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改革,具體內容,機構對接,時間安排,
機構改革
機構改革後,將加強市委職能部門的統一歸口協調管理職能。市委組織部統一管理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市委組織部統一管理公務員工作,將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公務員管理職責劃入市委組織部,市委組織部對外加掛市公務員局牌子。市委宣傳部統一管理新聞出版和電影工作,將市文化新聞出版廣電局的新聞出版、電影管理職責劃入市委宣傳部,市委宣傳部對外加掛市新聞出版局牌子。
市委統戰部統一管理民族宗教工作,將市民族宗教事務局併入市委統戰部,市委統戰部對外保留市民族宗教事務局牌子;市委統戰部統一管理僑務工作,將市政府辦公室的僑務管理職責劃入市委統戰部,市委統戰部對外加掛市政府僑務辦公室牌子;市委統戰部加掛市委港澳台工作辦公室(市政府港澳台事務辦公室)牌子。
具體內容
根據《方案》,新組建和最佳化職責的機構共有市自然資源局等11個。其中,新組建市自然資源局加掛市規劃管理委員會辦公室、市林業和草原局牌子,整合市國土資源局和市規劃管理局的主要職責、市園林和生態建設管理局的林業管理職責以及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市農牧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水務局、市農牧局、市環境保護局的有關職責,不再保留市國土資源局、市規劃管理局、市園林和生態建設管理局。
組建市生態環境局,整合市環境保護局主要職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的應對氣候變化和減排職責等,不再保留市環境保護局。同時,我市還將組建市農業農村局、市文化旅遊廣電局、市衛生健康委員會、市退役軍人事務局、市應急管理局、市醫療保障局,重新組建市司法局,並對市審計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等機構進行職責最佳化。
機構對接
此次機構改革,我市與自治區黨委和政府機構基本對應的其他機構共有20個,其中市委辦公室、市委政法委員會、市委政策研究室、直屬機關工作委員會、市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作為市委工作機關;市政府辦公室、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市教育體育局、市科學技術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水務局、市商務局、市統計局、市信訪局作為市政府工作部門。
與此同時,我市還結合實際,因地制宜設定市委老幹部局作為市委工作機關;市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市投資促進局、市金融工作局、市審批服務管理局、市綜合執法監督局、市糧食和物資儲備局、市人民防空辦公室作為市政府工作部門。
時間安排
據了解,市及市轄區機構改革工作計畫於2019年3月底前基本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