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城縣工商行政管理局

石城縣工商行政管理局,政府部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工商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規、方針和政策,負責全縣工商行政管理市場監管行政執法的組織實施、協調和監督。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石城縣工商行政管理局
  • 地址:石城縣
  • 性質:事業單位
  • 屬性:非盈利
機構簡介,主要職責,領導信息,機構設定,

機構簡介

石城縣工商行政管理局屬贛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直屬機構,編制序列歸口省人民政府。
石城縣工商局內設下設機構和事業單位19個。即:辦公室、監察室、政研法規股、個體私營經濟監督管理股、市場規範監督管理股、消費者權益保護局、公平交易局、企業註冊監督管理局、琴江分局、小松分局、高田分局、屏山分局、橫江分局、豐山工商所、龍崗工商所、後勤服務中心、信息中心、消費者協會辦公室、個體私營經濟協會辦公室。

主要職責

(一)、對縣以下工商行政管理系統的人財物和業務工作實行垂直管理。
(二)、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工商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規、方針和政策,負責全縣工商行政管理市場監管行政執法的組織實施、協調和監督。
(三)、負責全縣工商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的登記註冊,依法核定註冊單位名稱,審定、批准、頒發有關證照,實行監督管理。
(四)、監督檢查市場競爭行為,依法查處壟斷和不正當競爭行為以及打擊流通領域的走私販私行為和其他經濟違法違章行為。
(五)、組織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組織查處侵犯消費者權益案件,查處各類市場主體經營活動中的假冒偽劣行為。
(六)、依法核定廣告經營資格,監督管理廣告發布與廣告經營活動,查處廣告違法違章行為,指導廣告審查機構和廣告行業組織工作。
(七)、組織實施對各類市場經營秩序、各類市場交易行為(包括電子商務、網路經濟等特殊交易行為)的規範化管理與監督。
(八)、依法組織管理經濟契約、組織查處契約欺詐行為,組織管理動產抵押登記,組織監管拍賣行為。
(九)、組織管理經紀人、經紀機構。
(十)、負責指導、申請商標註冊工作,指導商標所有權人申報及幫助推薦全市知名商標、全省著名商標及全國馳名商標,組織查處商標侵權行為。
(十一)、、依法組織管理個體工商戶、私營企業的經營行為。
(十二)、承辦上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和縣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領導信息

邱家雲局長主持縣局全面工作,兼管人事、財務工作,並聯繫掛點琴江分局工作;
謝定勇副局長協助局長分管企業註冊局、個體股、個協和安全生產工作,並聯繫掛點屏山分局工作;
賴小平副局長協助局長分管公平交易局、辦公室、信息中心、後勤中心和綜治信訪、計畫生育工作,並聯繫掛點橫江分局工作;
賴勇民紀檢組長協助局長分管紀檢組、監察室、機關黨委、法規股工作,並聯繫掛點龍崗分局工作;
姚立東副局長協助局長分管消保局、商廣股、市管股工作,並聯繫掛點小松分局、高田分局工作。

機構設定

(一)辦公室
協助局領導處理日常工作,負責重要檔案起草、文書檔案管理、機要保密和會議組織;承擔綜合性調研、信息宣傳、政務督查和信訪受理工作。組織編制和下達全縣工商行政管理系統年度收支預決算計畫;組織系統收入、調配系統經費;負責對系統資產、行政事業性收入、罰沒收入和行政性收費票據的管理;按許可權制定和下達系統基本建設計畫,管理系統裝備;負責制定系統財務管理辦法和財務制度;制定內部審計制度並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對系統財務收支活動的真實性、合法性和完整性進行內部審計監督。
(二)監察室
協助局黨組抓好本系統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倡廉工作;負責監督、檢查、指導本系統糾正行業不正之風工作;查處本系統黨員幹部和監察對象違反黨紀、政紀的案件,並根據管理許可權提出相應處理建議或作出相應處分決定;受理對本系統黨員幹部和監察對象違反黨紀、政紀問題的控告、檢舉;受理管轄範圍內的黨員和監察對象不服黨紀、政紀處分決定的申訴。
(三)政研法規股
組織和承擔工商行政管理制度的擬定、協調和發布工作;組織開展工商行政管理執法監督和聽證工作;負責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及行政賠償工作;組織法制宣傳培訓,指導本系統的法制工作。
(四)市場規範監督管理股
組織規範管理各類市場的經營秩序;依法監督管理各類市場交易行為;依法監督包括電子商務、網路經濟等特殊交易行為在內的各類市場交易行為;監督管理經紀人、經紀機構和經紀活動,查處經紀違法案件;組織實施經濟契約行政監管,負責經濟契約爭議的行政調解和契約示範文本的管理工作;組織查處利用契約欺詐的違法行為;組織管理動產抵押登記,負責監督管理拍賣行為。
(五)個體私營經濟監督管理股
負責對個體經濟、私營經濟實行指導、監督和管理,依法維護個體工商戶、私營企業的合法權益和合法經營;負責本轄區個體私營經濟發展與管理情況的調查研究,擬定相應的監管措施和辦法;指導對個體工商戶、私營企業的登記註冊;指導個體私營經濟協會工作。
(六)消費者權益保護局
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組織查處侵犯消費者合法權益案件,組織查處假冒偽劣等違法行為,組織監督流通領域商品質量。
(七)公平交易局
研究擬定製止壟斷和不正當競爭、消費者權益保護的具體措施,組織查處市場管理中發現的不正當競爭行為和經銷假冒偽劣商品行為;組織查處侵犯消費者合法權益案件,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組織查處流通領域走私及經濟違法違章行為;監督、協調和指導全縣公平交易執法工作。
(八)企業註冊監督管理局
研究制定全縣企業登記註冊監督管理具體措施和辦法,組織、指導、協調全縣企業登記註冊和監督管理工作;查處企業登記註冊工作中的違法違章案件;依法核定在本局登記註冊的各類市場主體的法人資格和經營資格,核發營業執照;對在本局登記註冊的企業進行監督管理;審批冠縣名的企業名稱。
(九)基層分局、所:
在《工商行政管理所條例》規定的授權範圍內,履行工商行政管理的綜合職能。
(十)後勤服務中心
承擔局機關和基層分局的後勤服務工作。
(十一)信息中心
負責計算機信息系統的建設、維護和套用培訓,承擔信息的收集、整理和處理,面向社會提供信息和技術服務。
(十二)消費者協會辦公室
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對商品和服務進行社會監督,引導消費者科學、合理、安全、健康消費,承辦消費者協會的日常工作。
(十三)個體私營經濟協會辦公室
為個體私營企業服務,維護個體私營企業合法權益,承辦個體私營經濟協會的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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