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莊市精神衛生綜合管理試點工作實施方案

《石家莊市精神衛生綜合管理試點工作實施方案》是石家莊市人民政府2015年8月26日印發的方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石家莊市精神衛生綜合管理試點工作實施方案
  • 實施地區:石家莊市
檔案通知,內容,

檔案通知

石政發〔2015〕39號
石家莊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石家莊市精神衛生綜合管理試點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政府有關部門:
石家莊市精神衛生綜合管理試點工作實施方案》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本地本部門重點工作任務和工作職責,認真組織實施。
石家莊市人民政府
2015年8月26日

內容

石家莊市精神衛生綜合管理試點工作實施方案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精神衛生法》和國家精神衛生綜合管理試點工作要求,探索和創新精神障礙預防、治療和康復工作模式,明確部門職責,創新工作機制,推動我市精神衛生事業全面發展,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按照《全國精神衛生工作規劃(2015-2020年)》和國家精神衛生綜合管理試點工作總體要求,充分發揮引領和示範作用,以健全服務體系為抓手,以加強服務管理為重點,以維護社會和諧為導向,統籌各方資源,完善工作機制,提高服務管理能力,健全救治救助制度,保障患者合法權益,維護公眾身心健康。
二、工作目標
(一)總體目標
進一步健全和完善精神障礙預防、治療、康復和心理健康促進工作體系和服務網路,探索和創新精神衛生工作模式,為精神障礙患者提供規範的基本醫療、康復和心理健康服務,提高全社會對精神衛生重要性的認識,減少嚴重精神障礙患者肇事肇禍案(事)件發生,推動社會和諧發展。
(二)具體目標
1 健全和完善政府領導、部門合作、社會參與的精神衛生綜合管理工作機制。市、縣兩級建立完善政府主導、部門合作、社會參與的精神衛生綜合管理工作體系和服務網路。到2015年底,80%的鄉鎮(街道)成立由綜治、公安、民政、衛生計生、殘聯等部門參加的嚴重精神障礙患者綜合管理小組,並逐步實現全覆蓋。
2 掌握嚴重精神障礙患者信息,規範患者治療管理工作。到2015年底,嚴重精神障礙患者管理率和治療率分別達到70%和60%;到2017年底,嚴重精神障礙患者管理率和治療率分別達到80%和70%,處於全省領先水平。對患者實施個案管理和幫扶救助,到2017年底,病情不穩定患者接受個案管理服務比例達到90%。嚴重精神障礙患者肇事肇禍率低於全省平均水平,無重大肇事肇禍案(事)件發生。
3 依託現有資源,建立完善精神障礙患者康復服務體系,形成醫院-社區相銜接的康復服務模式。到2017年底,以鄉鎮(街道)為單位精神障礙社區康復機構覆蓋率達到30%;居家患者社區康復參與率逐年提高。
4 提高嚴重精神障礙患者醫療救助保障水平。做好基本醫療保險城鄉居民大病保險、新農合重大疾病保障和救助的政策銜接與服務對接,使貧困嚴重精神障礙患者門診和住院醫療費用平均自付比例最終不超過10%。實行貧困嚴重精神障礙患者定點醫療救助,實現符合救助政策的貧困嚴重精神障礙患者定點醫療機構合規住院費用零負擔。
5 加強精神衛生人才隊伍建設。市、縣兩級精神衛生防治機構安排專職人員承擔精神衛生服務管理工作,對精神衛生防治人員定崗定責。提高基層精神科執業(助理)醫師數量,到2015年底,60%的縣級精神專科醫院(綜合醫院精神科)、30%的鄉鎮衛生院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至少有1-2名精神科執業(助理)醫師從事精神衛生防治工作,2016年底達到100%。
