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醫療保障局

眉山市醫療保障局

眉山市醫療保障局是眉山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醫療保障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全市醫療保障事業發展規劃,研究擬訂醫療保障(醫療保險、生育保險、長期護理保險、疾病應急救助、醫療救助等)政策,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編制全市醫療保障基金預決算草案,組織擬訂並實施醫療保障基金監督管理制度,建立健全醫療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機制,監督強化全市醫療保障基金運行管理。
(三)組織擬訂醫療保障籌資和待遇政策,完善動態調整機制,統籌城鄉醫療保障待遇標準,建立健全與籌資水平相適應的待遇調整機制。
(四)貫徹落實國家、省統一的藥品、醫用耗材、醫療服務項目、醫療服務設施等醫療保障和支付標準。組織擬訂醫用耗材價格和醫療服務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收費政策,建立醫保支付醫藥服務價格合理確定和動態調整機制,推動建立市場主導的社會醫藥服務價格形成機制,建立價格信息監測和信息發布制度。
(五)負責擬訂全市藥品、醫用耗材的採購、配送、使用等相關政策並監督實施;負責組織醫療機構藥品、醫用耗材的集中採購,對藥品、醫用耗材採購工作進行監督管理,受理藥品和醫用耗材集中採購中的投訴舉報。
(六)推進醫療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擬訂全市定點醫藥機構協定和支付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指導全市定點醫療機構管理。建立健全醫療保障信用評價體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監督管理納入醫療保障範圍內的醫療服務行為和醫療費用,依法依規查處醫療保障領域違法違規行為。
(七)負責全市醫療保障經辦管理和公共服務體系建設。組織擬訂和完善異地就醫管理和費用結算制度。建立健全醫療保障關係轉移接續制度。監督管理全市醫保經辦服務工作。開展醫療保障領域合作交流。
(八)負責規劃實施全市醫療保障信息化建設,組織開展醫療保障大數據管理和套用。
(九)負責職責範圍內的安全生產和職業健康、生態環境保護、審批服務便民化等工作。
(十)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一)職能轉變。完善全市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和大病保險制度,不斷提高醫療保障水平,建立健全覆蓋全民、城鄉統籌的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確保醫保資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進醫療、醫保、醫藥“三醫聯動”改革,更好保障人民民眾就醫需求、減輕醫藥費用負擔。
(十二)有關職責分工。與市衛生健康委員會等部門在醫療、醫保、醫藥等方面加強制度、政策銜接,建立溝通協商機制,協同推進改革,提高醫療資源使用效率和醫療保障水平。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安全、保密、信息、宣傳、績效管理、政務公開、有關綜合性文稿起草和史志編纂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管理等工作。負責全市醫保教育培訓、隊伍建設和對外合作交流。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離退休人員工作。組織辦理黨代表建議、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黨群、紀檢、信訪、脫貧攻堅等工作。
(二)政策法規科。負責貫徹執行醫療保障的法律、法規和規章。擬訂全市醫療保障工作中長期規劃。擬訂全市醫療保障政策並組織實施,統籌城鄉醫療保障待遇標準,承擔醫療保障待遇管理工作。統籌推進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建設。建立健全醫療保障關係轉移接續制度。擬訂定點醫藥機構醫保協定和支付管理、異地就醫等管理辦法和結算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指導全市醫療保障定點醫藥機構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定點醫藥機構服務評價體系,指導管理全市醫療保障經辦服務工作。承擔規範性檔案合法性審查和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工作。
(三)監督執法科。負責擬定醫療保障監督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建立健全醫療保障安全防控機制。建立健全醫療保障信用評價體系。監督管理納入醫保支付範圍的醫療服務行為和醫療費用,監督規範全市醫保經辦業務。依法依規查處醫療保障領域違法違規案件。統籌規劃和組織實施醫療保障信息化和大數據基礎設施建設,負責建設全市醫保信息共享、公共服務和大數據套用平台。承擔醫療保障信息管理和數據安全保障,建立健全相關信息發布和披露制度並組織實施。承擔有關統計與管理工作。承擔機關和所屬單位內部風險控制、內部審計工作,督促做好全市醫療保障經辦機構內控管理和風險防範等工作。
(四)價格招采財務科。負責貫徹執行國家、省醫療服務價格有關政策。擬定全市醫療服務價格政策並組織實施。建立價格信息監測制度。監督管理全市醫藥招標採購工作。承擔全市醫療服務收付費價格改革工作。牽頭全市醫保支付方式及險種改革工作。組織編制全市醫療保障基金預決算草案。承擔機關和所屬單位財務、國有資產管理,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預決算。

現任領導

眉山市醫療保障局局長:郭建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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