推行國家公務員制度實施辦法,依法對全縣國家公務員進行綜合管理。4、綜合管理全縣專業技術人員,貫徹執行國家關於專業技術人員管理的政策法規,研究制定我縣專業技術人員隊伍建設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專業技術職務(資格)制度的綜合管理工作,推行專業技術執業資格制度。負責學術和技術帶頭人、享受政府特殊津貼人員和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的選拔、推薦、管理服務工作。5、負責全縣人力資源開發的綜合管理,貫徹執行上級關於人才流動和人才市場管理的政策規定。發展、規範人才市場,綜合管理人才流動服務機構。負責國家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及特殊人員的交流調配;負責全縣應屆大中專畢業生(除師範院校)的就業指導與管理工作。7、負責全縣轉業軍官接收、安置和隨調(遷)家屬的安置協調工作。8、綜合管理政府獎勵表彰工作。承辦以縣政府名義進行的行政獎勵。負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行政懲戒與申訴、控告工作。承辦縣政府任免事項。9、綜合管理全縣國家公務員的教育培訓和企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管理人員繼續教育工作。負責機關事業單位技術工人管理和晉升技術等級資格認定。10、負責全縣引進國外人才智力工作。管理協調外國專家工作;歸口管理全縣出國(境)培訓工作。11、統籌管理全縣勞動力資源開發利用和就業安置工作,規劃和指導勞動力市場,負責國家規定的勞動力安置和勞動力調配工作。12、實施勞動監察。負責處理、調解、仲裁人事、勞動爭議。13、綜合管理全縣機關、事業單位、城鎮職工及農村有關養老失業、醫療、工傷、生育的社會保險工作。制訂全縣社會保險基金收繳、支付、管理、運營的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對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和監督。14、組織實施企業職工工作時間、休息休假、職工福利制度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勞動保護政策。15、綜合管理全縣職業技能開發工作,規劃指導就業前的職工技能培訓、在職職工的技能、等級培訓及失業人員、企業下崗職工再就業培訓工作,組織實施勞動預備制度;實施技能、等級鑑定,組織勞動、職業技能競賽。16、承辦縣委、縣政府及上級業務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內設機構

辦公室
主要職責:1、負責綜合協調、督促檢查和相關考核工作;2、負責文字秘書工作;3、負責信息、信訪和聯繫鄉鎮工作;4、負責後勤服務和對外接待工作;5、負責局機關財務管理工作;6、完成局交辦的其它工作。
公務員管理科
主要職責:1、負責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綜合管理工作;2、負責機構編制日常管理和事業單位登記管理工作;3、負責軍轉幹部安置和企業軍轉幹部管理服務工作;4、負責事業單位增人計畫的審核工作,配合做好事業單位的改革改制工作;5、完成局交辦的其它工作。
職稱教育科
主要職責:1、負責全縣專業技術職務制度改革工作,綜合管理全縣專業技術人才隊伍;2、負責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審核和推薦工作;3、負責中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聘任管理工作;4、負責專業技術職務和執業資格考試工作;5、負責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的綜合管理工作;6、負峽國外智力引進和專家管理工作;7、完成局交辦的其他工作。
工資福利科
主要職責是:1、綜合管理行政機關、事業單位工資福利工作和分配製度改革;2、負責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包括幹部、工人)退休審批和離退休費審核;3、負責有關工作人員工齡和參加工作時間確認;4、負責全縣最低工資標準的確定和報批;5、完成局交辦的其他工作。
社會保險科
主要職責是:1、負責社會保險政策的社保政策制訂和組織實施工作;2、負責社會保險制度的檢查落實和匯總報告工作;3、負峽社保基金監督和特殊項目列支審核報批工作;4、負責工傷事認定工作;5、負責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藥店資格審查認證工作;6、完成局交辦的其它工作。
勞動保障科
主要職責是:1. 負責勞動保障政策的制訂和組織實施工作;2. 負責基層勞動保障服務機構的業務指導和考核工作;3. 負責就業指導、培訓及信息統計工作;4. 負責因工、因病勞動能力程式鑑定;5. 負責企業職工提前退休工種審定和退休(退職)手續的審批工作;6. 負責企業職工招收調動、再就業手續辦理工作;7. 負責職業介紹機構資格審核工作;8. 完成局交辦的其它工作。
仲裁法規科
主要職責:1、負責依法行政工作規劃的制訂和組織實施工作;2、負責相關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和諮詢工作;3、負責人事、勞動爭議的預防和仲裁工作;4、負責處理行政複議、行政訴訟案件;5、完成局交辦的其它工作。
人才中心
主要職責:1. 參與制訂全縣人才工作政策,完成縣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交辦的相關工作;2. 負責專業技術人才和人才智力管理服務工作;3. 負責大中專畢業生就業指導和企業人才引進工作;4. 負責人事代理和檔案管理工作;5. 完成局交辦的其它工作。
信息中心
主要職責:1、制定社保信息系統的建設標準、工作制度和技術規範;2、負責信息系統的運行管理和安全、保密工作;3、負責信息系統的網路資料庫、門戶網路及內部辦公系統的建設、維護;4、負責地稅、銀行、醫院、藥店、社區聯網的數據維護和安全運行;5、完成局交辦的其它工作。
培訓中心
主要職責:1、公務員更新知識和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培訓;2、計算機套用能力和省英語等級培訓;3、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技能培訓;4、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技能培訓;5、職業技能鑑定。
勞動監察大隊
主要職責是:1、做好勞動保障監察規範管理工作;2、做好勞資糾紛調處和案件查處工作;3、做好勞動保障書面審查工作。