6 提高心理衛生服務能力。到2015年底,80%的精神衛生專業機構(主要包括精神專科醫院和有精神專科特長的綜合醫院)具備開展抑鬱、焦慮等常見精神障礙的診斷治療服務能力,2016年底達到100%。不斷完善市級心理援助熱線服務和心理危機干預隊伍建設。加大健康教育力度,到2017年底,普通人群心理健康知識和精神障礙防治核心信息知曉率在城市、農村分別達到85%、75%。
7 支持和引導社會組織參與試點工作。吸引專業社會工作者和志願者參與精神障礙社區康復服務,扶持1-2個社會組織參與試點工作。
三、主要工作任務
(一)健全和完善精神衛生綜合管理服務體系
1 成立試點工作領導小組。由市政府主管領導任組長,市政府主管副秘書長、市衛生計生委主要領導任副組長,相關部門主管領導為成員。明確部門職責和任務,將試點工作納入政府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平安建設)考評,落實部門聯席會議制度。各縣(市)、區成立相應組織機構,發揮各級綜合服務管理平台作用,加強部門協調聯動。(牽頭部門:市衛生計生委配合部門:市綜治辦、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殘聯、市財政局、市司法局、市紅十字會、市教育局、市總工會、共青團市委、市婦聯、市老齡辦)
2 完善精神衛生防治網路建設。市級成立市精神衛生中心,各縣(市)、區結合自身實際,明確轄區具有公共衛生職能的精神衛生專科醫院或疾控機構為縣級精防機構,在所有鄉鎮衛生院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設定公共衛生科,每個村衛生室和社區衛生服務站明確1名人員負責精神衛生工作,完善市、縣、鄉、村四級精神衛生管理服務網路,消除精神衛生服務“空白區”。到2015年底,60%的縣級精神專科醫院(綜合醫院精神科)、30%的鄉鎮衛生院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至少有1-2名精神科執業(助理)醫師從事精神衛生防治工作,2016年底達到100%。各級精神衛生工作人員每年接受不少於1-2次專業培訓。(責任部門:市衛生計生委)
3 健全精神衛生醫療服務體系。建立以精神專科醫院為主體,綜合醫院精神科為輔助,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和精神障礙康復機構為依託的精神衛生醫療服務體系。實行精神衛生專業機構分片包乾,為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提供技術支持,建立雙向轉診制度,實現專科醫生與社區精防人員的服務銜接,提高服務可及性。(責任部門:市衛生計生委)
4 建立鄉鎮(街道)嚴重精神障礙患者綜合管理小組。充分發揮綜治部門組織協調作用,相關部門密切配合,到2015年底,80%鄉鎮(街道)成立由綜治、公安、民政、衛生計生、殘聯等部門參加的嚴重精神障礙患者綜合管理小組,並逐步實現全覆蓋。具體負責落實管理責任,制定工作流程,每季度召開1次工作例會,做好危險性評估及分級管理,尤其是對易肇事肇禍、貧困和“三無”患者等特殊群體明確監管職責,做好救治救助工作。(牽頭部門:市綜治辦配合部門:市衛生計生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殘聯)
5 建立以村(居)為單位的嚴重精神障礙患者關愛幫扶小組。成員包括村(居)主任、片區民警、村醫(社區醫生)、計畫生育小組長、街道民政人員、街道殘聯人員、社會工作者等,主要負責協助開展嚴重精神障礙患者的線索調查、登記、報告及家庭成員的護理指導工作,參與嚴重精神障礙防治知識健康教育,協助監護人履行監護責任,落實居家患者的服務管理。到2017年底,達到80%的覆蓋率。(牽頭部門:市綜治辦配合部門:市衛生計生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殘聯)
