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府季彭山先生本》是明末清初文學家黃宗羲創作的一篇散文。
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知府季彭山先生本
- 創作年代:明末清初
- 作品體裁:散文
- 作者:黃宗羲
- 作品出處:《明儒學案》
作品原文,作者簡介,
作品原文
知府季彭山先生本
季本字明德,號彭山,越之會稽人。正德十二年進士,授建寧府推官。宸濠反,先生守分水關,遏其入閩之路。御史以科場事檄之入闈,先生曰:“是之謂不知務。”不應聘。召拜御史。御史馬明衡、朱淛爭昭聖皇太后(孝宗後)壽節,不宜殺於興國太后,下獄。先生救之,謫揭陽主簿。稍遷知弋陽。桂萼入相,道弋陽,先生言文成之功不可泯,遂寢,奪爵。轉蘇州同知,陞南京禮部郎中。時鄒東廓官主客,相聚講學,東廓被黜,連及先生,謫判辰州。尋同知吉安。陞長沙知府,鋤擊豪強過當,乃罷歸。嘉靖四十二年卒,年七十九。
少師王司輿(名文轅),其後師事陽明。先生之學,貴主宰而惡自然,以為“理者陽之主宰,乾道也;氣者陰之流行,坤道也。流行則往而不返,非有主於內,則動靜皆失其則矣。”其議論大抵以此為指歸。夫大化只此一氣,氣之升為陽,氣之降為陰,以至於屈伸往來,生死鬼神,皆無二氣。故陰陽皆氣也,其升而必降,降而必升,雖有參差過不及之殊,而終必歸一,是即理也。今以理屬之陽,氣屬之陰,將可言一理一氣之為道乎?先生於理氣非明睿所照,從考索而得者,言之終是鶻突。弟其時同門諸君子單以流行為本體,玩弄光影,而其升其降之歸於畫一者無所事,此則先生主宰一言,其關係學術非輕也。故先生最著者為《龍惕》一書,謂“今之論心者,當以龍而不以鏡,龍之為物,以警惕而主變化者也。理自內出,鏡之照自外來,無所裁製,一歸自然。自然是主宰之無滯,曷常以此為先哉”?龍溪云:“學當以自然為宗,警惕者,自然之用,戒慎恐懼未嘗致纖毫之力,有所恐懼便不得其正矣。”東廓云:“警惕變化,自然變化,其旨初無不同者,不警惕不足以言自然,不自然不足以言警惕,警惕而不自然,其失也滯,自然而不警惕,其失也盪。”先生終自信其說,不為所動。先生閔學者之空疏,祇以講說為事,故苦力窮經。罷官以後,載書寓居禪寺,迄晝夜寒暑無間者二十餘年。而又窮九邊,考黃河故道,索海運之舊跡,別三代、春秋列國之疆土、川原,涉淮、泗,歷齊、魯,登泰山,逾江入閩而後歸。凡欲以為致君有用之學,所著有《易學四同》、《詩說解頤》、《春秋私考》、《四書私存》、《說理會編》、《讀禮疑圖》、《孔孟圖譜》、《廟制考義》、《樂律篡要》、《律呂別書》、《蓍法別傳》,總百二十卷。《易學四同》謂四聖皆同也,朱、邵分為羲皇之《易》,文、周之《易》,孔子之《易》,先生正之,是也。但辭變象占,一切不言,則過矣。至《大傳》則以為秦、漢而下學者之言,祖歐陽氏之說也。《春秋私考》則公、谷之義例,左氏之事實,摧破不遺餘力。《詩說解頤》不免惑於子貢之偽《傳》,如以《定之方中》為魯風,謂《春秋》書城楚丘,不言城衛,以內詞書之,蓋魯自城也,故《詩》之“秉心塞淵,騋牝三千”與《駉篇》恰合,由是以《三傳》、《小序》皆不足信。《蓍法》用四十八策,虛二,以為陰陽之母。分二掛一揲四歸奇,三變皆同。除掛一外,左一則右必二,左二則右必一,左三則右必四,左四則右必三。既以《大傳》非孔子之言,故不難改四十有九為四十八耳。此皆先生信心好異之過也。間有疑先生長沙之政,及家居著禮書,將以迎合時相,則張陽和辯之矣。
說理會編
理氣只於陽中陰,陰中陽,從微至著,自有歸無者,見之先儒謂“陰陽者氣也,所以一陰一陽者道也”。又曰:“不離乎陰陽,而亦不雜乎陰陽。”則似陰陽之中,自有一理也。殊不知理者陽之主宰,氣者陰之包含。時乎陽也,主宰彰焉,然必得陰以包含於內,而後氣不散。時乎陰也,包含密焉,然必得陽以主宰於中,而後理不昏。此陰中有陽,陽中有陰,所謂道也。通乎晝夜之道而知,知即乾知大始之知,正謂主宰。晝之知,主宰之應於外也,雖當紛擾而一貞自如;夜之知,主宰之藏乎內也,雖入杳冥而一警即覺。此惟陰陽合德者能之。知主宰之為知,則知乾剛之為理矣;知理則知陽,知陽則知陰矣。
