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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莊市人民政府石政函〔2018〕44號
石家莊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石家莊市環城水系周邊大片區土地儲備工作安排》的通知
長安區、橋西區、新華區、裕華區、欒城區、鹿泉區、藁城區人民政府,高新區和循環化工園區管委會,石家莊市土地儲備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
《石家莊市環城水系周邊大片區土地儲備工作安排》已經市政府同意,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石家莊市人民政府
2018年7月30日
(此件公開發布)
石家莊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石家莊市環城水系周邊大片區土地儲備工作安排》的通知
長安區、橋西區、新華區、裕華區、欒城區、鹿泉區、藁城區人民政府,高新區和循環化工園區管委會,石家莊市土地儲備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
《石家莊市環城水系周邊大片區土地儲備工作安排》已經市政府同意,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石家莊市人民政府
2018年7月30日
(此件公開發布)
石家莊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石家莊市環城水系周邊大片區土地儲備工作安排》的通知
長安區、橋西區、新華區、裕華區、欒城區、鹿泉區、藁城區人民政府,高新區和循環化工園區管委會,石家莊市土地儲備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
《石家莊市環城水系周邊大片區土地儲備工作安排》已經市政府同意,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石家莊市人民政府
2018年7月30日
(此件公開發布)
石家莊市環城水系周邊大片區土地儲備工作安排
為推進環城水系工程整體提升,最佳化城市建設總體布局、提升城市形象品位,滿足市民美好生活需要,建設現代化省會城市和經濟強市,依據《土地管理法》《石家莊市市區國有土地儲備辦法》《石家莊市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強土地儲備工作的若干意見》《石家莊市城市土地利用總體規劃(2006-2020年)》《石家莊市城市總體規劃(2010-2020年)》等有關規定,現將我市環城水系周邊大片區土地儲備有關工作安排如下。
檔案內容
一、實施範圍
對環城水系周邊範圍土地進行初步調查,同時延伸至滹沱河生態修復工程藁城段,鹿泉龍泉湖濕地,南二環西延等重大基礎設施周邊,統一納入大片區土地儲備範圍。
目前已確定橋西區、新華區、長安區、裕華區、高新區、鹿泉區、欒城區、藁城區等八個區,79個村納入環城水系周邊大片區土地儲備實施範圍。土地總面積約31.75萬畝,允許建設區內土地面積約15萬畝。結合城市總體規劃預計,經營性用地面積約8.21萬畝,核減已建成項目,預計可實施儲備範圍土地面積約5萬畝。
(一)新華區涉及於底、康莊、岳村、大馬村、大安舍、田家莊、前太保、後太保、趙二街、前杜北、後杜北、西營、陳村、東營、南高基15個村,土地總面積約6.67萬畝,允許建設區內土地面積約1.01萬畝,居住商業用地面積約5485畝。
(二)橋西區涉及宮家莊、東良廂、西崗頭、瓮村、小談、大談、張營、孔寨、石橋9個村,土地總面積為2.38萬畝,允許建設區內土地面積約1.29萬畝,居住商業用地面積約5527畝,工業用地面積約403畝。
(三)長安區涉及東莊、西塔口、南村、肖家營、柳董莊、陳章、柳辛莊、西古城、桃園、北翟營、南高營、南翟營、十里舖、白佛、西兆通、東杜莊16個村,土地總面積為7.04萬畝,允許建設區內土地面積為4.48萬畝,居住商業用地面積約24876畝,工業用地面積約642畝。
(四)裕華區涉及東京北、方村、南栗、南位、西京北5個村,土地總面積為2.67萬畝,允許建設區內土地面積為2萬畝,居住商業用地面積約7693畝,工業用地面積約2566畝。
(五)高新區涉及北莊、郝家營、宋營、北豆、南豆、韓通、東仰陵、東羊市、趙村9個村,土地總面積為3.93萬畝,允許建設區內土地面積為3.12萬畝,居住商業用地面積約13051畝,工業用地面積約7499畝。
(六)鹿泉區涉及平北、高遷東街、高遷北街、東良政、北降壁、永壁東街、永壁北街、西良廂、南杜村、小馬村、小張莊、大宋樓、橫山村、台頭村14個村,土地總面積為5.56萬畝,允許建設區內土地面積為1.7萬畝,居住商業用地面積約5698畝,工業用地面積約1919畝。
(七)欒城區涉及西羊市、東許營、西許營、樓底、東尹村、邵家莊、夏戶莊、段同村、秦家莊村、於底村、北留營村11個村,土地總面積為3.5萬畝,允許建設區內土地面積為1.4萬畝,居住商業用地面積約5214畝,工業用地面積約1576畝。
(八)藁城區涉及滹沱河生態修復工程藁城段周邊區域,具體村莊和面積待我市防洪規劃確定後明確。
二、管控措施
