矛盾法

【矛盾法】論證方法之一。通過反駁對方的論點與論據之間邏輯關係的矛盾和錯誤,來駁倒對方的論點。矛盾法是以邏輯理論為武器,即用合理嚴密的邏輯推理去揭穿對方邏輯上的矛盾,從而使對立的論點無法成立。魯迅在《此生或彼生》一文里,針對汪懋祖反對白話文,認為文言比白話省力的觀點,沒正面大講道理,而是巧妙地抓住敵論中對“此生或彼生”這句話解說的偏頗和矛盾,使敵論陷於困境,所謂文言比白話省力,優於白話的謬論就不攻自破了。運用此法的關鍵在於抓住對方邏輯推理中的矛盾和漏洞,打開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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