碎身刑是針對犯人的典型的西方死刑,主要在土耳其、中東和亞洲、羅馬等地區使用,它的產生與西方人酷愛擺弄機械密切相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碎身刑
- 對象:犯人
- 位於:西方
- 使用地區:土耳其、中東人利亞洲人、羅馬
操作方法,運用範圍,
操作方法
在古代,碎身刑是常用的刑罰之一,尤其是在用車輪刑的時候經常會撕碎人體。古代的車輪刑與中世紀和1789年前請王朝的車輪刑有很大的不同,後者的關鍵是要將犯人活生生地一切兩半,輪盤只作陳屍之用。
而在古代,輪盤在碎身刑中起很大的作用。輪盤的直徑可大可小,通過搖動一旁的手柄,輪盤可以圍繞中間的軸旋轉,有時手柄需要幾個人一起搖動。輪盤的特別之處亦在於它的厚度,一個人正好能夠平躺於其上,輪盤不會嫌窄。一般先把犯人的腳給固定住,然後把他展開,將他的雙臂舉過頭頂固定起來,這樣完全可以符合人體的曲線,犯人的身體整個向後彎成弓形,角度就要著輪盤本身的弧度了。犯人赤裸著身體,輪盤每轉一圈,固定在地面上的鐵刺就會剮下一條肉來,轉了十來自後,犯人基本上就被扯碎了。
還有的輪盤直徑比較小,但是輪盤本身就帶有尖刺。每轉一圇,犯人都要從構燃的炭火上經過。
馬克西曼下令用輪盤刑處死聖卡特琳,不過卡特琳沒有死在輪盤上,因為這位十九歲的貞女最終還是被砍了頭。薩布萊神父在《聖人的生活》一書中寫道:“馬克西曼想用一台多輪盤機子撕碎聖女.輪盤上滿是刀和鐵刺。劊子手把卡特琳綁了上去,但是剛想轉動機子時.它就壞了。”
運用範圍
碑身刑有時也用鐵鉤,由劊子手行刑。例如土耳其人,16和18世紀時就很喜歡用這樣的行刑辦法。犯人躺在一塊板子或一張平台上,展開後綁好四肢,固定好以後,劊子手就用鐵耙或尾端帶有鐵鉤的叉子依次把下他肋骨、鎖骨和肩昨骨上的肉。
中東人利亞洲人經常使用這類刑罰。在小亞細亞的古國利卡奧尼亞,聖桑迪特和她的孩子聖西爾就是被鐵耙耙死的,耙得內臟都露出來了。
在羅馬,一直到公元4世紀,很多基督教徒部死於鐵構之手,公元4世紀以後,這種刑罰徹底消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