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嘴山國家農業科技園區管理委員會

根據自治區編委《關於調整石嘴山市部分事業單位機構編制事項的通知》(寧編髮〈2016〉22號)精神,設立石嘴山國家農業科技園區管理委員會,為石嘴山市人民政府副處級派出機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石嘴山國家農業科技園區管理委員會
  • 行政級別副處級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機構編制,

主要職責

  (一)負責擬定園區發展規劃,制定年度發展計畫並組織實施,組織落實國家有關農業科技政策和地方配套政策。
  (二)負責組織園區各類項目的申報、初審、推薦、實施、資金管理和檢查、驗收工作;負責協調落實園區招商引資各項優惠政策。
  (三)協調配合做好園區土地利用計畫的編制及土地申報、開發建設和監督管理等工作,負責園區各項信息的收集與發布等工作。
  (四)負責園區農業科技創新、科技成果轉化、新技術引進、示範和推廣,組織開展技術交流與合作。
  (五)開展農業科學技術的培訓,培養農業科技人才。
  (六)負責協調做好園區基礎設施建設及管理工作。
  (七)負責農業科技園區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八)完成市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石嘴山國家農業科技園區管理委員會設立2個內設機構:
  (一)綜合科。
  負責黨務、政務等相關工作;負責協調做好企業融資和金融服務工作;組織開展企業融資培訓、農民專業合作社互助資金服務工作;負責協調安排園區市級財政專項資金,開展園區資金數據統計分析,編制年度園區資金收支報表工作;負責協調做好園區基礎設施建設及管理工作;負責園區的考核評估等工作。
  (二)業務科。
  負責擬定園區科技、招商引資及人才中長期規劃、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園區信息服務平台的建設、管理和維護;負責引導企業開展農業科技研發、示範和推廣等工作;協調開展招商引資及科技合作交流,組織開展科技資金項目評審、招標、驗收和考核等工作;負責組織農業科技項目的申報和項目資金的管理工作;負責組織開展各類農業科技培訓和農業科技人才培養等工作。

機構編制

  石嘴山國家農業科技園區管理委員會核定全額預算事業編制6名(從市非稅收入徵收管理中心調整5名,從市農業綜合開發辦公室調整1名),其中:主任1名(副處級),副主任1名(正科級),內設機構副科級領導職數2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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