砼抗壓強度試驗

砼抗壓強度是指在外力的作用下,單位面積上能夠承受的壓力,亦是指抵抗壓力破壞的能力。抗壓強度在建築工程中一般分為立方體抗壓強度和稜柱體(軸心)抗壓強度。

砼抗壓強度,普通砼抗壓強度試驗方法,目的和適用範圍,砼試件尺寸應符合本標準的規定,試驗設備,試驗步驟,

砼抗壓強度

所謂立方體抗壓強度是按《砼結構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範》(GB50204--2002),製作的邊長為150mm標準立方體試件,在溫度為(20±2)℃,相對濕度為95%以上的潮濕環境或不流動Ca(OH)2飽合溶液中養護的條件下,經28d養護,採用標準試驗方法測得的砼極限抗壓的強度,用fcu表示。
所謂稜柱體(軸心)抗壓強度是在鋼筋砼結構計算中,根據結構實際情況,計算軸心受壓構件時常以稜柱體抗壓強度作為依據,因為它接近於砼構件的實際受力狀態。稜柱體(軸心)抗壓強度的標準試驗方法,是製成150mm×150mm×300mm的標準試件,在標準養護的條件下,測得其抗壓強度值,即為稜柱體(軸心)抗壓強度,用f表示。
由於立方體試件受壓時上下受到的摩擦力比稜柱體試件的要大,所以立方體強度要高於稜柱體抗壓強度。經試驗分析,稜柱體(軸心)抗壓強度fa=0.76fcu(當fcu在10~55MPa之間時)。

普通砼抗壓強度試驗方法

目的和適用範圍

測定砼立方體的抗壓強度 ,以檢驗材料的質量,確定、校核砼配合比,並為控制施工質量提供依據。
本方法適用於測定砼立方體的抗壓強度。圓柱體試件的抗壓強度見標準所示。

砼試件尺寸應符合本標準的規定

試驗設備

壓力試驗機:測量精度為±1%,試件破壞荷載應大於壓力機全量程的20%且小於壓力機全量程的80%。應具有加荷速度顯示裝置或加荷速度控制裝置,並應能均勻、連續加荷。
砼強度等級≥C60時,試件周圍應設防崩裂裝置。試驗機上、下壓板的平面公差為0.04mm,表面硬度不小於55HRC;硬化層厚度約為5mm。如不符合時則應墊厚度不小於25mm、平面度和硬度與試驗機相同的鋼墊板。

試驗步驟

1)試件從養護地點取出後應及時進行試驗,將試件表面與上下承壓板面擦乾淨。
2)將試件安放在試驗機的下壓板或墊板上,試件的承壓面應與成型時的頂面垂直。試件的中心應與試驗機下壓板中心對準,開動試驗機,當上壓板與試件或鋼墊板接近時,調整球座,使接觸均衡。
3)在試驗過程中應連續均勻地加荷,砼強度等級〈C30時,加荷速度取每秒鐘0.3~0.5MPa;砼強度等級≥C30且〈C60時,取每秒鐘0.5~0.8MPa;砼強度等級≥C60時,取每秒鐘0.8~1.0MPa。
4)當試件接近破壞開始急劇變形時,應停止調整試驗機油門,直至破壞,然後記錄破壞荷載。(5)立方體抗壓強度試驗結果計算及確定按下列方法進行: 1)砼立方體抗壓強度應按下式計算:
fcc=F/A
式中:fcc:砼立方體試件抗壓強度(MPa);
F:試件破壞荷載(N);
A:試件承壓面積(m㎡)。
砼立方體抗壓強度計算應精確到0.1MPa。
2)強度值的確定應符合下列規定:
●三個試驗測值的算術平均值作為該組試件的強度值(0.1MPa)。
●三個測值中的最大值或最小值中如有一個與中間值的差值超過中間值的15%時,則把最大及最小值一併舍除,取中間值作為該組試件的抗壓強度值。
●三個測值中的最大值或最小值如兩個與中間值的差值均超過中間值的15%時,則試驗數據無效。
●砼強度等級〈C60,用非標準試件測得的強度值均應乘以尺寸換算係數,其值為對200mm×200mm×200mm的試件為1.05;對100mm×100mm×100mm的試件為0.95。
當砼強度等級≥C60,宜採用標準試件;使用非標準試件時,尺寸換算係數應由試驗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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