(二)建立和創新精神衛生綜合管理機制
1 建立部門會商機制。綜治部門每半年組織召開一次部門聯席會議,特殊情況可臨時召開。研究解決試點工作中遇到的問題,制定政策檔案,督促工作落實。(牽頭部門:市綜治辦配合部門:市衛生計生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殘聯、市人社局、市財政局、市司法局)
2 建立業務培訓機制。舉辦由衛生計生、綜治、公安、民政、殘聯、人社、財政等部門參加的試點工作培訓。每年至少開展一次,逐級培訓到縣、鄉、村,統一工作標準,規範工作流程。(牽頭部門:市衛生計生委配合部門:市綜治辦、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殘聯、市人社局、市財政局)
3 建立信息互通機制。衛生計生、公安、民政、殘聯等部門每月互通嚴重精神障礙患者的相關信息,實現部門間信息互通、交流共享,提高患者管理的時效性。(牽頭部門:市衛生計生委配合部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殘聯)
4 建立部門聯查機制。每年由綜治、衛生計生、公安、民政、殘聯等部門聯合開展嚴重精神障礙患者大排查行動。摸清轄區患者數量,掌握患者基本情況,提高患者檢出率和管理率,加強對易肇事肇禍等嚴重精神障礙患者的管控,各項指標處於全省領先水平。(牽頭部門:市綜治辦配合部門:市衛生計生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殘聯)
5 建立應急處置機制。由綜治、公安、衛生計生等部門聯合出台《嚴重精神障礙患者肇事肇禍現場應急聯動處置機制》,明確部門責任,規範工作流程。做好嚴重精神障礙患者病情急劇變化、有危害自身或他人,有肇事肇禍風險事件的現場處置工作,及時採取針對性的預防和干預措施,減少肇事肇禍案(事)件的發生,降低突發應急事件造成的損害程度,杜絕重大肇事肇禍案(事)件。(牽頭部門:市綜治辦配合部門:市公安局、市衛生計生委)
6 建立強制醫療機制。由公安、衛生計生部門聯合指定一所醫院為市級強制醫療定點機構,明確建設標準、管理辦法和經費保障措施。公安部門對符合強制醫療條件的肇事肇禍嚴重精神障礙患者執行強制醫療。(牽頭部門:市公安局配合部門:市衛生計生委、市綜治辦、市民政局、市殘聯、市人社局)
7 建立心理危機干預機制。建設標準化社區心理衛生工作室。到2017年底,在全市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全部建立標準化心理衛生工作室,為轄區居民提供心理健康服務。充分發揮12320和心理援助熱線作用,為居民提供心理健康諮詢服務、危機干預和轉介等公共衛生服務。進一步完善心理危機干預隊伍建設,將心理援助納入政府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內容,定期開展培訓和演練,為各類突發事件提供心理援助支持。(責任部門:市衛生計生委)
(三)創新醫療服務管理模式
1 成立石家莊市精神衛生醫聯體。整合省會精神衛生資源,形成分工合作的精神衛生服務格局。以市精神衛生中心為核心,整合1家縣級精神專科醫院、8家民營醫院和鄉鎮衛生院,以及21家綜合醫院精神科醫療衛生資源,借力河北醫大一院和256醫院技術支持,實行專業機構對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分片包乾技術支持和指導責任制,實現專科醫師與社區精防人員的服務銜接,提高精神衛生服務能力。(責任部門:市衛生計生委)
2 完善專科機構和精神科門診建設。到2016年底,各縣(市)、區至少建有一家精神衛生專科醫院或在一家縣級綜合醫院設定精神(心理)科門診,門診配備精神科執業醫師1-2名。(責任部門:市衛生計生委)
