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得見的正義(第三版)

看得見的正義(第三版)

《看得見的正義(第三版)》是2019年5月法律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陳瑞華。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看得見的正義(第三版)
  • 作者:陳瑞華
  •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 出版時間:2019年5月
  • 頁數:428 頁
  • 定價:68 元
  • 裝幀:精裝
  • ISBN:9787519731892
內容簡介,圖書目錄,

內容簡介

與其他社會科學不同,法學研究經常受到法律條文的限制和影響。有人就曾對法學教科書作出過悲觀的評論:“法律一修改,整箱整櫃的法律書籍就得被搗毀。”與教科書一樣,假如一部法學專著與法律條文聯繫過於密切,那么,在法律發生修訂或者新的法律頒行之後,它們的價值也就大打折扣了。《看得見的正義》第二版倒並不存在這方面的問題,它具有濃烈的文化品位,引用了不少典故、歷史事件,與法律條文保持了應有的距離。但是,也確實有一些分析源自某一具體的法律條文,或者引用了與某一過時法律條文有關的案例。對於這些都需要作出必要的修訂。考慮這一點,作者在新版本中進行了全面的審查,對於所有與過時法律條文有關的案例都進行了替換,以儘量消除那些過時條文的痕跡和影響。
與此同時,通過認真通讀第二版的全文,作者發現,有幾個法律格言具有較大的影響,經常被人引用,卻沒有在本書中獲得應有的位置。因此,本著對讀者負責的原則,作者重新瀏覽了坊間出版的幾乎所有涉及法律格言的出版物,經過慎重選擇,*終增加了四個重要的法律格言,並分別對其作出評析,將其編入本書。細心的讀者可以將第三版與第二版對照一下,看看究竟有哪些新的格言增加進來了。
在《看得見的正義》第三版行將付梓之際,作者有必要再次交代一下本書的撰寫宗旨。本書不是一部嚴謹的學術著作,更不是學術論文的匯集,而繼續保留了學術隨筆的性質。既然是“學術隨筆”,就帶有“散文”的風格,具有“夾敘夾議”的敘述方式,既要關注一些法律問題,也會作出相應的評論。本書絕不是對法律格言作出專門研究的學術作品。其實,很多格言在形成之初,都具有特定的時代背景、語境和含義。尤其是羅馬法時代的很多格言,都必然受制於當時的羅馬法律制度。但時過境遷,這些格言經過法律移植和法律傳播,已經具有了超*時空的文化價值。例如,原來形成於羅馬法的“誰主張,誰舉證”“不告不理”“一事不再理”“任何人不得從不法行為中獲得利益”等格言,在現代訴訟制度中早就不再保留原來的意思了。至於本文引用的一些源自英國法的格言,經過多年的傳播,也早就被賦予更為廣泛的意義了。例如,“任何人不得擔任自己案件的法官”“聽取另一方的陳述”“平等武裝”“遲來的正義為非正義”“警察是法庭的僕人”“正義先於真實”等,早就脫離了英國法原有的語境,而具有了更新也更為豐富的含義。正因如此,本書不拘泥於法律格言的原始出處和含義,而是結合我國法律制度和法律實踐中出現的問題,利用這些格言所包含的理念,來作出新的理解和評論。
或許,制度也罷,規則也罷,法律條文也罷,在一定程度上都屬於“過眼雲煙”,甚至稍縱即逝。但那些隱藏在制度背後的“理念”或“思想”,則具有長久的生命力,並隨著時代的變遷和社會的發展,而具有了新的生機和活力。我們之所以高度重視那些歷經數百年而仍具影響力的法律格言,其原因就在於此。

圖書目錄

001 正義不僅要實現,而且要以人們看得見的方式實現
017 聽取另一方的陳述
037 不做自己案件的法官(之一)
053 不做自己案件的法官(之二)
069 實現正義,哪怕天崩地裂
083 遲來的正義為非正義
097 正義根植於信賴
113 既聽取隆著者也聽取卑微者
127 平等武裝
145 正義先於真實
159 一事不再理
173 沒有原告,就沒有法官
193 無救濟則無權利
207 如果原告就是法官,那只有上帝才能充當辯護人
223 疑義時,作有利於被告人的解釋
241 任何人不得從其不法行為中獲得利益
261 自由裁量權在於通過適用法律來發現正義
275 誰主張,誰舉證
289 不能證明的事實就等於是不存在的
301 任何人均無義務指控自己
317 行使其權利的人,得視為不損害任何人
329 任何人在自己的案件中都不被視為可靠的證人
343 人的外部行為反映其內心秘密
357 誰來監督監督者
371 警察是法庭的僕人
387 刑律不善不足以害良民,刑事訴訟律不備,?即良民亦罹其害
401 公平遊戲
419 刑事訴訟法是被告人權利的大憲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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