自然者,順理之名也。理非惕若,何以能順?舍惕若而言順,則隨氣所動耳,故惕若者,自然之主宰也。夫坤,自然者也,然以承乾為德,則主乎坤者,乾也。命,自然者也,命曰天命,則天為命主矣。道,自然者也,道曰率性,則性為道主矣。和,自然者也,和曰中節,則中為和主矣。苟無主焉,則命也、道也、和也皆過其則,烏得謂之順哉?故聖人言學,不貴自然,而貴於慎獨,正恐一入自然,則易流於欲耳。
自然者,流行之勢也,流行之勢屬於氣者也。勢以漸而重,重則不可反矣,惟理可以反之。故語自然者,必以理為主宰可也。
性命一也,本無彼此之分,但幾不由我制者,命之運,則屬於氣,而自外來者也;由我制者,性之存,則屬於理,而自內出者也。性命,蓋隨理氣分焉,孟子意正如此。由理之一者而言,雖耳目口鼻之欲,情或得正,亦性也。但既為耳目口鼻,則命之拘也,體常暗塞,是不可以性言於命也,故曰:“君子不謂性也。”由氣之雜者而言,雖仁義禮智之行,明或不全,亦命也。但既為仁義禮智,則性之善也,體常虛靈,是不可以命言於性也,故曰:“君子不謂命也。”此明理欲相勝之幾,欲人盡性以制命耳。
謂天非虛,不可。然就以虛言天,則恐著虛而倚於氣。其動也,為氣化,如日、月、星、辰、水、火、土、石、風、雨、露、雷、鳥、獸、蟲、魚之類,有隨其所重而莫節其過者矣。蓋虛貴有主,有主之虛,誠存於中,是為健德。健則虛明感應,因物曲成,無有不得其所者,是物之順也。夫誠,形而上者也。物,形而下者也,形而下者主於形而上者,則氣統於性矣。苟無以成其德,不健則為著空之虛,物無所主,任其往來而已,形而上者墮於形而下者,則性命於氣矣。人之性與天地之性一也,故陰陽和,風雨時,鳥獸若,草木裕,惟健故能順也。若夫日蝕星流,山崩川竭,歲歉年凶,胎衂卵殰,氣之不順,是健德不為主也。天之性,豈有不健哉?為氣所乘,則雖天之大,亦有時而可憾耳。故所惡於虛者,謂其體之非健也。
性不可見,因生而可見,仁義禮智本無名,因見而有名。程子曰:“人生而靜以上不容說”,謂性之本體無聲無臭,不可以言語形容也。又曰:“才說性時便已不是性也”,謂感物而動,生意滋萌,有惻隱之心可見而其名為仁矣,有羞惡之心可見而其名為義矣。仁義者,由性而生,相繼不絕,善端之不能自已者也,故曰:“繼之者善也。”自其成善之本而言,則性矣,故曰:“成之者性也。”
《中庸》言“道也者,不可須臾離也”。此處功夫,正見天命之本體,故‘不可’二字,非戒之之辭,亦非順之之辭,言戒,則著意嫌於苦難,言順,則從心恐流於欲。蓋“不可”者,心之所不安處也,與道為一則安,即孟子心之所同然也,離道則不安,即孟子羞惡之心也。於不睹不聞之中,而惕然有戒慎恐懼之念,此良知良能之不能自已處,天之則也。故《中庸》言學,惟以天命之性為宗。
聖門所謂道者,自人率性而言,以剛健而主宰乎氣化者也,故其發也,至精不雜,謂之中節,若不就主宰上說道,則浮沉升降,自去自來,乃氣之動耳,犬牛與人全無所異。佛老之學於義不精,隨氣所動,惟任自然而不知其非者矣。
聖人以龍言心而不言鏡,蓋心如明鏡之說,本於釋氏,照自外來,無所裁製者也。而龍則乾乾不息之誠,理自內出,變化在心者也。予力主此說,而同輩尚多未然。然此理髮於孔子居敬而行簡是也。敬則惕然有警,乾道也;簡則自然無為,坤道也。苟任自然而不以敬為主,則志不帥氣,而隨氣自動,雖無所為,不亦太簡乎?孟子又分別甚明,彼長而我長之,非有長於我也,猶彼白而我白之,從其白於外也,此即言鏡之義也。行吾敬,故謂之內也,此即言龍之義也。告子仁內義外之說,正由不知此耳。
先儒以知行分為二者,正為不知仁義禮智之本明,故以智為明,而仁義禮之行則若藉智以知者,是以仁義禮別為一物,繼智用事而智則照之,義襲之根,生於此矣。智發於仁,仁達於禮,禮裁於義,義歸於智,因動靜分合而異其名耳。故本體之明,智也,因其本體而行焉,仁也。禮義之明不過屬於仁智而已,安得謂知行之非合一哉?
