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兵團黨委、兵團批准的《第八師石河子市機構改革方案》(新兵黨廳字〔2019〕74號)和第八師石河子市黨委辦公室、第八師石河子市辦公室印發的《第八師石河子市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師市黨辦發〔2019〕50號),制定本規定。
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第八師衛生健康委員會為師行政工作部門,石河子市衛生健康委員會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第八師衛生健康委員會與石河子市衛生健康委員會一個機構兩塊牌子(以下簡稱師市衛生健康委員會),正處級。
師市衛生健康委員會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衛生健康工作的方針政策和兵團黨委決策部署以及師市黨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衛生健康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其他事項,
主要職責
(一)擬訂衛生健康事業發展政策、規劃和標準並組織實施。統籌規劃師市衛生健康資源配置,組織區域衛生健康規劃的編制和實施。制定並組織實施推進衛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資源向基層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協調推進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研究提出相關建議。組織深化公立醫院綜合改革,推進管辦分離,健全現代醫院管理制度,擬訂並組織實施推動衛生健康公共服務提供主體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樣化的政策措施,提出醫療服務和藥品價格政策的建議。
(三)制定並組織落實疾病預防控制規劃、免疫規劃及嚴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衛生問題的干預措施。執行國家檢疫傳染病和監測傳染病目錄。負責衛生應急工作,組織指導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預防控制和各類突發公共事件的醫療衛生救援。
(四)組織擬訂並協調落實應對人口老齡化政策措施,負責推進老年健康服務體系建設和醫養結合工作。
(五)貫徹落實國家藥物政策和國家基本藥物制度,開展藥品使用監測、臨床綜合評價和短缺藥品預警。執行國家藥品法典,提出基本藥物價格政策的建議。組織開展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評估,執行食品安全標準。
(六)負責職責範圍內的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環境衛生、學校衛生、公共場所衛生、飲用水衛生等公共衛生和監督管理,負責傳染病防治監督,健全衛生健康綜合監督體系。組織開展愛國衛生運動。牽頭《菸草控制框架公約》履約有關工作。
(七)制定醫療機構、醫療服務行業管理辦法並監督實施,建立醫療服務評價和監督管理體系。組織實施衛生健康專業技術人員資格標準。制定並組織實施醫療服務規範、標準和衛生健康專業技術人員執業規則、服務規範。履行本行業安全生產和生態環境保護的監督管理職責。
(八)負責計畫生育管理和服務工作,開展人口監測預警,研究提出人口與家庭發展相關政策建議,完善計畫生育政策。
(九)指導師市基層醫療衛生、婦幼健康服務體系和全科醫生隊伍建設。推進衛生健康科技創新發展。
(十)負責重要會議與重大活動醫療衛生保障工作。
(十一)指導師市計畫生育協會的業務工作。
(十二)完成師市黨委、師市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三)職能轉變。樹立大衛生、大健康理念,推動實施健康中國、健康兵團戰略,以改革創新為動力,以促健康、轉模式、強基層、重保障為著力點,把以治病為中心轉變到以人民健康為中心,為職工民眾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務。一是更加注重預防為主和健康促進,加強預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健全健康服務體系。二是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資源下沉,推進衛生健康公共資源向基層延伸、向邊遠地區和生活困難職工民眾傾斜。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務質量和水平,推進衛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四是協調推進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加大公立醫院改革力度,推進管辦分離,推動衛生健康公共服務提供主體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樣化。
(十四)有關職責分工。
1.與師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的有關職責分工。師市衛生健康委員會負責開展人口監測預警工作,研究提出與生育相關的人口數量、素質、結構、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議,促進生育政策和相關經濟社會政策配套銜接,參與制定人口發展規劃和政策,落實國家、兵團和師市人口發展規劃中的有關任務。師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負責組織監測和評估人口變動情況及趨勢影響,建立人口預測預報制度,開展重大決策人口影響評估,完善重大人口政策諮詢機制,研究提出師市人口發展戰略,擬訂人口發展規劃和人口政策,研究提出人口與經濟、社會、資源、環境協調可持續發展,以及統籌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的政策建議。
2.與師市民政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師市衛生健康委員會負責擬訂師市應對人口老齡化、醫養結合政策措施,綜合協調、督促指導、組織推進師市老齡事業發展,承擔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醫療照護、老年人心理健康與關懷服務等老年健康工作。師市民政局負責統籌推進、督促指導、監督管理師市養老服務工作,擬訂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政策、標準並組織實施,承擔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難老年人救助工作。
3.與石河子海關的有關工作關係。師市衛生健康委員會負責師市傳染病總體防治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工作,執行國家衛生檢疫監測傳染病目錄。與石河子海關建立健全應對口岸傳染病疫情和公共衛生事件合作機制、傳染病疫情和公共衛生事件通報交流機制,口岸輸入性疫情的通報和協作處理機制。
