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山農民趙先生在整理父親遺物時,偶然發現了一張50年前的老存摺。結果到銀行支取存摺內的一萬多元存款時,卻被銀行以存摺上的戶主是“石灰窯”而拒絕支付。經多次協商未果後,趙先生將銀行訴至法院。2013年2月21日由房山法院主持雙方調解。經調解,銀行同意支取存摺內的現金。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石灰窯存摺
- 對象:農村信用社
- 金額:16000餘元
- 發生時間 :2010年
簡介,處理結果,
簡介
2010年,趙先生在家中整理父親遺物時,無意間發現了一個農村信用社的存摺,存摺的戶主是“某大隊石灰窯”,存摺賬戶上有餘額16000餘元。然而趙先生到銀行取款時,銀行卻以趙先生不是存摺戶主為由拒絕。
趙先生對此非常不滿,其稱該存摺雖為“石灰窯”,但實際是其父親老趙所有。早在1965年4月,父親在村里開了個石灰窯並以此辦理了這個存摺,直到1965年10月,老趙用該存摺辦理多次業務。後來,石灰窯停辦,存摺也就沒有用過。1989年,老趙去世。
直到2010年,趙先生才發現了這個存摺。為了證明該存摺歸自己所有,趙先生還找村委會開了證明,證明自己是老趙唯一繼承人,並找到當時為老趙辦理業務的銀行退休工作人員,出具了證人證言。但銀行仍不予支付。
處理結果
趙先生稱,存摺上的結存金額只有16835.8元,由於利息難以計算,故其自己估算要有5萬元。房山法院原定於2013年2月21日下午審理此案,但是就在開庭前,雙方和解。由銀行支付原存摺內的現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