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阡縣工業和商務局

石阡縣工業和商務局

石阡縣工業和商務局是石阡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石阡縣工業和商務局
  • 辦公地址:石阡縣泉都街道佛頂山大道南路11號
  • 現任領導:王超(局長)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貫徹國家、省和市新型工業化發展戰略和政策,協調解決新型工業化進程中的重大問題;擬訂並組織實施全縣工業、通信業、信息化中長期發展規劃,組織實施地方性產業結構調整工作,推進高新技術與傳統工業改造相結合,監督、檢查產業結構調整執行情況。貫徹落實國家、省、市國內外貿易、國際經濟合作和外商投資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制定我縣商貿流通和外貿計畫、方案和管理辦法。組織實施重要工業品、原材料、重要農產品進出口總量計畫。貫徹執行相關法律、法規、規章,組織實施大數據、信息化行業技術規範和標準。
(二)承擔推進工業化與信息化融合發展的職責,協調建設中的重大問題;制定工業化與信息化融合發展規劃、計畫和政策並組織實施;推動工業領域信息資源的開發、利用、共享及互通;指導協調工業企業信息化發展和信息化套用,運用新一代信息技術改造和提升傳統產業。
(三)擬定工業行業規劃、計畫和產業政策並組織實施,提出最佳化產業布局和結構調整的政策建議;起草有關規範性檔案,擬定地方性行業技術規範和標準組織實施;組織開展工業、工業化和信息化融合的對外交流與合作。
(四)負責工業、信息業經濟發展的調控;監測分析工業、信息業經濟運行態勢,發布相關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協調解決工業、信息業經濟運行中的有關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負責工業應急管理、產業安全和國防動員有關工作,參與產業損害調查工作。
(五)負責組織和指導全縣企業技術改造與投資管理工作。組織和指導企業技術創新、技術引進、技術改造。承擔縣級財政工業和信息化專項資金管理和安排工作,擬定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按規定承擔工業產業基金管理有關工作;承擔工業、信息化企業固定資產投資減免稅初審工作;指導工業和信息化領域投資項目機電設備招標工作。
(六)擬訂高新技術產業中涉及生物醫藥、新材料、電子信息製造業等的規劃、政策和標準並組織實施,組織開展國家、省、市重大技術攻關項目及有關國家科技重大專項,組織開展工業、信息化新產品、新技術鑑定工作;擬訂縣級財政技術創新資金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指導行業技術創新和技術進步,推進產學研結合,促進科研成果產業化;承擔企業技術中心、製造業創新中心和技術創新示範企業等技術創新體系培育工作。
(七)負責工業行業管理;承擔振興裝備製造業組織協調的職責,推進重大技術裝備國產化,指導引進重大技術裝備的消化創新;推進工業領域生產性服務業的發展;參與軍民兩用技術成果推廣、相互轉化和產業化以及配合做好工業領域軍民融合重大項目建設工作;負責鹽業行業管理工作,指導協調菸草工業和專賣管理工作;承擔原材料行業管理工作,提出全縣重要礦產資源保障的政策措施,協調解決原材料工業生產要素的供應保障;指導行業質量管理和品牌建設工作;指導工業領域行業協會工作;依法開展民爆物品生產銷售安全的監管;負責督促相關行業加強安全生產管理,推進相關行業安全生產規程、標準的貫徹落實。
(八)組織制定工業園區發展規劃及政策措施;負責工業園區規劃布局;監測分析工業園區發展情況,指導推進工業園區產業定位和工業園區發展;協調解決工業園區發展中的重大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
(九)制定全縣促進大中小企業融通發展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中小企業、非公有制經濟和城鎮集體經濟的指導、綜合協調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制定促進中小企業發展、非公有制經濟發展和城鎮集體經濟發展的相關政策和措施,協調解決重大問題;按規定管理用於支持中小企業發展的各類財政性資金。
(十)制定全縣工業和信息化年度節能計畫、資源綜合利用和清潔生產的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工業綠色發展;監督管理相關行業資源綜合利用工作;組織協調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節能和綜合利用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套用;制定工業、信息化節能監察標準及計畫並組織實施:協調散裝水泥生產發展和推廣套用工作。