(一)由市政府對土地實行“八統一”管理
一是市政府統一安排建設項目。對納入大片區土地儲備範圍的土地,除公共設施項目建設占用土地外,未經市政府同意,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引進社會資本或招商安排建設項目,市、區兩級發改、國土、規劃、建設等部門也不得辦理任何建設項目有關的手續,待完成做地工作後,由市政府統一安排建設項目。
二是統一編制土地儲備規劃。納入環城水系大片區土地儲備範圍的土地,由國土、規劃部門負責列入重點區域規劃控制範圍,儘快編制環城水系周邊土地儲備整體規劃,確定政府儲備地的具體範圍。
三是統一籌措土地儲備資金。市政府組織通過發行土地儲備專項債和做地主體市場化運作等方式,多渠道籌集做地資金。
四是統一安排土地指標。由國土部門統籌安排新增建設用地指標和占補平衡指標。
五是統一實施土地儲備。徵收、拆遷、安置補償完成後的土地,全部納入市級土地儲備庫,由市政府統一管理。
六是統一進行土地整理。由市政府對儲備地塊統一進行土地前期開發整理及基礎設施配套建設。
七是統一組織土地供應。儲備土地納入市級土地交易平台,制定交易規則組織土地供應。
八是統一分配土地收益。土地出讓總價款按照4∶6的比例,實行市區兩級分級入庫。土地前期開發整理費用,基礎設施建設費用統一從市級土地收益中提取;土地補償、安置、稅費、工作經費等統一從區級土地收益中提取。涉及利用市級土地儲備專項債的,土地出讓價款全部繳入市級國庫,土地儲備成本由區級政府統一核算、管理,從區級分享部分中提取,提取後剩餘部分由市財政通過專項轉移支付下達給區級財政。
(二)明確區級政府為做地項目的責任主體
區政府(管委會)負責轄區內做地項目的集體土地徵收、城中村改造、安置補償、信訪穩定等民眾工作,並對納入政府儲備庫的土地進行管護,避免儲備土地受到侵害。
(三)對暫未達到收儲條件的土地實行主動式收儲
對實施範圍內,暫時不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城市總體規劃的土地,經國土和規劃部門確定,2020年可調整為經營性用地的土地納入主動收儲範圍,實施土地預收儲並由轄區政府(管委會)進行嚴格管理。
納入主動收儲範圍的土地,由區政府(管委會)負責解除土地承包契約、收回土地承包經營權、支付土地補償費。在未達到土地儲備條件前,由區政府(管委會)負責委託做地主體,通過公開招標方式確定合作單位,在不改變原土地使用性質的情況下,可用於農作物種植項目進行短期利用,簽定短期利用協定,明確責權利,確保能及時騰退土地,待達到土地儲備條件時,及時開展土地儲備工作。
(四)嚴厲打擊違法占地和私下交易行為
各轄區政府(管委會)及相關部門負責,對違法占地和私搭亂建項目必須做到及時發現,及時處理。對非法轉讓買賣土地等私下交易行為,發現一起處理一起。
三、做地任務安排
(一)任務分解
新華區任務:2019年底前,由石家莊市國控集團作為做地主體,圍繞小清河區域完成5000畝土地預收儲,待2020年規劃調整後由市政府統一組織土地徵收。另外,2019年底前結合環城水系提升工程,再完成200畝淨地儲備任務。
裕華區任務:2019年底前,由石家莊市地產集團作為做地主體,依法合規籌集做地資金,圍繞泊水公園劃定做地範圍,選擇東京北、南位、南栗、方村等四個村作為試點,先行先試,開展“整案制”做地工作,完成500畝淨地儲備任務。
欒城區任務:2019年底前,由石家莊市地產集團和石家莊市國控集團作為做地主體,依法合規籌集做地資金,圍繞泊水公園劃定做地範圍,選擇東許營、西許營、西羊市、東尹村、樓底村、邵家莊等六個村作為試點,先行先試,開展“整案制”做地工作,完成1000畝淨地儲備任務。
鹿泉區任務:2019年底前,由石家莊市地產集團作為做地主體,依法合規籌集做地資金,結合龍泉湖濕地公園周邊環境提升和南二環西延劃定做地範圍,選擇橫山村、台頭村、大車行、小車行等四個村作為試點,先行先試,開展“整案制”做地工作,完成1000畝淨地儲備任務。
橋西區任務:2019年底前,結合環城水系提升工程,再完成300畝淨地儲備任務。
長安區任務:2019年底前,結合環城水系提升和滹沱河整治工程,再完成1000畝淨地儲備任務。
藁城區任務:2019年底前,圍繞滹沱河整治工程,除2800畝匹配地以外,再完成1000畝淨地儲備任務。
(二)組織實施
實行區政府(管委會)主要負責人負責制,做地主體作為做地項目的責任主體,各司其職緊密配合,共同推進做地工作。石家莊市土地儲備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定期組織市區政府(管委會)、發改、國土、規劃、建設、財政、園林、審批等部門,召開專題會議,安排部署工作,協調解決存在的問題。
自任務下達之日起,由各轄區(管委會)政府和做地主體,對現有數據進行詳細的調查摸底,結合雙違整治專項行動,集中清理違法建築。按照石政發〔2017〕37號和石政函〔2018〕23號檔案規定,確定做地範圍、編製做地方案、上報做地計畫。2018年10月底前完成摸底調查和預評估,2018年底之前完成做地方案編制報批工作。2019年起按照批准的做地方案實施做地,確保按照任務分解按時完成做地工作。
高新區、化工園區已經啟動了全域土地儲備工作,且規劃以產業用地為主,按照石政發〔2017〕37號檔案規定,統一安排土地供應,城中村、舊城改造項目以外的房地產開發經營性用地出讓總價款10%上繳市財政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