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莊市增加城鄉居民可支配收入行動計畫(2022-2025年)

《石家莊市增加城鄉居民可支配收入行動計畫(2022-2025年)》是為深入貫徹落實石家莊市第十一次黨代會精神,實現石家莊市城鄉居民收入持續快速增長,提升城鄉居民的幸福感和獲得感制定的行動計畫。由石家莊市人民政府印發於2022年5月印發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石家莊市增加城鄉居民可支配收入行動計畫(2022-2025年)
  • 印發機關:石家莊市人民政府
  • 印發日期:2022年5月
計畫全文
《石家莊市增加城鄉居民可支配收入行動計畫(2022-2025年)》
實現城鄉居民增收是廣大人民民眾的熱切期盼,也是建設現代化國際化美麗省會城市的必然要求。為深入貫徹落實石家莊市第十一次黨代會精神,實現我市城鄉居民收入持續快速增長,提升城鄉居民的幸福感和獲得感,制定本行動計畫。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立足新發展階段,全面準確貫徹新發展理念,服務和融入新發展格局,認真落實省委、省政府關於支持省會建設和市委、市政府關於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確保實現經濟總量過萬億決策部署,努力提升居民生活水平,紮實推進共同富裕,讓人民民眾共享發展成果。
二、發展目標
——城鄉居民收入大幅增長。到2025年,全市城鄉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力爭突破5萬元,努力實現居民收入與經濟發展基本同步。
——居民收入差距逐步縮小。全市城鄉、區域、行業和群體之間收入差距進一步縮小,社會救助標準較大幅度提高,困難群體基本生活得到保障。
——收入分配格局更加最佳化。居民收入在國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勞動報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逐步提高,社會保障和就業等民生支出占財政支出比例明顯提升。中等收入群體規模持續擴大,促進共同富裕取得階段性進展。
三、重點任務
(一)保持經濟持續增長,為居民增收提供有力保障
1. 以經濟高質量發展夯實居民增收基礎。落實經濟高質量發展確保實現經濟總量過萬億決策部署,打造五個以上“千億級”產業集群,以產業的高質量發展,提供更多高收入就業崗位。積極開展產業集群培育,全方位支持新一代電子信息產業和生物醫藥產業率先突破,強力培育現代食品、商貿物流、裝備製造等產業。做強主導產業,用好主導產業發展基金,儘快形成具有根植性和規模效應的產業集群;做大新興產業,推動戰略性新興產業擴規模、上檔次;做優傳統產業,快速壯大產業整體規模和綜合實力。樹立“項目為王”理念,大力實施項目帶動戰略,抓投資上項目促發展,每季度持續開展集中觀摩、項目拉練、經濟指標評比等活動,形成“謀劃一批、儲備一批、開工一批、建設一批、達效一批”的項目建設格局。
2. 逐步發展壯大農村經濟。制定出台《關於調整土地出讓收入使用範圍優先支持鄉村振興的實施意見》,進一步增加土地出讓收益用於農業農村的投入。大力發展現代都市農業,積極開發農業多種功能,做好農產品精深加工,推動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重點培育君樂寶、雙鴿、同福等一批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推進90個省級重點龍頭企業不斷發展壯大,拓展農民增收空間。持續抓好農業產業強鎮和“一村一品”建設,大力推行“龍頭企業+農民合作社+基地+農戶”四位一體經營模式,到2025年,全市打造農業產業強鎮5—8個,培育省級一村一品示範村15個以上,帶動更多農戶加入農業全產業鏈發展,得到更多增值收益。培育和壯大省級鄉村振興重點幫扶縣特色優勢產業,逐年提高用於產業的銜接資金占比,發展壯大村級集體經濟。加強扶貧項目資產後續管理,確保項目持續穩定增收。
3. 充分發揮企業促進增收作用。認真落實各級關於鼓勵、支持、引導民營經濟發展的各項政策措施,在財政、融資等方面給予中小企業更多支持,引導民營企業開發和培育具有自主智慧財產權的新產品,著力培育民營經濟品牌。鼓勵並發展一批主營業務突出、競爭力強、成長性好、專注於細分市場的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培育扶植一批綜合效益突出、增長速度快、示範帶動強的優勢企業,對於首次評選為石家莊市一年爆發式增長、三年複合式增長和五年連續增長的瞪羚企業,分類擇優給予企業50萬元、80萬元和100萬元一次性獎勵。加快推進園區最佳化整合,引導企業和項目積極入駐園區,全面落實減稅降費各類政策,為企業特別是中小微企業發展壯大提供優質平台,確保企業充分享受政策紅利。