(十一)負責調節全縣近期經濟運行,監測分析經濟運行態勢並發布有關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編制近期經濟運行調控目標和措施並組織實施,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煤電油運調度和協調保障,以及承擔的工業用煤、成品油的協調和緊急調運職責,協調電力調度、推進電力需求側管理。
(十二)職能轉變。深入實施“工業強省”戰略,以改革創新為動力,發展壯大特色優勢產業,著力提升工業發展質量,努力構建具有貴州特色的現代工業體系。一是立足資源優勢,在增加投資擴大總量中調整產業結構,促進轉型升級。二是堅持高端化、綠色化、集約化,紮實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大力發展實體經濟。三是狠抓政策落實、解決企業困難、做強做優企業,為民營經濟營造更好發展環境。四是深入實施製造強省,加快發展智慧型製造。
(十三)推進全縣流通產業結構調整,指導全縣流通企業改革、商貿服務業和社區商業發展,提出促進商貿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建議;推動流通標準化和連鎖經營、商業特許經營、物流配送、電子商務等現代流通方式的發展。
(十四)擬訂全縣貿易發展規劃,促進城鄉市場發展;指導大宗產品批發市場規劃和城市商業網點規劃、商業體系建設工作;推進農村市場體系建設,組織實施農村現代流通網路工程。
(十五)牽頭協調全縣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工作,擬訂規範市場運行、流通秩序的政策;推動商務領域信用建設,指導商業信用銷售,建立市場誠信公共服務平台;按有關規定對成品油、報廢汽車回收等特殊流通行業進行監督管理。
(十六)組織實施全縣重要消費品市場調控和重要生產資料流通管理的工作;負責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應急管理機制,監測分析市場運行、商品供求狀況,調查分析商品價格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按職責分工負責重要消費品儲備和市場調控工作,按有關規定對成品油、散裝水泥、食品藥品流通行業進行監督管理。
(十七)貫徹執行國家進出口商品、加工貿易管理辦法和進出口管理商品、技術目錄;制定全縣促進外貿增長方式轉變的政策措施;組織實施全縣重要工業品、原材料和重要農產品進出口總量計畫,會同有關部門協調大宗進出口商品,指導貿易促進活動和外貿促進體系建設。
(十八)負責執行對外技術貿易、進出口管制以及鼓勵技術和成套設備進出口的貿易政策;推進進出口貿易標準化工作;依法監督技術引進、設備進口、國家限制出口技術的工作;依照授權頒發防擴散等與國家安全相關的進出口許可證件。
(十九)牽頭擬訂全縣服務貿易發展規劃並開展相關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制訂全縣促進服務出口和服務外包發展的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推動服務外包平台建設。
(二十)負責協調全縣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措施及其他與進出口公平貿易相關的工作;建立進出口公平貿易預警機制,依法協助對外貿易調查和產業損害調查;指導協調產業安全應對工作及國外對我縣出口商品的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措施的應訴工作。
(二十一)指導協調全縣外商投資工作,擬訂全縣外商投資政策和改革方案並組織實施;依法核准重大外商投資項目的契約章程及法律特別規定的重大變更事項;依法監督檢查外商投資企業執行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契約章程的情況並協調解決有關問題。
(二十二)負責全縣對外經濟合作工作,執行對外經濟合作政策;依法管理和監督對外承包工程、對外勞務合作等;負責牽頭外派勞務和境外就業人員的權益保護工作;執行境外投資的管理辦法和具體政策,負責縣內企業對外投資開辦企業(金融企業除外)的申報工作;歸口管理爭取境外無償援助工作。
(二十三)貫徹執行國家和省人民政府有關口岸工作的方針、政策,和全市口岸管理辦法和有關檔案並督促落實。
(二十四)負責指導全縣商務系統信息化建設;貫徹落實國家運用電子商務開拓國內外市場的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措施;推動電子商務健康發展。
(二十五)負責指導和組織全縣商務系統人才培訓工作。
(二十六)負責統籌數據資源建設、管理。統籌政務數據採集匯聚、登記管理、共享開放,推動社會數據匯聚融合、互聯互通,統籌推進大數據安全體系建設和安全保障工作。
(二十七)負責統籌協調全縣政務信息化、電子政務基礎設施建設,推動政務信息系統整合、數據共享開放,促進大數據與政務服務融合套用,統籌推進全縣“一雲一網一平台”建設。
(二十八)負責研究制定全縣信息化建設、信息基礎設施、大數據發展規劃、政策措施和評價體系並組織實施。開展大數據發展套用政策研究,提出推廣套用、最佳化產業布局、產業結構的政策建議。
