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事項名稱:市外戶口遷入(購房落戶)
- 事項性質:公示
- 法定期限:25個工作日
- 事項編號:010201024
- 承諾期限:25個工作日
- 辦理時間:8:30--12:00 14:30--17:30
所需材料,辦理地點,備註說明,
所需材料
入戶申報表;房屋產權證原件及複印件(抵押房產提供銀行抵押證明、農村無房產證與土地證的住宅提供購房契約交易公證書);戶口簿和身份證複印件;戶籍證明;購農村無產權房遷移戶口,需提供村民代表和村委會同意證明;符合“三投靠”條件的可以隨遷的其他證明條件。
辦理地點
派出所戶政視窗。
備註說明
“三投靠”隨遷指購房落戶可隨遷配偶、子女、年老父母戶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