4. 以消費提質升級助力居民增收。進一步適應消費升級需求,激發居民消費潛力,多渠道促進居民增收。積極落實《關於支持現代商貿物流業做大做強的若干措施(試行)》,制定支持發展品牌首店旗艦店、中央廚房建設、夜經濟、商業街發展等實施細則,通過獎補資金的發放,激發商貿企業引進品牌以及改造提升的積極性。鼓勵和支持各企業開展線上線下購物節、購車節、餐飲美食節等活動,推動消費增長升級。舉辦“網上直播節”,打造“網紅”產品、培育“網紅”品牌。按照《關於支持現代商貿物流業做大做強的若干措施(試行)》,對新增限額以上企業、商貿物流人才給予相關的獎勵和補貼。通過政府發放消費券和鼓勵商家開展優惠促銷等活動,全力提振市場消費,增加居民收入。
(二)實施就業優先戰略,激發創業創新動力
5. 著力穩定和擴大就業。強化就業優先政策,實現經濟成長與擴大就業良性互動,完善多渠道靈活就業的保障制度,建立促進多渠道靈活就業機制,支持和規範新就業形態發展。統籌做好高校畢業生、退役軍人、農村勞動力等重點群體就業工作。深入實施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促進計畫和基層成長計畫,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就業率保持95%以上。在小型農田水利維護保養、農村戶用廁所改造、農村交通、文化旅遊、林業草原等領域,大力推行以工代賑,延伸擴大農村居民就業容量。“十四五”期間城鎮新增就業50萬人以上,享受各類就業創業補貼人數達到10萬人以上,城鎮調查失業率控制在5.5%以內。
6. 鼓勵創新創業帶動就業。實施重點群體創業引導工程,鼓勵高校畢業生、進城農民工、退役軍人等重點群體自主創業,催生培育更多小老闆、小微企業等市場主體,不斷增加居民經營性收入;對畢業學年及畢業5年內高校畢業生、就業困難人員初次創業正常經營6個月以上的,給予一次性創業補貼;推動設立科技創新投資基金,積極投資科技創新型企業。實施創業孵化提升工程,完成全市創業孵化基地升級改造,扶持一批創新創業項目實現落地轉化。全面落實稅費減免、金融信貸、創業孵化、創業培訓等支持政策,通過盤活利用存量土地資源,緩解返鄉下鄉人員創業用地難問題,整合建設一批具有地域特色的返鄉下鄉人員創業創新園區或基地,鼓勵農民工返鄉下鄉創業。認定一批基礎設施完備、服務功能齊全、示範作用強的小微企業創業基地,建設一批高水平的“雙創”示範基地。完善“雙創”線上服務,推進各縣(市、區)建立線上服務平台。開展創業服務能力提升計畫,組建創業服務專家團,定期發布創業地圖,最佳化階梯式創業培訓,提升創業服務雲平台、創業創新競賽平台。落實提高個人、小微企業創業擔保貸款額度政策,符合條件的小微企業可申請最高不超過500萬元的創業擔保貸款,財政部門按相關規定予以貼息。深入開展“便民辦稅春風行動”,落實小微企業普惠性稅收減免政策。加快創業孵化載體建設,對經核驗達到條件的農民工創業園、經濟技術開發區、產業集聚區、現代農業示範區等園區,擇優給予一次性獎補。建設或認定一批專業化、集成化、市場化的科技企業孵化器,發展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市場化的眾創空間。鼓勵支持人力資源產業園引進國內外知名人力資源服務機構,每引進一家全球綜合排名500強、全國綜合排名100強及以內的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總部或區域總部入駐產業園,由市財政給予產業園10萬元-2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完善人力資源服務產業園及工作站管理考核機制,經考核,對每個產業園(市級及以上)、工作站,由市財政每年分別給予最高50萬元、15萬元的運營補貼,補貼期限2年。
7. 提供全方位公共就業創業服務。落實終身職業技能培訓制度,到2025年培訓21萬人,建設省市高技能人才培訓基地、技能大師工作室至少各10家。加大財政投入和支持力度,爭取國家、省項目支持,建設五大主導產業市級職業技能公共實訓中心;拓展多層次辦學機制,扶持企業建設職業技能培訓基地、高技能人才培訓基地和技能大師工作室。鼓勵駐石高校圍繞我市產業發展動態調整專業設定,對每個新獲批專業,由市財政給予最高100萬元補助。對新認定的市級產業技術研究院,由市財政給予20萬元的資金支持。開展公共就業服務提升行動,大力開展現場招聘、專場招聘、網路招聘,打造“網際網路+市場”公共就業服務模式。實施人力資源服務產業培育工程,大力加強國家級人力資源服務產業園建設,積極培育引進高端化、專業化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為廣大勞動者提供招聘、培訓、諮詢等多位一體的一站式、訂單式管理服務。