4.與師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師市衛生健康委員會負責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工作,會同師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等部門制定、實施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畫。師市衛生健康委員會對通過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或者接到舉報發現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隱患的,應當立即組織進行檢驗和食品安全風險評估,並及時向師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等部門通報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結果,對得出不安全結論的食品,師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等部門應當立即採取措施。師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等部門在監督管理工作中發現需要進行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的,應當及時向師市衛生健康委員會提出建議。師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會同師市衛生健康委員會貫徹落實國家藥典,建立重大藥品不良反應和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報機制和聯合處置機制。
5.與師市醫療保障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師市衛生健康委員會、師市醫療保障局等部門在醫療、醫保、醫藥等方面加強制度、政策銜接,建立溝通協商機制,協同推進改革,提高醫療資源使用效率和醫療保障水平。
6.與師市應急管理局、公安局、生態環境局、交通運輸局、市場監督管理局和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危險化學品監管方面的職責分工。(1)師市衛生健康委員會負責危險化學品毒性鑑定的管理,負責組織、協調危險化學品事故受傷人員的醫療衛生救援工作。(2)師市公安局負責危險化學品的公共安全管理。對購買劇毒化學品實施許可,對道路運輸劇毒化學品實施許可。負責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對危險化學品的處置情況實施監督檢查。(3)師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有關部門的許可證件,核發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經營、運輸企業的營業執照,負責查處危險化學品經營企業違法採購危險化學品的行為。負責對納入工業產品目錄的危險化學品及其包裝物、容器(不包括儲存危險化學品的固定式大型儲罐)的產品質量實施監督管理,負責對納入特種設備目錄的用於裝卸、運輸、儲存危險化學品的特種設備安全實施監督管理。(4)師市生態環境局負責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使用、經營、處置的環境污染防治監督管理。組織危險化學品的環境危害性鑑定和環境風險程度評估,負責危險化學品環境管理登記和新化學物質環境管理登記。依照職責分工調查相關危險化學品環境污染事故和生態破壞事件,負責危險化學品事故現場的應急環境監測。(5)師市交通運輸局負責許可權內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的許可以及運輸工具的安全管理,負責對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企業的駕駛人員、裝卸管理人員、押運人員、裝箱現場檢查員等有關作業人員進行監督管理。(6)師市應急管理局負責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工作。對經營危險化學品進行許可,對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實施安全條件審查,對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使用、經營、處置的安全實施監督管理。負責監督指導企業危險化學品登記。(7)師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負責油氣輸送管道保護和安全運行的行業管理職責。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人事科、政策法規科)。負責文電、會務、機要保密、檔案、財務、信訪等機關日常運行和綜合協調工作,承擔黨的建設、黨風廉政、精神文明、雙擁、安全生產、績效考核、督查督辦、信息宣傳、政務公開、人事、信息化等工作。指導委直屬單位和公立醫院黨建工作。負責衛生健康專業技術人員資格管理。承擔健康師市戰略協調推進工作。組織擬訂衛生健康事業發展中長期規劃及衛生健康人才發展規劃和政策,指導衛生健康服務體系及信息化建設。承擔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工作,負責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等工作。承擔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具體工作,研究提出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議,組織推進公立醫院綜合改革工作。
(二)醫政醫管科。貫徹執行國家醫療機構、醫療技術套用、醫療質量和安全、醫療服務、采供血機構以及行風等行業管理政策法規、規範、標準,擬訂實施辦法並組織實施。承擔推進護理、康復事業發展工作。擬訂公立醫院運行監管、績效評價和考核制度。組織實施中醫藥規範性檔案和中醫醫療等有關管理規定和標準。負責中醫專業技術人員的資格認定和執業註冊。貫徹落實國家藥物政策和國家基本藥物制度,開展藥品使用監測、臨床綜合評價和短缺藥品預警,提出藥品價格政策和國家基本藥物目錄內藥品生產鼓勵扶持政策建議。承擔師市衛生應急和緊急醫學救援工作,組織編制專項預案,負責預案演練的組織實施和指導監督工作。推進師市衛生應急體系和能力建設。擬訂衛生健康科技發展規劃及相關政策並組織實施。承擔實驗室生物安全監督工作。組織開展住院醫師、專科醫師培訓等畢業後醫學教育和繼續教育工作,協同指導醫學院校教育。組織擬訂並協調落實應對老齡化的政策措施,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務體系,承擔師市老齡工作委員會的具體工作。
(三)疾病預防控制科。擬訂重大疾病防治規劃、免疫規劃、嚴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衛生問題的干預措施並組織實施。完善疾病防控體系建設,組織開展衛生健康宣傳、健康教育、健康促進活動,承擔新聞和信息發布工作。承擔公共衛生、醫療衛生、計畫生育等監督工作,查處醫療服務市場違法行為。組織開展學校衛生、公共場所衛生、飲用水衛生、傳染病防治監督檢查,完善綜合監督體系,指導規範執法行為。執行食品安全標準,按照上級行政部門的要求組織開展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評估和交流。組織實施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相關政策、標準。開展重點職業病監測、專項調查、職業健康風險評估和職業人群健康管理工作。協調開展職業病防治工作。負責人口監測預警工作,提出人口與家庭發展相關政策建議,參與制定人口發展規劃和政策,建立和完善計畫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制度,組織實施計畫生育獎勵扶助政策。指導和督促基層計畫生育管理和服務工作。落實婦幼衛生健康政策,推進婦幼衛生健康服務體系及服務能力建設。實施基層衛生健康政策、標準和規範,完善基層衛生健康服務體系建設和鄉村醫生相關管理工作。組織開展愛國衛生運動。牽頭《菸草控制框架公約》履約有關工作。
人員編制
師市衛生健康委員會行政編制15名,其中:處級領導職數4名、科級領導職數5名。
其他事項
師市衛生健康委員會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本規定具體解釋工作由師市黨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承擔,其調整由師市黨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