碭山縣文化旅遊體育局是碭山縣機構改革組建的新部門,為碭山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主要職責,辦公地址,
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黨的文化工作方針政策,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文化文物、旅遊和體育政策措施、法律法規規章,研究擬訂我縣有關政策措施。
(二)統籌規劃文化文物事業、文化產業、旅遊業和體育事業發展,擬訂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推進文化、旅遊、體育融合發展,推進文化、旅遊和體育體制機制改革。
(三)管理全縣性重大文化活動,指導重點文化、體育設施建設,組織全縣旅遊整體形象推廣,促進文化、旅遊、體育產業對外合作和國際市場推廣,制定旅遊市場開發戰略並組織實施,指導、推進全域旅遊。
(四)指導、管理文藝事業,指導藝術創作生產,扶持體現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具有導向性代表性示範性的文藝作品,推動各門類藝術、各藝術品種發展。
(五)負責公共文化事業發展,推進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和旅遊公共服務建設,深入實施文化惠民工程,統籌推進基本公共文化服務標準化、均等化。組織推進廣播電影電視領域的公共服務,組織實施廣播電影電視重大工程及重點基礎設施建設,扶持農村和貧困地區廣播電影電視建設和發展。
(六)指導、推進文化文物和旅遊科技創新發展,推進文化文物和旅遊行業信息化、標準化建設。
(七)負責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推動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傳承、普及、弘揚和振興。
(八)統籌規劃文化產業和旅遊產業,組織實施文化和旅遊資源普查、挖掘、保護和利用工作,促進文化產業和旅遊產業發展。
(九)指導文化、旅遊、體育市場發展,負責縣級文化、廣電、新聞出版、旅遊、體育行政審批、行政執法等行政管理工作,對文化、廣電、新聞出版、旅遊和體育市場經營進行行業監管,推進文化、旅遊、體育行業信用體系建設,依法規範文化、廣電、新聞出版、旅遊和體育市場。
(十)監管全縣廣播影視節目、衛星電視節目收錄、通過信息網路向公眾傳播視聽節目等;按規定負責對從事廣播電視節目製作和演藝活動的民辦機構的監管;履行廣電、移動電信、網際網路融合中的相關管理職能;管理全縣電影市場,研究制定市場管理辦法並監督實施,指導全縣電影發行放映網的建設和綜合平衡工作。
(十一)組織推進新聞出版領域的公共服務;審核報批新建出版單位和出版物發行單位、音像製品和電子出版物複製單位、報(刊)業集團和著作權集體管理及涉外代理等機構;審核報批新聞出版中外合資企業和中外合作企業的設立;對全縣著作權保護實施監督,查處侵權盜版行為;協助管理駐碭記者站,發放記者證;對出版物及數字出版物的出版、印刷和複製、發行等新聞出版活動實施監督管理;查處違禁、非法出版物和出版、印刷、複製、發行單位的違法違規活動;在縣“掃黃打非”領導小組領導下開展“掃黃打非”工作。
(十二)指導全縣文化旅遊體育和新聞出版廣播電視市場綜合執法,組織查處全縣性、跨區域文化、文物、出版、廣播電視、電影、旅遊、體育等市場的違法行為,督查督辦大案要案,維護市場秩序。
(十三)綜合管理文物、博物館事業,指導文物保護、搶救、考古發掘、鑑定和利用等工作,依法監督管理文物市場。
(十四)指導、管理文化文物和旅遊對外交流、合作和宣傳、推廣工作,企業文化文物和旅遊交流活動。
(十五)加強體育公共服務、多元化服務體系建設;推行全民健身計畫,協調、組織民眾性體育活動的開展,開展國民體質監測;指導公共體育設施的建設,負責公共體育設施的監督管理;指導和推進青少年體育工作,加強體育後備人才建設;指導全縣體育產業發展和經營活動,負責全縣體育彩票發行工作。
(十六)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辦公地址
碭山縣桃源居二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