世儒多以實訓誠,亦有倚著之病。夫仁義禮智合德而為誠,誠固未有不實,但就以實為誠則不可。仁義禮智虛明在中,如谷種之生機未嘗息,何嘗有所倚著?是德雖實,不見其有實之跡者也,故言誠,惟惺惺字為切。凡人所為不善,本體之靈自然能覺。覺而少有容留,便屬自欺,欺則不惺惺矣。故戒慎恐懼於獨知之地,不使一毫不善雜於其中,即是惺惺而為敬也。
聖人之道,不於用上求自然,而於體上做工夫。故雖至聖,猶孜孜亹亹以自勉,此工夫也。工夫只在不睹不聞上做,不睹不聞,蓋人所不知最微之處也,微則不為聞見所牽,而反覆入身,其入身者即其本體之知也。故知為獨知,獨知處知謹,則天理中存,無有障礙,流行之勢自然阻遏不住。故自然者,道之著於顯處以言用也。然非本於微,則所謂顯者,乃在聞見,而物失其則矣,不可以言道。凡言道而主於自然者,以天道之不勉而中、不思而得者觀之,似亦由中流出,不假人為。然謂之中,則即是勉;謂之得,則即是思,而慎獨功夫在自然中所謂知微之顯者,即此是矣。舍慎獨而言自然,則自然者氣化也,必有忽於細微而愆於理義之正者,其入於佛老無疑矣。
操則存,存其心也。苟得其養,無物不長,養其性也。存養二字,本於此。夫心是仁義植根之處,而性則仁義所以能生生之理也。理根於心,心存則性得所養,而生生之機不息,故養性工夫,惟在存心。心為物牽,不能自覺,是不操也,然後謂之不存。自覺則物來能察,一察即是操。操者,提醒此心,即是慎獨,豈有所著意操持哉!一操心即存矣,故省察之外,無存養,而省察之功,即是立大本也。在《易》之《頤》,以養為義,其卦震上艮下,動而止也。心動於欲則不止,止則不動於欲。所謂存也,養道盡於此矣。
聖人之學,只是慎獨,獨處人所不見聞,最為隱微,而己之見顯莫過於此。故獨為獨知,蓋我所得於天之明命,我自知之,而非他人所能與者也。若閒思妄想,徇欲任情,此卻是外物蔽吾心之明,不知所謹,不可以言見顯矣。少有覺焉,而復容留將就,即為自欺。乃於人所見聞處,掩不善而著其善,雖點檢於言行之間,一一合度,不遐有愆,亦屬作偽,皆為自蔽其知也。故欺人不見之知,乃十目所視,十手所指之處也,不可以為獨知。然則獨知者,其源頭不雜之知乎?源頭不雜之知,心之官虛靈而常覺者也。雜則著物,雖知亦倚於一偏,是為耳目之官不思而蔽於物矣。
予嘗載酒從陽明先師游於鑑湖之濱,時黃石龍(綰)亦與焉。因論戒慎不睹、恐懼不聞之義,先師舉手中箸示予曰:“見否?”對曰:“見。”既而隱箸桌下,又問曰:“見否?”對曰:“不見。”先師微哂,予私問之石龍,石龍曰:“此謂常睹常聞也。”終不解。其後思而得之。蓋不睹中有常睹,故能戒慎不睹,不聞中有常聞,故能恐懼不聞,此天命之於穆不已也。故當應而應,不因聲色而後起念;不當應而不應,雖遇聲色而能忘情,此心體之所以為得正而不為聞見所牽也。
慎於獨知,即致知也。慎獨之功不已,即力行也。故獨知之外無知矣,常知之外無行矣,功夫何等簡易耶!良知良能本一體也,先師嘗曰:“知良能是良知,能良知是良能,此知行合一之本旨也。”但自發端而言,則以明覺之幾為主,故曰:“知者行之始”。自致極而言,則以流行之勢為主,故曰:“行者知之終”。雖若以知行分先後,而知為行始,行為知終,則知者即是行,所行者即是知也。
求和即是求中。求中者,非可著意推求也,凡几上有倚著處,即是不和。覺而化去,覺即是中為主處,故致和即所以致中也。但工夫未能合一,則止是一事之中耳。
道之顯者謂之文,條理分明,脈絡通貫,無過不及之美名也。禮即天理之節,文之所從出也,苟非嘉會合禮,則妄行無序,烏得為文?故自本體而言,則以達德行達道,誠而明也。自工夫而言,則曰“博學於文,約之以禮”,明而誠也。本體工夫初無二事,蓋道之所顯者用也,而工夫則歸於本體,故凡言用者皆屬動,言工夫者皆屬靜。既曰文,則顯於用而可見可聞者也。曰學,則歸於靜而戒慎不睹,恐懼不聞,不為見聞所動者也。為見聞所動,則紛亂而不得為文矣。學之外,無復有所謂約禮,而禮之約處,即是達德之一。道之本體如是,故工夫即本體也。
