碭山縣應急管理局是碭山縣機構改革組建的新部門,為碭山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碭山縣應急管理局
- 所屬地區:碭山縣
- 所屬部門:碭山縣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職能轉變,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等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組織編制縣應急體系建設、安全生產和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監督執行國家和省、市相關標準及規程。
(二)指導全縣應急預案體系建設,建立完善事故災難和自然災阿棗乎精害分級應對制度;組織編制縣總體應急預案和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專項預案,並開展預案演練;承擔縣應對重大災害指揮部工作,指導協調應對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和綜合防災減災救災;建立預警和災情報告制度,依法發布災情和預警信息;組織開展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調查評估。
(三)統籌森林、草原火災撲救、水旱災害、地震和地質災害、生產安全事故等專業應急救援力量建設,協調指揮各類應急專業隊伍,銜接解放軍和武警部隊參與應急救援。
(四)組織協調消防監督、火災預防。
(五)制定並實施應急物資儲備和應急救援裝備規劃,組織調配各類應急物資裝備;指導協調有關職能部門嚴格履行自然災害和安全生產事故的防治與救援職責。
(六)負責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指導協調、監督檢查縣有關部門和鎮(園區)安全生產工作,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巡查、考核。
(七)監督檢查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依法查處生產經營單位非法違法行為;指導監督中央、省、市駐碭企事業單位安全生產工作。
(八)依法組織並指導監督安全生產準入制度的實施;依法組織指導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監督事故查處與責任追究的落實;監督管理全縣危險化學品、非煤礦山和煙花爆竹安全生產工作。
(九)負責應急管理、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和培訓,組織指導相關科學技術研究、推廣套用和信息化建設;開展對外交流與合作。
(十)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職能轉變
縣應急管理局應加強、最佳化、統籌全縣應急能力建設,構建統一領導、權責一致、權威高效的應急能力體系,推動形成統一指揮、專常兼備、反應靈敏、上下聯動、平戰結合的中國特色應急管理體制。一是堅持以防為主、防抗救結合,堅持常態減災和非常態救災故估歸相統一,努力實現從注重災後救助向注重災前預防轉變,從應對單一災種向綜合減災轉變,從減少災害損失向減輕災害風險轉變,提高應急管理水平和防災減災救災能力,防範化解重特大安全風險。二是堅持以人為本,把確保人民民眾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確保受災民眾基本生活,加強應急預案演練,增強全民防災減災意識,提升公眾知識普及和自救互救技能,切實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三是樹立安全發展理念,堅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完善安全生產責任制,堅決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
(十二)有關責任分工
1.與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縣農業農村局(縣水利局)、縣林業局等部門在自然災害防救方面的職責分工。
(1)縣應急管理局負責組織編制縣總體應急預案和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專項預案,綜合協調應急預案銜接工作,組織開展預案演練。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指導自然災害類應急救援;組織協調較大災害應急救援工作,並按許可權作出決定;承擔縣應對重大災害指揮部工作,協調縣委、縣政府指定的負責同志組織特別重大、重大災害應急處置工作。組織編制綜合防災減災規劃,指導協調森林和草原火災、水旱災害、地震和地質災害等相關防治工作;會同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縣農業農村局(縣水利局)、縣林業局等有關凳端殼部門健全自然災害信息資源獲取和共享機制,依法統想請膠一發布災情。開展多災種和災害鏈綜合監測預警,指導開展自然災害凳連妹汽綜合風險評估。負責森林和草原火情監測預警工作,發布森林和草原火險、火災信息。
(2)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落汽榜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地質災害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並指導實施;組織指導協調和監督地質災害調查評價及隱患的普查、詳查、排查;指導開展群測群防、專業監測和預報預警等達格辨工作,指導開展地質災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擔地質災害應急救援的技術支撐工作。
(3)縣農業農村局(縣水利局)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洪水乾旱災害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並指導實施;承擔水情旱情監測預警工作;組織編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禦洪水抗禦旱災調度和應急水量調度方案,按程式報批並組織實施;承擔防禦洪水應急搶險的技術支撐工作;承擔颱風防禦期間重要水工程調度工作。
(4)縣林業局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依據職責組織編制森林、草原火災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並指導實施;指導開展防火巡護、火源管理、防火設施建設等工作;組織指導國有林場林區和草原開展防火宣傳教育、監測預警、督促檢查等工作。
(5)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縣農業農村局(縣水利局)、縣林業局等部門,根據工作需要可以提請縣應急管理局,以縣應急指揮機構名義部署相關防治工作。
2.與縣發改委(縣糧食和物資儲備局)在救災物資儲備方面的職責分工。
(1)縣應急管理局負責提出救災物資的儲備需求和動用方案,組織編制救災物資儲備規劃、品種目錄和標準,會同縣發改委(縣糧食和物資儲備局)等部門確定年度購置計畫,根據需要下達動用指令。
(2)縣發改委(縣糧食和物資儲備局)根據救災物資儲備規劃、品種目錄和標準、年度購置計畫,負責救災物資的收儲、輪換和日常管理,根據縣應急管理局的動用指令按程式組織調出。
(2)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地質災害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並指導實施;組織指導協調和監督地質災害調查評價及隱患的普查、詳查、排查;指導開展群測群防、專業監測和預報預警等工作,指導開展地質災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擔地質災害應急救援的技術支撐工作。
(3)縣農業農村局(縣水利局)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洪水乾旱災害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並指導實施;承擔水情旱情監測預警工作;組織編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禦洪水抗禦旱災調度和應急水量調度方案,按程式報批並組織實施;承擔防禦洪水應急搶險的技術支撐工作;承擔颱風防禦期間重要水工程調度工作。
(4)縣林業局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依據職責組織編制森林、草原火災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並指導實施;指導開展防火巡護、火源管理、防火設施建設等工作;組織指導國有林場林區和草原開展防火宣傳教育、監測預警、督促檢查等工作。
(5)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縣農業農村局(縣水利局)、縣林業局等部門,根據工作需要可以提請縣應急管理局,以縣應急指揮機構名義部署相關防治工作。
2.與縣發改委(縣糧食和物資儲備局)在救災物資儲備方面的職責分工。
(1)縣應急管理局負責提出救災物資的儲備需求和動用方案,組織編制救災物資儲備規劃、品種目錄和標準,會同縣發改委(縣糧食和物資儲備局)等部門確定年度購置計畫,根據需要下達動用指令。
(2)縣發改委(縣糧食和物資儲備局)根據救災物資儲備規劃、品種目錄和標準、年度購置計畫,負責救災物資的收儲、輪換和日常管理,根據縣應急管理局的動用指令按程式組織調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