(二十九)負責統籌推進全縣信息化發展和大數據融合套用。指導協調推進大數據與“四個融合發展”(與實體經濟、社會治理、民生服務、鄉村振興融合發展);統籌協調通信業發展;促進通信、廣播電視和計算機網路融合;貫徹落實銅仁“打造全國大數據創新套用示範市”戰略目標及“1234567”大數據發展思路;負責信息化應急協調工作。
(三十)負責縣大數據運營中心規劃建設與集約利用。統籌協調電子政務基礎設施規劃建設,負責全市統一的大數據平台建設管理。監督管理全縣網路和信息服務市場。聯繫在阡電信運營企業有關工作。
(三十一)負責全縣大數據相關產業發展和行業管理,推進數字產業化、產業數位化發展。承擔軟體和信息服務業行業管理工作。推動大數據、信息化等方面的新技術、新產品、新業態發展和套用。統籌協調產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並提出對策建議。指導行業技術創新和技術進步,促進科研成果產業化,推動大數據產學研用結合。
(三十二)負責提出大數據、信息化領域投資規模及方向(含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中央和省支持建設資金安排建議,提出大數據、信息化投資項目審批、備案和核准的建議,制定縣級大數據發展專項資金年度使用計畫報縣政府審批後組織實施。統籌縣級政務信息化項目建設套用。指導大數據基金的建立和管理。
(三十三)承擔大數據、信息化領域對外交流合作。組織大數據、信息化領域相關企業參與重大交流合作活動,組織和指導相關企業開展區域化合作,指導大數據、信息化領域行業協會、學會、研究會、聯盟機構工作。
(三十四)負責大數據、信息化人才隊伍建設工作。制定並組織實施大數據、信息化人才發展規劃,組織協調全縣大數據、信息化人才教育有關工作。
(三十五)結合部門職責,做好軍民融合、扶貧開發等相關工作;加大科技投入,提高科技創新能力,為推進創新驅動發展提供保障;負責本部門、本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工作;按規定做好大數據發展套用和政務數據資源管理相關工作,依法促進部門政務數據資源規範管理、共享和開放。
(三十六)職責調整。
1.將縣工業和商務局反壟斷和打擊侵犯智慧財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工作相關職責劃入縣市場監管局。
2.將縣工業和商務局食糖收儲、輪換和日常管理等職責劃入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3.將縣工業和商務局融資租賃、商業保險和典當行等行業管理職責劃入縣政府辦公室。
4.所屬事業單位承擔的行政職責劃入縣工業和商務局。
(三十六)職責分工。
1.煉油、煤制燃料和燃料乙醇的行業管理由發改局負責,其他石油化工的行業管理由工業和商務局負責。
2.與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的職責分工。縣工業和商務局負責擬訂藥品流通行業發展規劃和政策,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在藥品監督管理中,配合執行藥品流通行業發展規劃和政策。縣工業和商務局負責擬訂促進餐飲服務和酒類流通發展規劃和政策,縣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餐飲服務食品安全和酒類安全的監督管理。
3.與縣發展和改革局的職責分工。縣發展和改革局負責編制重要工業品、原材料和重要農產品的進出口總量計畫,縣工業和商務局負責計畫下達後的組織實施。
4.承擔大數據發展管理相關職責。
(三十七)完成縣委、縣人民政府和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商務局、市大數據發展管理局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文電、會務、機要、檔案、保密、信訪、政務公開、宣傳及制度建設和督促檢查工作;擬訂工作制度並組織實施;草擬、審核各類檔案,做好檔案收發、傳閱和管理工作;負責維護機關辦公化系統和承擔機關電子政務網站建設和維護;負責機關思想政治工作,推動機關精神文明建設,負責機關職工政治業務學習的組織和協調工作;負責黨建工作、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禁毒工作、信訪和接待工作;承擔局機關和各事業單位的內部聯絡和綜合協調工作;負責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幹部隊伍建設、教育培訓及離退休幹部管理、服務及工、青、婦等工作;協助機關黨組織抓好機關和所屬單位的黨群工作以及年度目標績效管理工作。負責協調落實工業生產和商務設施建設、產業化發展等相關財政、金融、稅收政策;承擔系統內各項業務資金、專項基金的使用、管理和核算工作;負責企業工資正常晉升和審核;承擔單位國有資產和政府採購管理工作;編報本部門預算、決算;辦理機關工作人員的醫療保險、住房公積金、增量補貼和工資等財務工作,依法開展機關和所屬單位基本建設工程概算(預算)、結算和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的財務監督。
