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長安是長垣縣蒲東街道辦事處南關中心國小校長。
違紀通報
長垣縣蒲東街道辦事處南關中心國小組織教師公款旅遊問題。2013年7月和2014年6月,該校校長石長安代表學校與旅行社簽訂旅遊契約後,由副校長郭凌雲、教導主任司秋菊、總務主任付曉蓮帶隊,分兩次組織該校教師赴九寨溝、都江堰、神農架、張家界等景區旅遊,公款支付旅遊費用共67200元。2015年3月,長垣縣紀委給予石長安黨內嚴重警告處分,責令縣教育局免去其校長職務;給予付曉蓮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分別給予郭凌雲、司秋菊記過處分;向參與旅遊人員追繳相關費用並上繳財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