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縣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

石柱縣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負責擬訂工業調控目標並貫徹落實;監測分析工業和信息產業經濟運行態勢;承擔振興裝備製造業組織協調的責任;承擔全縣工業企業、中小企業、鄉鎮企業統計分析、預測監測的責任;提出調控目標、措施和建議;協調解決行業運行中的重大問題;指導工業企業中小企業鄉鎮企業信息產業建立現代企業制度。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石柱縣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
  • 內設機構:8個
  • 所在地區:石柱縣
  • 屬性:政府機關
基本職能,內設機構,領導分工,

基本職能

(一)貫徹執行工業和信息化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組織起草經濟和信息化規範性檔案;負責擬訂全縣工業和信息化的發展戰略目標規劃和年度發展計畫;負責提出工業和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負責全縣工業企業依法維護其合法權益、減輕工業企業負擔;負責三峽庫區淹沒工礦企業破產、搬遷、關閉工作和結構調整工作;推進工業體制改革和管理創新;指導協調全縣工業經濟發展、工業經濟結構調整和產業企業布局調整。
(二)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國防科技工業、中小企業、鄉鎮企業發展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負責擬訂全縣工業、中小企業、鄉鎮企業、非公經濟的發展戰略、規劃和年度指導性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全縣汽車、機車、裝備、原材料、電子信息、消費品等工業系統行業管理;負責推進中小企業創業基地、中小企業的特色產業集群建設;負責(指導)中小企業、鄉鎮企業的維權投訴工作,依法維護其合法權益;負責協調減輕中小企業、鄉鎮企業負擔工作指導協調和促進鄉鎮工業經濟發展。
(四)擬訂工業、信息基礎設施建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參與擬訂相關的支持政策、技術規範和標準;負責信息網路安全技術、設備和產品的監督管理;負責信息安全技術的引進、開發和創新工作;負責指導推進經濟領域公共信息服務平台建設;負責跨行業、跨部門面向社會服務網路的互聯互通;協調推進信息安全等級保護等基礎性工作;組織協調信息安全保障體系建設;協同有關部門處理網路與信息安全重大事件;牽頭推進電信、廣播電視和計算機網路融合發展;促進“三網融合”體系建設和制度創新協調電信市場涉及社會公共利益的重大事宜。
(五)擬訂行業管理規劃和起草行業規範性檔案;負責冶金、建材、化工行業管理,承擔建材基礎建設技術改造項目的行業審核及驗收工作,承擔生化、製藥、化肥生產資格的申報。
(六)負責全縣電力、天然氣等行業的行政管理、行政執法;負責全縣電力、自來水、天然氣等的統一調控;負責落實市“三電”辦電力調度指令;負責協調全縣電力、天然氣、廣播、電訊線纜管網設施保護工作;織織協調“三電”工作,指導鹽業行業管理。
(七)組織起草全縣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的規範性檔案;指導和推進企業資源節約與綜合利用;負責全縣資源綜合利用,節約能源、減少工業排放、清潔生產工作;負責上報企業資源節約與綜合利用成果,協調政策落實工作。
(八)研究和規劃竟爭性行業投資布局,指導除國家撥款以外的工業企業投資和商業性銀行貸款方向,負責全縣工業技術改造、信息化項目核准和備案登記;負責工業和信息投資工作;協調全縣工業經濟運行中的財政、金融、監測、分析資金運行態勢,實施資金的綜合平衡;參與全縣財政、金融政策的研究制定。
(九)擬訂全縣工業技術進步和高新技術產業發展的規劃,推動全縣工業技術進步和高新技術產業發展;指導全縣工業企業技術創新、技術引進和技術改造,組織工業領域重點新產品開發,用高新技術及先進適用技術改造提升傳統產業;指導和推進以企業為主體的技術創新體系建設;組織協調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套用和實施。