明明德工夫,要於格物,此是實踐處,蓋外物而言德,則德入於虛矣。第其所謂物者,與“萬物皆備於我”之物同,蓋吾心所見之實理也,先師謂“心之感應謂之物”是也。心未感時,物皆已往,一有感焉,則物在我矣。物之所感,但見其象,往過來續,不滯於心,則物謂之理。滯而成形,則為一物,不可以理名矣。《易》曰:“見乃謂之象,形乃謂之器。”器則形而下之名也,故物與理之分,只在形而上下之間耳。成形之後,即為外物,而吾心之所感者,亦不過順應乎此而已,正不當為其所滯也。知此,則物不違則而謂之格矣。
過是天理中流出,順勢自然,無撙節處,勢重則偏勝,即為黨矣,故曰:“人之過也,各於其黨。”然人之良知,必能自覺,覺處著一毫將就,即自欺而為惡矣。過之發端處,藹然莫能遏,即是仁之根也。於過處觀之,可以知仁。欲人察識過,是仁之流而不中節者也。知其流而不中節,則仁即此而在矣。
敬義本合內外之道,猶曰存心致知雲耳。蓋敬即戒慎不睹、恐懼不聞之功,收斂此心,反入於內,故曰存心也。義即不睹不聞中之能分別事理者,此在獨知處求致其精,故日致知也。然能知者即是此心,於知上知謹,則心便在內,豈有二哉?敬義至於立處,即是本體之德。敬存乎靜虛之中,則以不偏而為正;敬行乎感應之際,則以得宜而為義。正則遂其本性,無所回曲,是其直也。直者,用之順而其主在內,故云直內。義則因其定理,無所變遷,是其方也。方者,體之恆而其制在外,故云方外。此《易》之所謂敬義,蓋以成德言也。德成則本體中正不疑,其所行而為順,故以言於《坤》之六二。若自工夫言,則當雲以敬直內,以義方外,主乎健矣。敬義不正助處即是順,安可外健以言敬義哉?
“龍戰於野,其血玄黃”。六陰晦極而陽未嘗亡,猶人心昏蔽已甚而天理未泯也。陽在陰中,惺然復覺,以為受侮於陰,將自振焉,故與之戰。主於戰者陽也,故以龍言,而所戰之地在陰。當陰陽有定位之時,天玄地黃,今陰陽相雜,猶理欲未明也,故曰“其血玄黃”。
良心在人無有死時,此天命之本體。聖人作《易》,開之以吉凶悔吝,使人自復其本心而已矣。吉凶悔吝者,心之四德也。為善則吉,吉者心之安處也。為惡則凶,凶者心之不安處也。自凶而趨吉則悔,悔者心有所悟而必欲改也。自吉而向凶則吝,吝者心有所羞而不欲為也。此皆天命自動而不待於外求者,此心一覺,豈復蹈禍幾耶!
聖人畫卦,全在心上見得此理,故其象皆狀德之剛柔,蓋不待觀於天地萬物而後可得也。天地萬物者氣也,德所成之形耳。知德則知天地,萬物在其中矣。《大傳》包犧氏仰觀云云,此是春秋以後學《易》者之說。
作者簡介
黃宗羲(1610—1695),漢族,浙江紹興府餘姚縣人。字太沖,一字德冰,號南雷,別號梨洲老人、梨洲山人、藍水漁人、魚澄洞主、雙瀑院長、古藏室史臣等,學者稱梨洲先生。明末清初經學家、史學家、思想家、地理學家、天文歷算學家、教育家。“東林七君子”黃尊素長子。與顧炎武、王夫之並稱“明末清初三大思想家”;與弟黃宗炎、黃宗會號稱“浙東三黃”;與顧炎武、方以智、王夫之、朱舜水並稱為“明末清初五大家”,亦有“中國思想啟蒙之父”之譽。與陝西李顒、直隸容城孫奇逢並稱“海內三大鴻儒”。黃宗羲學問極博,思想深邃,著作宏富,一生著述多至50餘種,300多卷,其中最為重要的有《明儒學案》《宋元學案》《明夷待訪錄》《孟子師說》《葬制或問》《破邪論》《思舊錄》《易學象數論》《明文海》《行朝錄》《今水經》《大統歷推法》《四明山志》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