(二)行政審批股。按照本部門職責,履行行政審批職能,審核審批資料及上報工作;完成和協調縣行政服務中心管理本部門視窗日常工作;擬訂企業改革工作規劃,配合有關部門組織國有企業清產核資工作;指導和協調企業改革工作;指導企業建立現代企業制度;負責機關有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工作;承擔相關執法監督、行政複議、行政訴訟和普法工作;組織協調企業治亂減負工作。
(三)政策法規和安全生產股。負責研究新型工業化、大數據發展與套用、縣內市場體系建設、現代流通方式、內外貿易和國際經濟合作形式的發展趨勢和新型工業化的戰略性問題並提出對策和建議;承擔工業發展、大數據、中小企業、民營經濟發展、商務行政執法戰略課題,提出推進產業結構調整政策建議;組織起草工業、商務、大數據、中小企業、民營經濟發展的地方性法規、規章和規劃草案;承擔依法行政、行政複議、行政訴訟等工作;承擔有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和登記辦案工作;參與重大投資項目審核工作,監督管理財政性專項資金使用及相關項目建設;承擔本部門普法依法治理相關工作;行使法律法規、規章的行政處罰及相關的監督檢查、行政強制職能;承擔突發性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參與有關部門組織的聯合執法活動;辦理代表(委員)提出的議案(提案);處理民眾來電、來信、來訪工作;負責建立、健全本系統安全生產和環境保護管理制度,落實各項規章制度、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安全措施計畫。負責工業和商務系統企業安全生產日常監督管理工作,監督管理企業安全生產。負責環境保護相關工作。推進工業、商貿領域行政執法,擬定規範執法的相關制度,開展執法檢查。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安全生產宣傳教育,總結和推廣安全生產的先進經驗。經常對系統內進行安全檢查,發現不安全因素,督促整改,消除事故隱患。參與重特大安全生產事故的調查處理;負責協調處理企業在生產過程中各種社會治安和矛盾糾紛工作。承擔民爆器材新建項目、改擴建項目申請和年度生產計畫的受理、申報及轉報工作;負責民爆器材生產、銷售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承擔民爆器材產品質量監督和科研項目管理工作。
(四)經濟運行和規劃投資股。負責監測、分析工業、商貿經濟運行態勢,組織擬定近期工業、商貿經濟運行調控方案,編制工業生產和商貿流通指導性計畫並組織實施,對重點行業近期工業、商貿經濟運行提出巨觀指導意見;協調行業重大項目的組織實施;對工業、商貿經濟運行中涉及的有關問題提出意見和建議;統計並發布工業、商貿經濟運行信息;協調解決工業、商貿經濟運行中的有關問題。提出申報中央、省、市關於工業和信息化、商務、大數據等財政性建設資金的工作建議;擬訂縣級財政工業和信息化、商務、大數據專項資金管理和安排建議;研究提出縣級財政用於工業、商貿、大數據發展資金投向計畫;擬定全縣工業和信息化、商務、大數據發展戰略;組織編制全縣所屬企業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規劃指導工業和信息化新興產業發展、工業企業技術改造、市場體系建設、商貿流通、大數據項目申報和跟蹤管理,協調解決項目實施中的有關問題;指導和推動企業技術創新體系建設;按照國家、省、市規定的許可權,承擔全縣工業和信息化、商務、大數據固定資產投資的備案、上報審批和申報核准工作;指導和協調重點技術創新項目的實施和重大裝備技術研製工作;承擔全縣工業和信息化、商務、大數據固定資產投資的審批、備案和申報核准工作,承擔工業和信息化、商務、大數據企業固定資產投資減免稅初審工作,指導和推動企業技術創新體系建設,指導企業技術中心建設工作。擬訂全縣工業、信息化發展戰略,組織編制全縣工業信息化、商務、大數據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
(五)行業管理和產業發展股。貫徹落實國家產業政策,監督、檢查產業政策實施情況;擬定產業結構調整及工業相關產業融合發展的政策建議;擬定產業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指導協調企業集團組建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管理相關產業準入事項;承擔鹽業行業管理工作;指導和協調菸草生產、加工、專賣工作;承擔推動大數據與實體經濟、鄉村振興的深度融合,促進行業、企業大數據套用工作;負責品牌建設工作;負責研究新型工業化、大數據發展與套用、縣內市場體系、現代流通方式、內外貿易和國際經濟合作形式的發展趨勢和新型工業化的戰略性問題並提出對策和建議。負責民爆、輕紡、機械、醫藥、菸草、冶金、化工、有色、黃金、建材的行業管理;擬訂促進行業發展的政策、措施,提出行業結構調控目標;擬訂行業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指導協調企業集團組建工作;協調行業重大項目的組織實施;根據國家和省有關政策,推進企業現代制度建立;負責股份有限公司設立和上市公司初審推薦工作,對全縣企業發展和管理實行巨觀管理指導,規範企業行為準則;參與企業質量管理的協調工作;參與企業家隊伍建設工作。