(十)指導全縣規模以上(除煤礦企業以外)工業企業的安全生產工作。
(十一)研究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分析和發布國內外經濟信息,向縣政府提供國民經濟、工業經濟、中小企業非公有制經濟、鄉鎮企業、信息產業的運行特點、存在的問題,提出建議。
(十二)負責工業企業和信息化領域的人才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工業企業培訓體系的建設和管理。
(十三)負責信息基礎設施建設的規劃、協調和管理;統籌推進信息化工作;承擔相關信息安全管理的責任統一配置和管理全縣無線電頻譜資源,依法監督管理無線電台(站)。
(十四)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綜合科。負責委機關綜合管理和制度建設;負責委內重要會議和綜合調研的組織;負責文電、信息、宣傳、接待、信訪、保密、檔案等工作;負責機關政務督辦工作;負責機關幹部人事、社會保障和機構編制管理;負責機關離退休人員管理工作;負責委機關財務管理;負責系統黨委和委機關黨的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以及精神文明建設,負責愛國衛生、廉政建設、政治學習;負責計生、群團、後勤等工作。
(二)經濟運行科。負責擬訂工業及信息產業年度目標並組織實施;定期檢查工業、生產性服務業、信息服務業運行工作;負責擬訂生產性服務業中長期發展規劃、年度計畫,擬訂相關的產業、行業標準規範性檔案;負責全縣規模以上工業企業經濟指標統計;負責工業資金的協調;負責重點工業品的運輸協調;負責監測、分析、預測全縣工業及信息的運行態勢,報告工業及信息運行中的重大問題;負責經濟發展綜合分析和綜合性材料的起草;負責國民經濟運行、產業發展、工業和信息化的重大問題研究;負責企業和經營者業績考核;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有關問題並提出建議,定期檢查經濟運行實效並進行預測預警、信息發布;負責應急物資的生產組織和救援藥品及物資調度工作;負責重點工業品的運輸協調和煤炭鐵路運輸計畫審批工作;負責中小企業貸款擔保的監管;促進服務業與製造業融合,推進生產性服務業重點領域發展和重大項目建設,組織實施生產性服務業功能區和公共服務平台建設;協調解決相關政策,制定獎懲辦法。
(三)企業指導科。負責全縣非公有制經濟、中小企業、鄉鎮企業發展指導和服務工作;負責對鄉鎮工業企業、鄉鎮企業、民營經濟發展業績考核;負責治亂減負;擬訂提出企業改革規劃、企業體制改革方案; 指導企業加強管理,建立現代企業制度;扶持培育重點企業;協調工業企業實施改制重組、關閉破產等工作;組織實施分離企業辦社會職能工作;指導全縣城鎮集體經濟成分企業管理,研究提出相關政策和改革措施;配合有關部門實施再就業工程;組織實施企業兼併破產,減員增效工作,指導和推進企業扭虧脫困工作。
(四)行業管理科(掛行政許可服務科牌子)。貫徹執行有關工業、生產性服務業、信息服務業和信息化工作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起草能源節約、循環經濟、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管理的規範性檔案、規劃並組織實施;擬訂電力、天然氣、建材、化工醫藥、消費品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全縣天然氣、電力行政執法;負責落實市“三電”辦電力調度指令;負責全縣電力、天然氣、建材、化工醫藥、消費品資源綜合利用;負責節能監察、能效管理、契約能源、節能培訓、節能技改等工作;協調處理電力、天然氣、建材、化工醫藥、消費品工業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負責履行《禁止化學武器公約》組織協調及監控化學品新改擴建、生產特別許可等審批監管;負責農業化學物質行政保護與農藥生產企業核准定點及農藥產品批准證書審查監管;負責醫藥工業和中藥材生產扶持項目管理;負責保護全縣公共管網線覽設施;承擔行政複議與應訴工作;承擔鹽業和國家儲備鹽業行政管理職能;依法管理供電營業區;參與電價整頓、調整、改革等工作;統一管理行政許可服務事項,辦理涉及本委的行政審批項目。
