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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莊市人民政府檔案石政發〔2016〕57號
石家莊市人民政府關於支持石家莊(正定)中關村積體電路產業基地發展的若干意見
正定縣人民政府,市政府有關部門: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國家積體電路產業發展推進綱要》,深入實施京津冀協同發展戰略,積極推進“石家莊(正定)中關村積體電路產業基地”(以下簡稱“基地”)建設,在貫徹落實好國家和省支持積體電路產業發展政策的基礎上,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意見。
檔案內容
一、加大投融資支持
(一)設立積體電路產業投資基金。以財政資金為引導,積極爭取國家和省相關基金參股,引入社會資本共同參與組建基金,基金總規模100億元,首期規模10億元。基金以股權投資等方式支持積體電路產業發展,推動重點企業兼併重組,對積體電路項目跟進投資。
(二)設立積體電路產業專項資金。財政安排專項資金重點用於基地內積體電路企業研發創新、公共服務平台建設、團隊引進,智慧財產權、高端人才獎勵補助、貸款貼息、重點項目水電氣補貼等積體電路項目建設和運營。
(三)固定資產投資補助。對在基地新註冊的從事積體電路產品研發和生產的企業,利用自有資金一次性固定資產投資在1億元以上的,按照企業竣工決算實際發生的固定資產投資總額5%給予一次性補助,最高不超過1000萬元。
(四)固定資產投資貸款貼息支持。對固定資產投資額高於1億元的項目貸款提供貼息支持,貸款利率低於基準利率的,按實際利率給予貼息;貸款利率高於基準利率的,按基準利率給予貼息,貼息年限不超過五年。
(五)加大融資支持。鼓勵商業銀行加大對積體電路企業的信貸支持力度,進一步促進智慧財產權質押融資業務發展。對融資性擔保機構和融資租賃公司,為積體電路企業提供擔保及租賃服務,財政給予2%的擔保額和租賃費用補貼,補貼期限不超過5年,單個企業年度最高不超過100萬元。對積體電路企業成功上市按規定給予一次性獎勵。
二、加快基礎設施建設
(六)完善發展規劃。將積體電路產業作為石家莊加快培育和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的戰略重點,納入《石家莊市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十三五”規劃》,制定石家莊市積體電路發展專項規劃。
(七)加強承接平台建設。支持各類投資開發主體參與基地標準廠房建設和運營管理,支持以行業協會和龍頭企業為主體建設專業園中園。支持政府性平台公司以成熟土地、廠房、流動資金等要素入股,與企業合作經營項目。
(八)代建廠房支持。對於落戶基地的積體電路高端封裝測試生產線、晶片生產線、關鍵裝備及材料生產線等積體電路產業項目,基地可為項目企業代建定製廠房,由企業先租後購,租賃期5-10年,企業可提前回購。
(九)項目用地支持。優先保障基地內積體電路項目用地需求,建設用地計畫指標、耕地占補平衡由市政府統籌協調解決。鼓勵採取租賃、先租後讓、租讓結合、彈性出讓等多種供地方式,降低企業用地成本。
三、加速企業培育
(十)扶持試驗和檢測平台建設。對基地內新認定的國家級企業技術中心、工程技術研究中心、重點實驗室、工程實驗室,在落實國家和省獎勵政策基礎上,市財政給予一次性500萬元補助。鼓勵各類大型系統設備製造企業或檢測機構,在基地建立研發試驗室或檢測中心,對其年度新增設備投資在5000萬元以上的,按其實際投資額的5%給予一次性資金補貼,最高不超過1000萬元。鼓勵積體電路企業新產品開發和研製,經有關部門認定,按單個項目實際發生的研發費用給予10%的獎勵,最高不超過200萬元。
(十一)扶持培育套用市場。對石家莊市整機企業首購首用基地積體電路企業自主開發的晶片,按照採購金額的10%給予最高不超過100萬元的一次性補貼。
(十二)降低企業運營成本。對固定資產投資10億元以上項目,自投產之日起,水電氣熱價格三年不變,超出部分財政補貼,每個企業每年補貼最高不超過1000萬元。
(十三)鼓勵企業做大做強。對註冊在基地內年度營業收入首次突破5億元、10億元、50億元、100億元的積體電路企業,給予企業核心團隊最高不超過50萬元、100萬元、500萬元、1000萬元一次性獎勵。
四、鼓勵人才引進
(十四)資金支持。對於引進到基地工作的兩院院士,給予每人1000萬元科研經費補貼和200萬元安家費,對於引進到基地工作的入選國家“千人計畫”、“長江學者”、河北省“百人計畫”及同等層次的積體電路高端人才帶項目來我市創業工作,經評審後分別給予300萬元至500萬元的科研經費和100萬元安家費。對掌握國際領先技術、生成重大項目落戶基地的人才或團隊,經評審後分別給予1000萬元至5000萬元的項目建設資金支持。
(十五)生活待遇。人才或團隊家屬有就業願望的,在政策允許前提下,最大限度滿足本人就業意願。子女接受義務教育的,由當地教育行政部門協調安排學校就讀。有落戶要求的,即報即批。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程式,可幫助符合條件的外籍高層次人才及其隨遷外籍配偶和未滿18周歲未婚子女辦理《外國人永久居留證》。對於尚未獲得《外國人永久居留證》的高層次人才及其配偶和未滿18周歲子女,需多次臨時出入境的,幫助其辦理2至5年有效期的外國人居留許可或多次往返簽證。
(十六)產業技能培訓。鼓勵職業培訓學校與基地、企業共同建立積體電路技工人才合作培養機制,實行產教結合,對採取“訂單培養”、“定向培養”,建立“教學車間”、“教學工廠”等方式開展積體電路領域技工培訓的項目學校進行定向補助和扶持。
五、保護智慧財產權
(十七)增強智慧財產權競爭優勢。支持和鼓勵積體電路企業申請國內外積體電路布圖設計專有權或發明專利,對企業的申請按照有關規定給予一定資助。
(十八)加大智慧財產權保護力度。嚴厲打擊盜版行為,並配合司法機關維護智慧財產權所有權人的合法權益。
六、最佳化服務環境
(十九)全程代辦服務。基地項目落地實施全程代辦服務,包括高效、便捷的註冊服務、備案、環評、能評、水評、規劃、建設及租賃等各項手續和相關事務。基地提供完善的基礎設施配套條件,並在選址、配套條件、要素成本和公共租賃住房等方面提供支持。
(二十)建立部門協商機制。建立由市發改委牽頭,市財政、科技、工信、國土等部門參加的聯席會議制度,研究落實相關扶持政策,協調解決產業發展相關問題,共同推進產業發展。
七、其它
(二十一)本意見適用於在基地投資的積體電路高端封裝測試生產企業、晶片生產企業、關鍵裝備及材料生產企業、積體電路設計企業。
(二十二)在積極落實國家、省、市對積體電路產業相關優惠政策的基礎上,對引進的特別重大積體電路產業項目,按照“一企一議”、“一事一議”政策給予重點支持。
(二十三)本意見具體實施細則或辦法由相關部門另行制定。
(二十四)本意見執行期限五年,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石家莊市人民政府
2016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