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辦理時間:即時
- 聯繫電話:0952-2013864
行駛依據,受理條件,提交材料,收費依據,收費標準,辦理部門,
行駛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三十一條:那男女雙方自願離婚的,準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並對子女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
《婚姻登記條例》第十條:內地居民自願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中國公民同外國人在中國內地自願離婚的,內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門居民、台灣居民、華僑在中國內地自願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內地居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受理條件
(1)要求辦理結婚登記的男女雙方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處提出離婚申請;
(2)雙方自願離婚;
(3)當事人雙方提交結婚證;
(4)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定書;
(5)雙方當事人提交本人的常住戶口薄、居民身份證、近期紅底板單人1寸免冠照片各2張。
提交材料
1.當事人雙方結婚證;
2.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定書;
3.雙方當事人提交本人的常住戶口薄、居民身份證、近期紅底板單人1寸免冠照片各2張。
收費依據
《國家物價局、財政部關於發布民政系統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及標準的通知》([1992]價費字249號)。
收費標準
收費標準:證書每對9元。
辦理部門
石嘴山市民政局婚姻登記服務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