(三)完善政策保障體系,健全機制促增收
8. 深化工資制度改革。全面落實機關事業單位工資津貼補貼政策,通過落實縣以下事業單位管理崗位職員等級晉升制度、提高中國小高級崗位結構比例控制標準、制定出台事業單位特設崗位設定管理辦法等措施,持續拓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晉升空間,促進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收入提升。深化推進公立醫院薪酬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公立醫院負責人薪酬激勵約束機制。研究機關事業單位勞動聘用人員工資待遇調整辦法,提高機關事業單位勞動聘用人員工資待遇。深化國有企業工資決定機制改革,按照市場化選聘、契約化管理、差異化薪酬、市場化退出原則,在法人治理結構完善、市場化程度較高的國有企業探索推行職業經理人制度,實行市場化薪酬,完善中長期激勵機制。全面推行政府、工會、企業共同參與的工資集體協商制度,定期發布行業工資市場指導價位。及時調整和落實最低工資標準制度。持續深化開發區薪酬制度改革,最佳化提升開發區績效工資制度。
9. 健全技術要素參與分配機制。進一步推進職稱制度改革,做好高技能人才和專業技術人才職稱貫通工作,到2025年,力爭我市專業技術人才總量達到66萬人。建立主要由市場決定技術創新項目和經費分配、評價成果的機制,鼓勵支持風險投資發展,促進科技成果資本化、產業化。鼓勵各類單位自主制定科研成果收益權分配辦法,探索建立科技成果入股、崗位分紅權激勵等多種分配辦法,保障技術成果在分配中的應得份額。深入貫徹以增加知識價值為導向的分配政策,鼓勵企事業單位對作出突出貢獻的高層次人才和引進的急需緊缺高層次人才實行協定工資、年薪工資、項目工資或一次性獎金。支持高校、科研院所等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離崗創業,經所在單位同意可在企業兼職與企業職工同等享有獲取報酬、獎金、股權激勵的權利。落實我市五大主導產業企業新取得副高級以上職稱的專業技術人員一次性獎勵政策。落實人才綠卡房租補助、購房補貼,設立“企業骨幹人才獎”,市財政給予一次性獎勵。
10. 強化工資支付保障。健全勞動契約制度和勞動關係協調機制,督促企業依法與職工訂立勞動契約,辦理勞動用工備案,按約定支付工資。完善靈活就業人員勞動權益保護、社保費繳納、薪酬待遇等政策制度,明確平台企業在勞動者權益保障方面的相應責任,保障勞動者的基本報酬權、休息權和職業安全。全面落實《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嚴格執行“五項制度”,建立信息共享、聯合檢查、聯合執法、聯合辦公、聯合懲戒等工作機制。進一步強化信息化根治欠薪支撐,完善農民工工資支付監控預警平台功能,對欠薪線索做好動態監管、精準預警、及時通報,努力推動欠薪線索在市一級得到全面化解。
(四)持續改善投資環境,拓寬財產性收入渠道
11. 鼓勵和引導合理投資。鼓勵社會資本進入基礎設施、市政公用事業、社會事業、金融服務等領域,通過特許經營、公建民營、民辦公助等形式獲得相應投資收益。引導完善創新型中小企業上市股權激勵和員工持股計畫制度規則,鼓勵城鄉居民大力投資發展製造產業、新興技術產業、生產性和生活性服務業。推進國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業員工持股試點工作,引導企業員工投資持股。最佳化投資、融資條件,盤活閒置廠房等社會資源,引導城鄉居民參與眾創空間建設。規範債券發行、資本籌集渠道,鼓勵城鄉居民投資實體經濟,獲取資本市場收益。依法嚴厲打擊證券期貨違法違規行為,保護投資者特別是中小投資者合法權益。引導居民參股創辦企業或出資入股、聯合投資建設經營風險小、預期回報好的經營項目。支持居民盤活閒置資產,為有條件的居民合法出租房屋資產打造安全可靠、公平便利的市場環境。
12. 多渠道增加居民財產性收入。積極擴大投資渠道,引導居民積極參與儲蓄、理財、基金等投資,以增加財產性收入。創新發展產權市場,支持居民經營性產權自由流動、交易。規範發展債券市場,積極發展小微企業私募債。加強證券期貨投資者教育基地建設,通過開展多樣化投資者教育活動,展示資本市場發展成果,提供投資者諮詢等服務,培育成熟的投資者隊伍。依託河北錢幣博物館金融教育示範基地,建立普及金融知識、提升消費者金融素養的金融教育陣地。不斷提升銀行保險消費者投訴維權熱線服務質效,加大消費投訴引導力度,最佳化消費投訴接聽引導流程。加強金融理財產品監管,依法保護合規民間借貸市場主體的合法權益,嚴厲打擊理財市場欺騙儲戶、不實宣傳、監管套利等違規行為以及非法集資犯罪活動、非法經營金融業務。持續整治網路借貸業務以及“現金貸”“校園貸”“首付貸”等違法違規行為,開展防範和打擊非法集資專項行動。大力開拓保險市場,引導居民利用保險防範化解生產生活風險。
