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1、 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的科技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研究擬定具體貫徹措施;負責組織擬制全縣科技發展的戰略、方針、政策和法規,並組織實施。
2、 研究擬制全縣科技技術體制改革的方針、政策、措施和整體規劃,組織推動全縣科技體制改革工作,促進科技成果商品化,負責民營科技科研機構管理。
3、 會同有關部門開展科學技術普及工作,制定計畫、部署工作、組織協調、督促檢查,進行政策引導。
4、 編制全縣科技發展規劃、計畫,負責重點科技開發、新產品試製、科技成果推廣、軟科學研究計畫的制定與組織實施。
5、 負責全縣科技三項費用、科技發展基金及科研物資的分配和管理,並協調有關金融部門對科研項目提供貸款,支持科技成果推廣,促進科技事業的發展。
6、 落實科技興農戰略方針,推動農業和農村科技進步,建立農村科技管理體系和科技服務體系。
7、 歸口管理全縣科技成果。負責科技成果的鑑定、推廣、保密工作,歸口管理技術市場,貫徹《技術契約法》及相關法規,擬制有關技術市場的政策,並組織實施。
8、 貫徹執行國家專利法及省、市有關政策、規定。制定全縣專利事業發展規劃、計畫及有關政策、規定和管理辦法;依法查處冒充專利、假冒他人專利等專利違法行為;調解專利糾紛。
9、 根據國家防震減災工作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及規範,制定全縣防震減災事業發展戰略目標與中長期發展規劃,編制防震減災工作年度計畫;會同有關部門擬定破壞性地震應急預案、綜合防禦措施,檢查督促其落實;歸口管理全縣重大工程建設場地的地震安全性評價工作。
10、 組織協調全縣各部門貫徹實施“科教興縣”戰略,編制中長期規劃、年度計畫,研究擬制科教興縣戰略的配套政策和措施;負責全縣科學研究、科技信息及科技諮詢產業管理工作;負責智慧財產權協調工作。
11、 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科技局內設7個職能科室。
(一)辦公室
負責局機關後勤工作;管理全系統行政經費、自然科學事業費、科技三項經費;負責機關財務、接待工作。
(二)政工科
負責全系統綜合協調、黨務、政務、人事、文秘、扶貧、實績考核、工青婦、體制改革等工作。
(三)農牧業科
負責全市農牧業項目的篩選、審核、論證、立項、申報工作,並組織實施、檢查、指導;負責國內外先進農牧業新技術、新成果、新材料的引進、試驗、示範工作;負責全市農村牧區科技培訓工作;負責農牧業科技園區的認定、管理工作;負責農牧業科技方面的調查、統計、規劃編制等工作;組織、牽頭農牧業科技特派員工作的規劃、計畫、總結、督促、指導、協調等工作。
(四)高新技術產業科
研究全市工業領域高新技術發展及產業化的政策措施;組織提出工業領域高新技術發展規劃和計畫;組織實施國家、自治區和全市科技攻關計畫、工業領域科技項目、高新技術園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和工業科技園區的有關工作;組織、牽頭企業科技特派員工作的規劃、計畫、總結、督促、指導、協調等工作。
(五)技術市場管理科
貫徹實施有關技術市場的法律、法規,管理監督全市技術貿易機構,進行年度檢查,培育全市技術市場,發展科技中介組織,幫助民營科技企業和各類民營科技服務組織的建立和審核,對各類技術貿易機構實行監督檢查,規範服務功能和質量,檢驗技術貿易證書,進行技術貿易情況的統計、分析、上報等工作。組織、申報、實施社會領域的國家、自治區重大科技計畫、科研項目;組織、管理、指導社會領域的科技工作;承擔社會領域的醫藥衛生、節能減排、循環經濟方面的科技工作以及協調、聯繫863計畫的組織、申報、管理工作;負責自然科學基金計畫及基礎研究規劃方面的工作。
(六)智慧財產權科
貫徹執行國家關於智慧財產權有關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研究提出加強我市有關智慧財產權保護工作的措施辦法;做好有關智慧財產權必要的協調工作;研究制定我市專利工作發展規劃和專利信息網路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專利轉讓、專利貿易許可,專利權質押,專利廣告的出證管理工作,負責並指導旗縣市處理專利糾紛和查處冒充專利行為的工作
(七)計畫成果管理科
研究全市科技發展戰略,編制全市中長期科技發展規劃和科技項目計畫;負責全市各類科技計畫的協調和配置;負責各類科技計畫的呈報、下達、匯總、驗收、統計;負責全市科技成果的鑑定、驗收、評審、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