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莊鐵道大學繼續教育學院

石家莊鐵道大學繼續教育學院

石家莊鐵道大學繼續教育學院組建於1985年1月,初期稱培訓部,1988年改稱成人教育部,2000年改稱成人教育分院,2010年改稱繼續教育學院,是石家莊鐵道大學負責成人教育、培訓、自學考試的管理機構及教學組織單位。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石家莊鐵道大學繼續教育學院
  • 創辦時間:1985年1月
  • 所屬地區:石家莊
  • 教職工:13名
概況,機構設定,

概況

繼續教育學院現有教職工13名,其中學院黨政領導4人,具有高級職稱4人,中級職稱6人,機構分別設:黨總支、團總支、辦公室、招生辦、教學部、學生部。
石家莊鐵道大學繼續教育學院

機構設定

與部門工作職責
一、辦公室(兼培訓部)
辦公室是學院綜合性辦事機構。主要工作職責是:
  1. 負責審核以學院名義上報、下發的各類檔案,起草有關報告、講話、計畫、總結等有關文秘材料;
  2. 負責學院重要會議、活動的組織、協調和落實;
  3. 負責檢查、落實重要事項的執行情況;
  4. 負責學院宣傳、信訪、保密、安全穩定和信息管理的日常工作,負責年鑑、大事記編撰工作;
  5. 負責對外聯絡以及接待工作;
  6. 負責學院檔案、檔案的管理;
  7. 負責學院介紹信、印章的保管和使用;
  8. 負責學院資產管理,辦公設備的購置及維護,辦公用品的購買及管理;
  9. 負責教材的管理(征訂、發放);
  10. 負責學院教室管理及設施設備的維護維修;
  11. 負責學院車輛的使用管理;
  12. 負責學院工資報表等財務工作;
  13. 負責學院月度考勤工作,安排學院節假日值班;
  14. 負責學院報刊征訂、信件的收發;
  15. 負責學院非學歷教育(對外培訓)的組織和管理;
  16. 負責學院工會的日常工作;
  17. 完成學院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二、招生辦公室
招生辦公室是全面負責我校成人高等學歷教育本專科招生的辦事機構。主要工作職責是:
  1. 依據教育部、各省(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相關規定或實施細則,制定具體的招生工作實施方案並組織實施;
  2. 負責制定和報送招生計畫;
  3. 負責招生宣傳、諮詢及報名工作;
  4. 負責招生錄取工作;
  5. 負責發放新生錄取通知書和新生錄取檔案交接,協助學生部做好新生報到及電子註冊工作;
  6. 負責函授站(點)的建站工作,負責對函授站(點)進行條件審核、考察、報批,負責辦學協定的起草、簽訂、登記、備案工作;
  7. 負責對函授站(點)辦學狀況進行動態管理和評估;
  8. 完成學院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三、教學部(內設教學資源中心)
教學部是成人高等學歷教育教學業務的統籌管理部門。主要工作職責是:
  1. 根據國家教育主管部門有關教學工作指導檔案的規定,組織制定教學工作的規章制度並實施;
  2. 組織開展教學研究和教學改革;
  3. 組織制定(修訂)各專業的人才培養計畫、課程教學大綱、考試大綱,檢查督促各函授站(點)教學計畫的執行和完成情況;
  4. 負責任課教師的資格審查、聘任、考核及工作量核算;
  5. 負責編排教學日曆,制訂每學期開課計畫,編制課程表,負責教室的調度;
  6. 負責學生自學任務書、指導書等自學指導材料與作業管理;
  7. 組織、管理與實施各類課程考務工作和成績管理;
  8. 組織、協調完成學生畢業論文(設計)等實踐教學環節;
  9. 負責畢業生成績審核,製作學生卡片;
  10. 組織教學檢查、評估和教學經驗交流活動,對教學事故提出處置意見;
  11. 負責教材的選用工作;
  12. 負責學院網站的技術維護,教學綜合管理平台和網路教學資源的建設和管理,組織實施網路化教學;
  13. 完成學院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四、學生部
學生部是負責學生教育管理及學籍學歷管理的職能部門。主要工作職責是:
  1. 負責制定學生思想教育工作計畫、學生管理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檢查及總結;
  2. 負責班主任隊伍的建設和管理,制定相關的工作規範及管理制度,做好班主任的選聘、考核、日常管理;
  3. 負責學風建設,負責學生的紀律教育、安全教育,負責學生獎懲;
  4. 負責新生入學報到工作;
  5. 負責接待、處理有關學生的來信來訪,及時處理學生的突發事件;
  6. 負責編制學院學費預算,協助學校財務處做好函授站(點)學費收繳工作;
  7. 負責學籍管理工作,辦理新生入學資格審核與註冊、學籍異動(轉學、轉專業、轉站、休學與復學、退學),開具學籍證明,填報高等教育統計報表;
  8. 負責學歷管理工作,協助完成畢業生資格審核工作,組織完成畢業生電子圖像信息採集與校對工作,製作、發放畢業證書,辦理畢業生學歷電子註冊,辦理學歷證明;
  9. 負責學位管理工作,受理自學考試、成人高等學歷教育本科畢業生的學位申請,負責資格審查、報批及註冊工作,製作、發放學位證書;
  10. 負責畢業生質量調查工作;
  11. 完成學院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五、自學考試辦公室
自學考試辦公室是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的職能管理部門。主要工作職責是:
  1. 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的方針、政策和法規;
  2. 負責起草有關自學考試管理工作的規章制度和相關檔案;
  3. 組織自考專業申報,編制開考專業的考試計畫,論證、落實課程設定及教材選用,組織編寫考試大綱;
  4. 組織教師參與命題工作;
  5. 組織自考的評卷工作;
  6. 組織主考專業實踐性環節的考核(含畢業論文的答辯);
  7. 負責畢業生資格審查及畢業證附屬驗印工作;
  8. 負責自學考試的宣傳、諮詢、報名工作;
  9. 負責自考助學班的管理工作;
  10. 完成學院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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