下屬單位

縣社會保險事業管理中心
統一管理全縣機關、事業單位、企業單位和個體參保人員的基本養老、基本醫療、工傷、生育、失業保險的各項業務和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城鎮居民醫療保險、被征地農民基本生活保障和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核定各項保險參保單位和人員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標準;審核各項保險和被征地農民基本生活保障待遇資格;審定並支付各項社會保險和保障待遇;開展各項社會保險的調查、宣傳和諮詢服務工作。
磐安縣就業管理服務處
主要職責:1、全縣城鎮勞動力就業管理和服務,開展職業指導、職業介紹,發布職業供求信息;2、負責全縣失業保險基金的收繳、支付和管理;3、貫徹落實就業再就業優惠政策,組織實施失業保險制度,提供就業政策法規諮詢;4、負責人力資源市場的開發和建設,做好對外勞務合作和農村勞動力的轉移就業工作;5、做好失業人員就業前培訓,組織農村勞動力開展技能培訓;6、開展勞動事務代理工作,負責對勞務派遣機構和職業中介機構的業務指導和綜合管理工作。

領導班子

陳新忠黨組書記、局長主持局全面工作;負責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改革和本系統黨風廉政建設等工作;聯繫局辦公室。 章曉明黨組副書記、副局長協助局長做好養老、醫療、工傷、生育保險和被征地農民基本生活保障、信息化建設、局財務管理等工作;分管社會保險科,聯繫信息中心(12333諮詢服務中心)社會保險事業管理中心。
徐金平黨組成員、副局長協助局長做好人才開發、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工資福利、老幹部、機關工會、退休人員管理、檔案管理等工作;分管工資福利科、人才開發科,聯繫人力資源管理辦公室、檔案管理中心。
馬瑞芬黨組成員、紀檢組長、監察室主任協助局長做好局機關和下屬單位黨建、紀檢監察、勞動人事爭議處理、依法行政、宣傳教育、陽光政務、作風建設和督查、基金監督、共青團、婦聯、計畫生育等工作;分管仲裁法規科、督查科,聯繫勞動人事仲裁院、工傷認定中心。
馬曉華黨組成員、副局長協助局長做好公務員管理、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軍轉、平安創建(綜合治理)、信訪(提案議案辦理)、信息、保密、統計、片區建設、節能降耗等工作,分管局辦公室、公務員管理科,聯繫職業技能鑑定和人事考試培訓中心。
曹茂亮黨組成員、就業促進科科長、就業管理服務處主任協助局長做好就業創業、失業保險、職業技能培訓、服務業培訓、殘疾人就業保障、聯繫鄉鎮等工作聯繫人力資源市場和失業人員創業園。
許春雷黨組成員、勞動監察大隊大隊長協助局長做好勞動保障監察、安全生產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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