13. 穩步提升農民財產性收入。積極爭取國家和省支持,深化農村承包地、農村宅基地和農村建設用地制度改革,激活農村土地要素。積極開展農村閒置宅基地盤活利用工作,探索利用閒置宅基地發展新業態助推農村發展的運行機制。細化落實承包土地“三權分置”辦法,全面完成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任務,加強農村產權交易市場建設,形成“歸屬清晰、權能完整、流轉順暢、保護嚴格”的農村產權制度。鞏固完善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成果,用好用活集體資產、資源,讓村民更多地分享集體增收紅利。到2025年,村集體經濟收入10萬元以上村達到80%以上。
(五)抓好社會保障兜底,多渠道增加轉移性收入
14.穩步完善社會保障體系。“十四五”期間,全面建成覆蓋全民、城鄉統籌、權責清晰、保障適度、可持續的多層次社會保障體系。加快發展企業(職業)年金,鼓勵發展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商業保險,在保基本基礎上滿足人民民眾日益多樣化多層次的保障需求。健全參保繳費激勵約束機制,落實擴面征繳措施,完善個人賬戶基金的管理和使用。按政策規定及時調整機關事業單位和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確保按時足額發放。加大市、縣兩級財政投入力度,提升城鄉居民繳費水平,鼓勵個人提高繳費檔次,逐步提高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力爭“十四五”末實現月人均180元目標。完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大病保險制度,健全醫療保險重特大疾病保障機制,繼續推進我市長期護理保險試點工作。鼓勵發展補充醫療保險、商業健康保險、商業養老保險。健全低保對象動態管理和精準識別長效機制,做到應保盡保。構建以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員供養和臨時生活救助為基本,受災人員救助、醫療、教育、住房、就業救助等專項救助相銜接的社會大救助體系。
15.加強困難群體救助。加強低收入家庭、生活困難民眾住房、醫療、就業等基本生活救助,落實殘疾人“兩項補貼”動態調整機制。適時調整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建立與居民人均消費支出掛鈎、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和財政保障能力相適應的城鄉低保標準制定和動態調整機制。發揮公益性崗位托底安置就業作用,確保零就業家庭動態清零。鼓勵引導社會各界積極參與慈善事業發展,充分發揮慈善“第三次分配”作用。
16. 提升公共服務惠民水平。完善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全面落實從學前教育到研究生教育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包括殘疾學生)資助政策。推進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均等化,按標準落實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經費。進一步規範發展公共租賃住房,努力實現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應保盡保,城鎮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在合理輪候期內得到保障,促進解決新就業無房職工和在城鎮穩定就業外來務工人員等新市民的住房困難。深入推進公共文化設施免費開放。引入各類社會力量培育和發展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機構,提供各種優質養老服務。利用社區資源為有照料護理需求的重度殘疾人提供照護和托養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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