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維平(故意殺人罪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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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維平,男,苗族,1966年3月6日出生,湖南省花垣縣人,國中文化,農民,因犯有故意殺人罪和搶劫罪被湖南省湘西自治州中級人民法院判處死刑,2021年4月16日,石維平被依法執行死刑。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石維平
  • 國籍中國
  • 民族:苗族
  • 籍貫:湖南省花垣縣
  • 出生日期:1966年3月6日
  • 逝世日期:2021年4月16日
  • 職業:農民
  • 死刑方式:槍決
基本案情,裁判結果,一審宣判,執行死刑,

基本案情

  • 犯罪經過
2004年7月底,吳才超(已死)因被害人吳元東(歿年37歲)多次催討欠款,遂糾集張純明(已被執行死刑)、石維平謀財害命。同年8月11日8時許,吳才超將吳元東騙至花垣縣城北中學路段後,與張純明、石維平共同捆住吳元東並劫得10萬元。後三人又逼迫吳元東給其妻子田永翠(歿年33歲)打電話要田送40萬元。當日14時許,吳才超、張純明開車接到田永翠後將其掐死,劫得22萬元。後張純明、石維平在吳才超指使下用尼龍繩勒死吳元東。
石維平
湘西州法院布告

裁判結果

一審宣判

罪犯石維平殺人、搶劫,其行為構成故意殺人罪、搶劫罪,湘西州中級人民法院一審以故意殺人罪判處石維平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宣判後,石維平提出抗訴,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終審均裁定駁回抗訴,維持原判,最高人民法院已經覆核裁定,核准判處罪犯石維平死刑。

執行死刑

2021年4月16日,遵照最高人民法院院長簽發的執行死刑命令,湘西州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將罪犯石維平驗明正身,押赴刑場,執行槍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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