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嘴山電廠

國電石嘴山發電廠(現內部名稱國電石嘴山發電公司,對外由兩個獨立的經濟實體即國電寧夏石嘴山發電有限責任公司和國電石嘴山第一發電有限公司組成)1958年成立,位於寧夏石嘴山市惠農區河濱工業園區黃河西岸,是寧夏回族自治區成立後建立的第一座坑口火力發電廠。

基本介紹

  • 公司名稱:國電石嘴山發電廠
  • 總部地點:寧夏石嘴山市惠農區河濱工業園區黃河西岸
  • 成立時間:1958年
  • 成就:寧夏回族自治區成立後
歷史沿革,公司簡介,

歷史沿革

企業原屬寧夏電力公司,曾經作為西北電網在寧夏地區的主力電廠,擔負著供應寧夏北部電力生產的任務。2003年電力體制改革,石嘴山發電廠劃歸中國國電集團公司,成為該公司的內部核算電廠。

公司簡介

自1959年11月第一台6千千瓦機組正式發電以來,石嘴山發電廠先後經過五期擴建,總裝機容量歷史最高至28.6萬千瓦。按照國家關停小機組的政策,1999年4月,一期#1、2(2台6千千瓦)機組退役;2000年1月,二期#3、4(2台1.2萬千瓦)機組退役。電廠現運行機組共有6台,總裝機容量25萬千瓦,其中:#7、8機組(2台5萬千瓦)為中國國電集團公司自有機組,#5、6機組(2台2.5萬千瓦)為寧夏西部聚氯乙烯有限公司所有,#9、10機組(2台5萬千瓦)為寧夏英力特公司機組,#5、6、9、10機組由各產權單位委託石嘴山發電廠運行。2005年底,石嘴山發電廠職工1919人,離退休人員405人,法人代表:張安源,單位財務負責人:丁文彥。
2003年度共繳納稅款1139萬元,其中:增值稅945萬元,營業稅3萬元,城建稅65萬元,個人所得稅30萬元,房產稅38萬元,土地使用稅58萬元。
石嘴山電廠
2004年度共繳納稅款3857萬元,其中:增值稅3408萬元,營業稅5萬元,城建稅300萬元,個人所得稅50萬元,房產稅36萬元,土地使用稅58萬元。
2005年度共繳納稅款5812萬元,其中:增值稅4661萬元,營業稅33萬元,城建稅268萬元,個人所得稅766萬元,房產稅31萬元,土地使用稅53萬元。
石嘴山發電廠擴建條件優越,2×330MW機組“以大代小”技改工程於2004年10月8日開工建設,在2005年8月1日正式獲得國家發改委的核准,計畫2006年兩台機組雙投。8月4日,石嘴山發電廠簽訂了項目公司投資協定,新的項目公司由中國國電集團公司、寧夏電力開發投資有限責任公司和寧夏煤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三家共同投資,投資比例分別為55%、35%、10%。
在解決了國電石嘴山發電廠的生存問題之後,為了解決企業的繼續發展問題,根據自身靠煤、近水的便利優勢和國電集團公司開展的大型或煤電一體化電源基地的戰略部署,石嘴山發電廠又提出了建設“以大代小”2×600MW空冷機組工程,現已將2×600MW綜合利用項目列入寧夏自治區 “十一五”規劃。
國電寧夏石嘴山發電有限責任公司管理的電站裝機規模為6台33萬千瓦火電機組,廠址位於寧夏石嘴山市河濱工業園區,東臨黃河,西靠包蘭鐵路和109國道,南近石嘴山煤礦,具有近水、靠煤、交通方便、地域開闊等優越的地理條件。因其在當時技術先進,有著” 全國燃煤示範電廠“的光榮稱號。
國電寧夏石嘴山發電有限責任公司在發展中堅持“為股東創造最大回報,為員工創造美好生活”的經營理念,按照現代企業制度要求,建立了法人治理結構,精簡了機構設定。公司共設總經理工作部、人力資源部、財務產權部、計畫行銷部、物資供應部、黨委工作部、審計部、 紀檢監察部、工會辦公室、生產技術部、安全監督部、發電部、燃料部、檢修部、信息中心等15個部門。截止2007年2月底,公司共有員工 2601人。
按照國電電力發展股份有限公司先進規範的要求,國電寧夏石嘴山發電有限責任公司建立健全了各項生產經營規章制度,規範了生產經營工作,初步實現了人員優秀、設備優良、管理最佳化、效益優異的發展目標。公司年發電量90 億千瓦時左右,供電煤耗目標值327克/千瓦時,綜合廠用電率目標值6.8%,發電水耗目標值2.2kg/kwh,是目前寧夏發電行業和中國國電集團公司管理最為先進、效益最為良好的發電企業之一。
作為寧夏地區最早的發電廠,石嘴山發電廠為寧夏乃至西北地區的電力系統培養了大批骨幹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目前此廠出來的技術和管理人員遍布西北地區和全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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