3 成立多功能服務團隊。在精神衛生專業機構逐步建立由精神科醫生、護士、心理治療(諮詢)師、康復師、社會工作者等參與的多功能服務團隊。為患者開展心理諮詢、心理治療、基本生活技能康復訓練、出院後轉介安置等服務,並尋求各種社會資源為患者提供支持。(責任部門:市衛生計生委)
4 組建個案管理團隊。以鄉鎮(街道)綜合管理小組為基礎,組建由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精防人員、護士、全科醫生和基層人員(居/村幹部、民政專乾、民警、助殘員、志願者等)組成的個案管理團隊。由精神科執業醫師進行用藥指導,開展患者個案管理工作。對病情不穩定患者,實施各負其責的全程管理,保證患者遵醫囑規律服藥治療,提高患者治療效果。到2017年底,病情不穩定患者的個案管理率不低於90%。(牽頭部門:市衛生計生委配合部門:市綜治辦、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殘聯)
(四)建立完善精神障礙康復體系
1 建立精神障礙社區康復機構。依託全市現有康復資源、社區衛生服務機構、鄉鎮衛生院及其他社會資源,建立多種形式的精神障礙社區康復機構,為出院後患者和居家接受藥物維持治療患者提供康復活動場所,開展工療、農療、自我照料、家居生活、人際交往、健康管理、鄉鎮(街道)生活、工作、就業技能等訓練。在專業機構指導下,為接受康復服務的患者進行入組評估,制定適宜的康復訓練計畫,並督促實施。2015年建成20家,2016年建成30家,2017年建成30家,實現以鄉鎮(街道)為單位,精神障礙社區康復機構覆蓋率達到30%目標。積極探索精神衛生專業社工培養及使用,以政府購買服務的形式由社會組織提供社區康復服務。(牽頭部門:市殘聯配合部門:市衛生計生委)
2 完善醫療機構精神康復科建設。在精神衛生專科醫院安排固定場所,由多功能服務團隊提供技術支持和康復指導,為病情穩定、準備出院和新出院患者提供精神康復服務,開展疾病認知、服藥管理、基本生活技能、人際交往和社會功能等訓練。(責任部門:市衛生計生委)
3 建立精神衛生康復託管機構。設立專門的精神衛生康復託管機構,承擔“三無”人員、流浪人員、無監管能力家庭患者的收治和管理。完善康復託管機構與精神衛生專業機構的有效銜接,降低患者的再住院率。(牽頭部門:市民政局配合部門:市衛生計生委)
(五)完善嚴重精神障礙患者救治救助保障體系
1 完善醫療保障體系。充分利用基本醫療保險城鄉居民大病保險等資源,加強嚴重精神障礙患者的醫療保障。將嚴重精神障礙患者納入醫保門診慢病保障範圍,享受慢病門診待遇。嚴重精神障礙患者在二級及以下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住院且在醫保(新農合)目錄內規範治療的,實行出院即報,報銷比例不低於70%。(責任部門:市人社局、市衛生計生委)
2 完善醫療救助體系。將貧困嚴重精神障礙患者列為重點救助對象,符合政府救助條件的,按照規定資助其參保參合。貧困嚴重精神障礙患者住院費用經基本醫療保險、城鄉居民大病保險、新農合重大疾病保障報銷和殘聯、紅十字會等部門救助後的自付部分,按照救助政策給予救助,實行貧困嚴重精神障礙患者定點醫療救助,實現符合救助政策的貧困嚴重精神障礙患者定點醫療機構合規住院費用零負擔。所需資金由市、縣兩級在救助資金中統籌安排解決。(牽頭部門:市民政局配合部門:市人社局、市衛生計生委、市財政局、市殘聯、市紅十字會)
3 完善優撫救助救治福利制度。切實保障復員退伍軍人、城鄉特困人員、“三無”人員和病情穩定的流浪乞討人員中貧困嚴重精神障礙患者得到妥善救助救治和安置。(牽頭部門:市民政局配合部門:市衛生計生委、市公安局)
(六)加強精神衛生人才隊伍建設
1 探索人才激勵機制,解決人才緊缺問題。將精神科醫生作為緊缺人才予以重點保障,探索建立精神衛生工作人員的特殊崗位津貼。(牽頭部門:市人社局配合部門:市財政局、市衛生計生委)
2 加大人才培養和培訓力度,擴大精神科專業人才隊伍,提高專業機構技術服務能力。對縣級及以下執業醫師按計畫進行精神科專業培訓,通過轉崗或增注執業範圍等方式,擴大精神科專業人才隊伍。為從事精神衛生工作的人員和全科醫生提供進修培訓和業務交流機會,強化臨床知識技能、心理治療、康復、社會工作和人文社會科學等培訓,每人每年至少1次。(責任部門:市衛生計生委)