擬訂工業園區、產業集群發展規劃,參與擬訂相關政策,指導工業園區產業布局、發展定位,推進產業聚集,扶持重點產業集群發展,協調工業園區建設和發展過程中的重大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負責產業集群信息統計、分析工作。參與電、熱價格管理,參與電熱價格制定,承擔縣“三電辦”工作;依法管理供電營區劃分工作;負責電力行政執法和監督工作;負責全縣安全用電、節約用電和計畫用電日常管理協調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做好煤、電、油等重要物資的緊急調度和交通運輸協調工作;貫徹落實國家產業政策,監督、檢查產業政策實施情況,提出推進產業結構調整及工業與相關產業融合發展的政策建議,指導產業布局和產業轉移,負責產業安全和符合產業政策認定工作。貫徹落實國家、省、市發展中小企業、非公有制經濟的法律、法規和政策;會同有關部門制訂並組織實施全縣中小企業、非公有制經濟的政策與措施;指導全縣中小企業、非公有制經濟管理創新、科技創新;指導中小企業、非公有制經濟產業結構調整和產業升級工作;監測和分析全縣中小企業、非公有制經濟運行;負責協調全縣非公有制經濟的巨觀指導和指標統計工作;協調解決中小企業、非公有制經濟發展中的重大問題;指導全縣中小企業誠信體系建設,構建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巨觀指導民營企業改革,配合有關部門協調中小企業上市、發債、租賃等多渠道融資工作;指導工業和信息化領域招商引資工作,協調相關企業開展對外交流合作事項;組織和指導相關企業開展區域化合作、國際化經營;承辦工業和信息化展銷活動。
(七)商貿流通股。承擔商貿服務業的行業管理工作;參與組織打擊流通領域侵犯智慧財產權、商業欺詐等工作;協助相關部門做好社會消費品的統計工作;對成品油市場進行報批和監督管理;制定加油站、加氣站、充電站發展規劃;按有關規定對藥品流通行業進行管理;指導協調商品進出口工作,提出促進外貿增長方式轉變政策措施,培育出口品牌;負責進出口企業經營資格備案工作;負責本部門、進出口企業等出國團組的審核和報批工作;承擔技術進出口管理、進出口公平貿易的相關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管理外貿企業出口退稅和出口收匯相關工作;承擔交易會、洽談會等貿易促進活動和貿易促進體系建設和以政府名義主辦和協辦的貿易洽談會、交易會、展銷會;支持縣內企業、產品進行國際市場的推廣活動;為企業提供貿易環境方面的信息諮詢和服務;擬訂商務流通監督檢查制度並組織實施;監測分析市場運行、商品供求狀況,調查分析商品價格信息並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承擔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應急管理機制和重要消費品市場調控相關工作;承擔相關舉報投訴接案、受理、統計分類、分流處理和回訪回復;牽頭協調全縣整頓和規範市場秩序、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及本部門普法及依法治理的相關工作,指導系統內企業改制工作。
(七)市場體系建設股。負責推動商貿流通體制改革;參與協調整頓和規範市場秩序的相關工作,指導大宗產品批發市場規劃和城市商業網點規劃、商業體系建設;指導全縣再生資源回收、利用工作;按有關規定對拍賣、典當汽車流通和舊貨流通行業等進行監督管理;推動流通體制改革和連鎖經營、商業特許經營、物流配送等現代流通方式的發展;指導社區商業發展、流通領域現代物流和節能降耗工作,提出促進商貿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建議;指導和規範物流市場建設,負責物流市場的調控、管理、監督,維護物流市場有序運行和發展,負責組織縣內物流資源的合理配置和現代物流的協調發展;研究縣內市場體系、現代流通方式、內外貿易和國際經濟合作形式的發展趨勢並提出對策和建議;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電子商務的法律法規及方針政策,研究規劃全縣電子商務發展、擬定政策措施、協調對接部門,加強全縣電子商務管理與監督。負責電子商務政策宣傳、動員企業、個體發展電子商務,加強電商人才培訓和電子商務知識普及,對接協調部門、規範化管理、扶持電子商務發展。統籌分析全縣電子商務發展,管理、監督電商企業、個體,兌現相關政策。
(八)大數據和信息化股。負責大數據產業發展和行業管理的具體工作,負責大數據重點項目布局,引導產業集聚發展,做好企業培育和品牌打造工作,監測大數據產業經濟運行態勢,提出產業發展綜合性建議,統籌推進大數據政用、民用、商用;推進電子政務建設,指導電子政務大數據套用,指導大數據創業創新平台建設,推動數據增值服務套用;開展大數據對外交流與合作;對網路和信息服務市場進行管理;指導協調通信業的發展,促進網路資源共建共享;負責全縣工業、信息化技術改造項目管理,協調解決項目實施中的有關問題;按照國家和省規定的許可權,對網路和信息服務市場進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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