硬質容器冷凝水殘留屬於學科專有名詞。
出現冷凝水的原因,濕包的定義,硬質容器濕包的後果,硬質容器濕包操作性原因,硬質容器濕包的對策,
出現冷凝水的原因
-- 硬質容器所裝載的大多是金屬器械,而金屬比熱較大容易在滅菌中產生較多冷凝水;
-- 硬質容器一般由金屬或塑膠材質製成,金屬和塑膠不能進行“毛細作用”(棉布、紙等軟質包裝材料可以);
-- 產生的冷凝水只能從閥門等開口揮發,相對軟質包裝材料而言受到一定的限制。
濕包的定義
對於滅菌物是金屬器械時,當(M3-M2)/M2*100%<0.2%時,測試通過(EN868-8附錄F,裝載乾燥測試)。
-- M2,滅菌前硬質容器的總重(器械+容器);M3,滅菌後硬質容器的總重(器械+容器+冷凝水);
-- M3-M2即冷凝水的重量;
-- 如果滅菌前硬質容器總重為10Kg的話,冷凝水的質量不超過20g(即20mL)即為通過。
硬質容器濕包的後果
與軟質包裝材料不同,硬質容器的“濕包”只要不出現在無菌屏障系統處時,不一定會帶來無菌屏障的丟失。也有認為冷凝水長時間與硬質容器內的器械接觸可能造成後者的損壞,對此美國國家規範AAMI ST79尚未給出具體性的建議。
硬質容器濕包操作性原因
硬質容器“濕包”的原因比較複雜,可包含但不局限於下面的原因:
-- 超載,根據EN868-8規定器械與硬質容器的總重不超過10Kg;
-- 器械擺放不均勻、局部金屬器械過多,從而在局部產生過量冷凝水;
-- 乾燥時間不夠,通常應該有25min或以上;
-- 乾燥時真空泵出現工作中斷;
-- 真空泵性能不佳,沒有達到或超過60mbar的抽真空能力;
-- 蒸汽過濕;
-- 不正確的內包裝,包括使用疏水材料以及內包裝材料過大、過重或者過多;
-- 滅菌器裝載時沒有把小的硬質容器放在大的硬質容器之上;-- 滅菌後沒有足夠的冷卻時間;
-- 冷卻時直接放在冷的物體表面或者置於空調風口下;
-- 硬質容器儲存條件不佳。
硬質容器濕包的對策
-- 用軟質包裝材料進行內包裝;
-- 預先加熱硬質容器,或者至少在室溫平衡一段時間;
-- 裝載不要超過10Kg;
-- 乾燥時間在25min或以上;
-- 將重的硬質容器放在滅菌器底部進行滅菌;
-- 滅菌之後使得硬質容器有30min或以上的時間冷卻至室溫;
-- 避免突然的冷卻,如接觸冷物體表面或者置於空調風口下;
-- 檢查滅菌蒸汽質量,如果可行的話改進蒸汽濕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