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部化學傷處理是對化學物品侵蝕眼睛的一種處理方法。
1.立即用大量水不斷沖洗,然後用生理鹽水或中和液沖洗(酸性傷用2%-4%碳酸氫鈉液,鹼性傷用3%硼酸水,至少沖洗15min)。徹底除去殘留於瞼結膜、上下穹窿結膜、半月皺襞及角膜上的化學顆粒。
2.石灰燒傷應爭取在24h內用0.37%依地酸二鈉(EDTA-2Na)溶液充分沖洗,然後用0.5%-2.5%依地酸二鈉溶液滴眼,1/h。
3.鹼性燒傷可用維生素C50-100mg,加適量2%普魯卡因溶液作結膜下注射,每次1ml,可反覆注射。
4.嚴重鹼性燒傷,於傷後4-8h內放射狀切開球結膜,作結膜下沖洗,或按熱燒傷清理創面,亦可作前房穿刺。
5.磷燒傷大量流水沖洗,並在暗處仔細檢查有無磷塊殘存。皮膚創面可塗5%硫酸銅溶液,結膜囊滴0.5%-1%硫酸銅溶液,亦可使用2%碳酸氫鈉溶液濕敷。禁用軟膏和油劑,以免促進磷的溶解和吸收。
6.傷後疼痛較劇者,局部可滴0.5%地卡因。
7.其他治療參照燒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