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嘴山市惠農區醫療保障局

石嘴山市惠農區醫療保障局

根據自治區黨委辦公廳、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的《寧夏回族自治區市縣機構改革的總體意見》(寧黨辦〔2018〕101號)和中共石嘴山市委辦公室、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的《石嘴山市惠農區機構改革方案》(石黨辦發〔2019〕5號),制定本規定。

石嘴山市惠農區醫療保障局是區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其他事項,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醫療保障的法律法規、政策規定,貫徹落實自治區、市醫療保險、生育保險、醫療救助等醫療保障發展規劃、政策、標準並組織實施。
(二)貫徹執行國家醫療保障基金監督管理辦法和自治區實施辦法,監督管理醫療保障基金,推行醫療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機制,推進醫療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貫徹落實自治區、市醫療保障籌資和待遇政策,組織實施統籌城鄉居民醫療保障待遇標準。落實長期護理保險制度改革。
(四)貫徹執行自治區城鄉統一的藥品、醫用耗材、醫療服務項目、醫療服務設施等醫保目錄和支付標準。
(五)貫徹執行國家和自治區藥品、醫用耗材、醫療服務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收費政策,建立價格信息監測和信息發布制度。
(六)貫徹執行全市定點醫藥機構協定和支付管理辦法,建立醫療保障信用信息披露制度,監督管理納入醫保範圍內的醫療服務行為和醫療費用,依法查處醫療保障領域違法違規行為。貫徹全區藥品、醫藥耗材招標採購政策並監督實施。
(七)負責全區醫療保障經辦管理工作和公共服務體系、信息化建設。組織實施全區異地就醫管理和費用結算。建立健全全區醫療保障關係轉移接續制度。
(八)完成區委和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九)職能轉變。區醫療保障局落實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大病保險制度,推進覆蓋全民、城鄉統籌的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建立,推行按病種付費為主的複合型支付方式改革,不斷提高醫療保障水平,確保醫保資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按照職責分工推進全區醫療、醫保、醫藥“三醫聯動”改革,更好保障人民民眾就醫需求、減輕醫藥費用負擔。
(十)與區衛生健康局有關職責分工。區醫療保障局、區衛生健康局等部門在醫療、醫保、醫藥等方面加強制度、政策銜接,建立溝通協商機制,協同推進改革,提高醫療資源使用效率和醫療保障水平。

內設機構

(一)綜合管理崗。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政務公開、宣傳、保密、信訪、檔案管理等工作;負責機關財務管理、資產管理、內部審計、後勤保障、機構編制、幹部人事等工作;負責提案議案辦理、機關績效考核、安全保障、會務接待等工作;負責機關黨建、黨風廉政建設、扶貧、幹部教育和培訓工作;負責局機關離退休人員管理工作;負責機關內部制度建設和各項工作落實督辦工作。
(二)醫療保障基金監管崗。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醫療保障基金監督管理辦法。組織編制醫療保障基金等預決算草案。組織編制醫療保障專項資金預算,提出安排意見並監督實施。監督管理納入醫保支付範圍的醫療服務行為和醫療費用,規範醫保經辦業務,依法查處醫療保障領域違法違規行為。建立醫療保障信用信息披露制度。落實生育保險政策。
(三)醫療保障服務管理崗。落實自治區城鄉居民醫療保障籌資和待遇政策;制定醫療救助規劃,組織實施城鄉醫療救助、醫療保障扶貧政策;完善實施全區異地就醫管理和結算。組織落實醫療保障關係轉移接續制度。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藥品、醫用耗材、醫療服務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收費等政策;建立價格信息監測和信息發布制度,協調服務價格和收費方面的爭議和糾紛。推進醫療保障標準化和信息化建設。

人員編制

區醫療保障局行政編制5名。設局長1名,副局長1名。
區醫療保障局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其他事項

本規定調整由區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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