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婚登記是由民政局婚姻登記處受理辦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復婚登記
- 承諾時間:0工作日
- 視窗電話:83051235
- 辦件類型:即辦件
- 視窗單位:民政局
許可依據,辦理程式,申報材料,
許可依據
a)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八條;
b) 《婚姻登記條例》第十四條;
c) 《婚姻登記工作暫行規範》第三十六條。
辦理程式
初審→受理(填寫聲明書)→審查→登記(發證)。
申報材料
1、申請人到視窗或直接在石獅市行政服務中心網站下載《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
2、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3、雙方的離婚證或法院調解書(判決書)及生效證明
4、本人的離婚證
5、本人近期2寸免冠合影彩色照片3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