硫酸西索米星注射液,適應症為本品適用於革蘭氏陰性菌(包括銅綠假單胞菌)、葡萄球菌和其他敏感菌所致的下列感染:呼吸系統感染、泌尿生殖系統感染、膽道感染、皮膚和軟組織感染、感染性腹瀉及敗血症等。本品用於上述嚴重感染時宜與青黴素或頭孢菌素等聯合套用。
基本介紹
- 藥品名稱:硫酸西索米星注射液
- 藥品類型:處方藥
- 用途分類:抗生素類
成份
結構式:
分子式:(C19H37N5O7)2·5H2SO4
分子量:1385.43
性狀
適應症
本品用於上述嚴重感染時宜與青黴素或頭孢菌素等聯合套用。
規格
用法用量
1. 腎功能正常者:成人 輕度感染:一日0.1g(10萬單位);重度感染:一日0.15g(15萬單位)。均分2~3次給藥。 小兒 按體重一日2~3 mg(2000—3000單位)/kg,分2~3次給藥。療程均不超過7-10日,有條件時應進行血藥濃度檢測。
2. 腎功能減退者:腎功能減退患者套用本品時,應根據腎功能調整劑量。有條件者應同時監測血藥濃度,以調整劑量。
不良反應
2.少見視力減退(視神經炎)、呼吸困難、嗜睡、極度軟弱無力(神經肌肉阻滯)、皮疹等過敏反應、血象變化、肝功能改變、消化道反應和注射部位疼痛、硬結、靜脈炎等。
3.極少見過敏性休克。
禁忌
2. 腎衰竭者禁用。
注意事項
2. 用藥時間一般不宜超過10日,若必須繼續用藥時,應對聽覺器官和腎功能進行嚴密監護。
3. 交叉過敏,對一種氨基糖苷類抗生素如鏈黴素、慶大黴素過敏的患者,可能對本品過敏。
4. 有條件時在療程中應監測血藥濃度(本品血藥峰濃度超過10mg/L,谷濃度超過2mg/L時易出現毒性反應),並據此調整劑量,不能測定血藥濃度時,應根據測得的肌酐清除率調整劑量,尤其對腎功能減退者、早產兒、新生兒、嬰幼兒或老年人、休克、心力衰竭、腹水或嚴重失水等患者。
5. 本品不能靜脈注射,以免產生神經肌肉阻滯和呼吸抑制作用。
6. 長期套用本品可能導致耐藥菌過度生長。
7. 應給患者補充足夠的水分,以減少腎小管損害。
8. 藥品性狀改變時禁用。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
2. 哺乳期婦女慎用,套用本品期間暫停哺乳。
兒童用藥
老年用藥
藥物相互作用
2. 本品與神經肌肉阻滯藥合用,可加重神經肌肉阻滯作用,導致肌肉軟弱、呼吸抑制或呼吸麻痹(呼吸暫停)。與代血漿類藥如右旋糖酐、海藻酸鈉,利尿藥如依他尼酸、呋塞米及捲曲黴素、順鉑、萬古黴素等合用,或先後連續局部或全身套用,可增加耳毒性與腎毒性,可能發生聽力損害,且停藥後仍可能發展至耳聾,聽力損害可能恢復或呈永久性。
3. 本品與頭孢噻吩局部或全身合用可能增加腎毒性。
4. 本品與多粘菌素類合用,或先後連續局部或全身套用,因可增加腎毒性和神經肌肉阻滯作用,後者可導致骨骼肌軟弱無力、呼吸抑制或呼吸麻痹(呼吸暫停)。
5. 本品不宜與其他腎毒性或耳毒性藥物合用或先後套用,以免加重腎毒性或耳毒性。
6. 本品不宜與兩性黴素B、頭孢噻吩鈉、呋喃妥因鈉、磺胺嘧啶鈉和四環素等(以上均為注射液)聯合套用,因可發生配伍禁忌。
7. 本品與β-內醯胺類(頭孢菌素類或青黴素類)合用常可獲得協同作用。
8. 本品與β-內醯胺類(頭孢菌素類或青黴素類)混合可導致相互失活,需聯合套用時必須分瓶滴注。
藥物過量
藥理毒理
本品的作用機制是與細菌核糖體30S亞單位結合,抑制細菌蛋白質的合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