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莊市生態文明建設促進會

石家莊市生態文明建設促進會,因未按規定接受2015年、2016年年度檢查的行為,違反了《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第二十八條第一款的規定。
2018年12月25日,石家莊市民政局依據《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第三十條第一款第(三)項之規定,給予其警告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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