睢寧縣氣象局是參照公務員管理的正科級事業單位,實行上級氣象部門和地方政府雙重領導,以氣象部門領導為主的領導體制。睢寧縣氣象局在徐州市氣象局和睢寧縣人民政府領導下,授權承擔本縣行政區域內氣象工作的政府行政管理職能,履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賦予氣象主管機構的各項職責。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睢寧縣氣象局
- 詞性:名詞
- 主要職能:完成徐州市氣象局下達的工作目標
- 領導體制:氣象部門領導
主要職能,內設機構,直屬單位,
主要職能
1.組織貫徹落實國家、地方和上級氣象部門的法律法規和政策、措施。
2.本縣行政區域內天氣預報、災害性天氣警報和其他氣象信息的發布。
3.本縣行政區域內自動氣象站的管理、氣象災害的調查評估,參與組織防災抗災工作。管理和組織人工增雨等人工影響天氣工作。
4.本縣氣候資源開發、利用和保護的規劃,參與重點建設工程、開發項目、城鎮建設規劃中的氣候條件評價、論證。
5.歸口管理社會生產、人民生活中與氣象有關的安全設施特別是防禦雷電災害的安全設施的設計審核、施工驗收和技術檢測。
6.完成徐州市氣象局下達的工作目標。
7.完成縣政府和上級氣象部門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1.綜合管理科(辦公室)
負責制訂全縣氣象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監督有關氣象法律法規的實施,承擔組織宣傳、普及氣象科學知識等任務;承擔計畫財務、人事勞動、隊伍建設、教育培訓和項目管理等工作;負責黨的建設、精神文明和氣象文化建設工作。
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2. 防災減災科(氣象災害防禦辦公室、氣象應急管理辦公室、人工影響天氣辦公室)
負責制訂全縣氣象業務發展規劃和氣象災害防禦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氣象災害防禦、應急管理及人工影響天氣等工作;負責氣象監測、預報預警、公共服務等相關管理工作;負責氣象台站、氣象設施及探測環境保護和探測資料管理等工作。
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直屬單位
睢寧縣氣象局設定3個直屬業務單位:氣象台、氣象服務中心和雷電防禦中心,規格同地方政府同類直屬業務單位級別。職責為:
1.氣象台
負責氣象監測、預報預警工作;負責氣象探測資料的採集、傳輸和匯交;負責綜合探測系統、通信網路的建設和維護運行工作;承擔上級下達的新技術、新業務試驗推廣套用工作。
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2.氣象服務中心(農業氣象服務中心、人工影響天氣中心)
負責本地決策服務和行業、專業專項、為農氣象服務等工作;開展農業氣象觀測、情報、預報服務,開展墒情、災情資料收集及套用,製作農用天氣預報產品、開展特色農業服務;負責人工影響天氣作業及效果評價工作;負責氣候資源的綜合調查、區劃,氣候可行性論證工作;負責手機、廣播、電子屏等媒體氣象服務。
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3.雷電防禦中心
負責組織管理全縣雷電災害防禦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指導對可能遭受襲擊的建築物、構築物和其它設施安裝的雷電災害防護裝置的安全檢測工作;負責本縣區域內雷電災害防護裝置設計審核和新建、改建、擴建雷電災害防護裝置竣工驗收等服務工作,負責本行政區域內雷擊風險評估。承擔本縣範圍內防雷減災與技術服務工作的業務指導、技術培訓工作;承擔本縣範圍內雷電災害調查和鑑定技術服務工作。
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