(五)投資規劃科。擬訂工業、生產性服務業、信息服務業和信息化建設的發展戰略、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分析產業發展情況,編制產業發展規劃,提出產業發展方向,監督產業政策落實;提出工業和信息化建設投資規模、方向和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辦理工業投資項目的審批、核准與備案工作;負責綜合協調三峽庫區工業經濟發展和移民生態工業園區建設工作;負責推進工業企業技術創新、質量管理、品牌建設和標準化工作;負責對重大技術改造項目實施監督管理;負責提出工業和信息化財政專項資金的安排建議,並引導工業企業、金融機構及社會資金的投向;負責推進產業技術創新體系建設,指導行業技術創新和技術進步;負責冶金工業、汽車工業、裝備工業、國防科技工業的行業規劃和產業發展;負責高新技術產業化重點項目發展資金、創意產業發展資金、醫藥工業和中藥材生產扶持資金的申報,負責銜接重慶市三峽擔保公司和工業擔保公司融資擔保工作。
(六)信息化科。擬訂電子製造業、計算機和通信產業、軟體和信息服務業、社會信息化、經濟信息化、信息基礎設施建設、無線電管理的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目標;負責全縣信息產業、軟體服務外包業發展專項資金項目的管理;負責軟體企業認定、軟體產品登記、信息系統集成資質認證;負責全縣財政投資信息化項目審核、績效評估;負責指導推進經濟領域公共信息服務平台建設;協調推進信息安全等級保護等基礎性工作;協同有關部門處理網路與信息安全重大事件;牽頭推進電信、廣播電視和計算機網路融合發展;促進“三網融合”體系建設和制度創新協調電信市場涉及社會公共利益的重大事宜;負責跨行業、跨部門面向社會服務網路的互聯互通;負責收集、整理和發布國際援助工作信息。
(七)安全科。擬訂工業、通信業、國防科技工業、工業園區、船舶建造等行業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制度、規定和辦法並組織實施,負責信息網路安全技術、設備和產品的監督管理;負責信息安全技術的引進、開發和創新工作;負責軍工經濟運行統計和軍工保密資格審查認證;負責擬訂全縣規模以上企業(煤礦企業除外)、電力、天然氣、建材等行業的安全生產實施建議;負責全縣規模以上企業(煤礦企業除外)的安全監管;負責全縣電力、天然氣、建材等行業安全生產的督查;負責工業園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並承擔相應的監管責任;負責船舶建造質量安全監督管理,並承擔相應的監管責任;負責工業企業新建、技改、擴建建設項目的安全監督管理;負責將審核批准開工的建設工程同時抄告縣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有關建設安全監管部門,指導全縣規模以上(除煤礦企業以外)企業安全生產;負責委機關綜合治理。
(八)對外合作與工業招商科。負責工業企業和信息化領域的人才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工業企業培訓體系的建設和管理。負責管理工業、生產性服務業、信息服務業和信息化建設的國內外經濟合作與交流工作;負責工業經濟對外開放及招商引資工作;負責生產企業進出口和工業外資項目的綜合管理工作;組織企業開展國際化經營和境外投資;負責管理加工貿易、IT服務外包等新興產業利用外資工作;負責工業系統外事工作和因公出國(出境)團組的管理工作;聯繫工業系統異地商會工作。指導推進工業園區產業定位、招商引資、發展評價和功能轉型等工作;負責工業園區設立和拓展的審核;負責工業園區的統計、考核及開發效果評價;協調工業園區有關優惠政策的落實;指導工業園區信用擔保體系建設工作。
(九)紀檢組(監察室)。負責委機關和委屬單位紀律檢查和行政監察工作。

領導分工

主任:簡陽主持全面工作
黨委書記:馬文勝分管綜合科、行管科、安全科
副主任:劉成俊分管投資招商科
副主任:陳曉石分管經運科
副主任:譚代兵分管企業發展科
紀委書記:劉光文分管紀檢監察室、信息化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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