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缺證據與模糊事實》是法律出版社2012年出版的圖書,作者是何家弘。
基本介紹
- 書名:短缺證據與模糊事實
- 作者:何家弘
- ISBN:9787511841858
- 頁數:455
- 定價:56.00元
-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 出版時間:2012-11
- 副標題:證據學精要
內容簡介,作者簡介,編輯推薦,目錄,
內容簡介
《短缺證據與模糊事實:證據學精要》堪稱作者的代表之作,是作者精選的20篇與證據學有關且具有代表性的論文,編寫而成。
作者簡介
何家弘,男,滿族,1953年5月出生於北京市。1969年去“北大荒”,務農8年;1977年返回北京後當過兩年建築工人。1986年在中國人民大學法律系獲法學碩士學位,1993年在美國西北大學獲法學博士(SJD)學位,1996年評為教授,1998年獲得博士生導師資格,現為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證據學研究所所長,曾經在法國艾克斯-馬賽大學法學院做訪問學者,在香港城市大學法學院任客座教授;1999年入選北京市“優秀中青年法學家”,2003年被國家授予“留學回國人員成就獎”,2004年獲得“寶鋼優秀教師獎”,2005年被評為“中國人民大學十大教學標兵”。何家弘在業餘時間還為“普法”而撰寫法學小說和推理小說,是中國作家協會會員。他創作的四部“犯罪懸疑小說”已經被翻譯成法文在法國出版,並有一部被譯成義大利文在義大利出版,頗受好評;小說《雪與罪》與2007年被英國《衛報》推薦為“亞洲十大犯罪小說”之一,於2011年在“第五屆全國偵探推理小說大賽”中獲“最佳推理獎”。
編輯推薦
司法人員不是神仙,無法全知全覺,也無法穿越時空隧道,只能通過有限甚至短缺的證據去認識發生在過去的案件事實。於是,那事實便如水中之月鏡中之花一般而具有了模糊性。
目錄
壹 證據學抑或證據法學
證據學利名稱的無奈之爭
貳 概念同一和語詞規範
證據法學領域的語言證明
叄 自由證明或法定證明
司法記明模式的歷史沿苹
肆 證明模式與採信標準
法定證據制度的重新評價
伍 立法執法與實體程式
司法公正理念的多重定位
陸 查明真相與保障人權
證據法律規則的功能解析
柒 證明根據與客觀事實
證據概念表述的人造誤區
捌 預先假定與推斷認定
推定概念界說的法學標難
玖 自然推定與人造推定
推定基木範疇的徹底反思
拾 明確語言和模糊語言
推定法律規則的合理適用
拾壹 證明責任和證明標準
推定規則適川的核心問題
拾貳 採納證據和採信證據
兩個證據規定的語言瑕疵
拾叄 測謊結論與證據採納
有限采少月規則的用解說
拾肆 證明目的和證明標準
司法證明理論的基本範疇
拾伍 真理標準抑或烏托邦
司法證明標準的學術爭鳴
拾陸 單軌取證或雙軌取證
刑訴證據調查的實證研究
拾柒 嚴格禁止或適度準用
欺騙取證方法的是非辨析
拾捌 舉證質證與認證裁判
刑事庭審虛化的實證研究
拾玖 實證研究和經濟分析
刑事錯案生成的證據原因
貳拾合理懷疑或確有錯誤
錯判證明標準的名案解析
證據學利名稱的無奈之爭
貳 概念同一和語詞規範
證據法學領域的語言證明
叄 自由證明或法定證明
司法記明模式的歷史沿苹
肆 證明模式與採信標準
法定證據制度的重新評價
伍 立法執法與實體程式
司法公正理念的多重定位
陸 查明真相與保障人權
證據法律規則的功能解析
柒 證明根據與客觀事實
證據概念表述的人造誤區
捌 預先假定與推斷認定
推定概念界說的法學標難
玖 自然推定與人造推定
推定基木範疇的徹底反思
拾 明確語言和模糊語言
推定法律規則的合理適用
拾壹 證明責任和證明標準
推定規則適川的核心問題
拾貳 採納證據和採信證據
兩個證據規定的語言瑕疵
拾叄 測謊結論與證據採納
有限采少月規則的用解說
拾肆 證明目的和證明標準
司法證明理論的基本範疇
拾伍 真理標準抑或烏托邦
司法證明標準的學術爭鳴
拾陸 單軌取證或雙軌取證
刑訴證據調查的實證研究
拾柒 嚴格禁止或適度準用
欺騙取證方法的是非辨析
拾捌 舉證質證與認證裁判
刑事庭審虛化的實證研究
拾玖 實證研究和經濟分析
刑事錯案生成的證據原因
貳拾合理懷疑或確有錯誤
錯判證明標準的名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