3 通過定向培養,提高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診療服務能力。到2016年底,所有精神衛生專業機構(主要包括精神專科醫院和有精神專科特長的綜合醫院)具備開展抑鬱、焦慮等常見精神障礙的診斷治療服務能力。(責任部門:市衛生計生委)
(七)加強精神衛生健康教育和健康促進
制訂精神衛生健康教育計畫,採用多種宣傳手段,擴大宣傳教育覆蓋範圍,利用主流媒體向公眾傳播心理衛生知識,減少大眾對精神障礙和心理行為問題的認識誤區。衛生計生、教育、司法、工會、婦聯、共青團、老齡辦等部門要分工協作,共同做好在校學生、下崗工人、農民工、失獨家庭、犯罪人員和家屬、老年心理障礙等特殊人群的健康宣教工作。(牽頭部門:市衛生計生委配合部門:市教育局、市司法局、市總工會、市婦聯、共青團市委、市老齡辦等)
1 開展心理健康教育進基層活動。組織心理健康教育進社區、進工廠、進單位、進農村、進學校、進部隊“六進”活動,利用村村通大喇叭在農村定期開展精神衛生知識宣傳,在有條件地區如中國小、大學、勞動密集型企業要建立心理諮詢室,配備專(兼)職心理諮詢人員,開展心理諮詢和有針對性的心理健康教育服務。(責任部門:市衛生計生委)
2 開展“個、十、百、千、萬”系列健康宣教活動。全市每年開展一場“燕趙大講壇”,在電台舉辦十期專家訪談節目,以“世界精神衛生日”和《精神衛生法》宣傳周為契機,組織開展百場大型宣傳活動,對特殊群體組織開展千場健康巡講,在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開展萬場健康教育講座活動。(責任部門:市衛生計生委)
3 建立心理諮詢平台。以市精神衛生中心網站、官方微信為依託,開設心理健康知識、《精神衛生法》及相關法規、政策解讀和專家答疑等板塊,為公眾提供信息交流平台。(責任部門:市衛生計生委)
(八)支持和引導社會組織參與試點工作
吸引專業社會工作者和志願者參與精神障礙患者社區康復服務,在專業精神衛生機構指導下,扶持1-2個社會組織參與試點工作。(牽頭部門:市衛生計生委配合部門: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市殘聯等)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市、縣政府成立試點工作領導小組,每年召開工作會議,研究制訂相關政策措施,協調解決工作中的重點難點問題,指導、督促、檢查試點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負責試點工作組織協調和日常管理,制訂工作規劃和年度計畫,定期召開部門會議,組織落實各項具體措施。
(二)明確部門職責。按照精神衛生綜合管理試點工作確定的具體目標和主要工作任務,強化部門責任意識,發揮協調聯動作用,各司其職、分工協作,做到牽頭部門主抓,配合部門協作,實現精神衛生工作的整體推進。相關部門按照本方案確定的部門職責和具體工作內容,制定有操作性的部門實施方案,確保各項工作保質保量完成。
(三)落實經費保障。加大財政支持力度,將所需資金列入財政年度預算,確保試點工作順利開展。財政部門會同各相關部門加強資金監管,嚴格資金使用,做到專款專用,專賬核算,確保資金使用安全,杜絕違規現象發生。
(四)強化督導考核。建立完善精神衛生工作目標考核機制,充分運用表彰獎勵、誡勉談話、掛牌督辦、綜治考評、一票否決等手段,加大檢查考核力度,做到一月一通報、一季一督導、半年一調度、一年一考核。對因工作不重視、監管不到位、救治不及時,導致嚴重精神障礙患者肇事肇禍重特大案(事)件發生的,要實行一票否決權制,並追究有關領導幹部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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