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衛生局

眉山市衛生局

眉山市衛生局是眉山市政府原工作部門,現已經撤銷。負責全省疾病預防控制工作,制訂實施對人群健康危害嚴重疾病及重大疾病防治規劃與策略,貫徹國家免疫規劃及政策措施,協調有關部門對重大疾病實施防控與干預,發布法定報告傳染病疫情信息。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眉山市衛生局
  • 地址:眉山市東坡區文安路東一段105號
  • 屬性:非盈利
  • 行政區域:眉山市東坡區
  • 簡稱:眉山衛計委
  • 性質:事業單位
主要職責,領導分工,機構設定,直屬衛校,就醫指南,

主要職責

(一)推進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擬訂全省衛生改革與發展戰略目標、規劃和政策,貫徹國家衛生、食品安全、藥品、醫療器械相關法律法規,擬訂我省實施意見及有關規章、標準和技術規範並組織實施。
眉山市衛生局
(二)貫徹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藥品法典、國家基本藥物目錄和國家藥物政策,擬訂我省國家基本藥物採購、配送、使用的政策措施並對藥品、醫用器械採購招投標活動進行監督管理,會同有關部門提出我省基本藥物目錄內藥品生產的鼓勵扶持政策,提出全省基本藥物價格政策的建議。
(三)承擔食品安全綜合協調、組織查處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責任,組織制定我省食品安全標準,負責食品及相關產品的安全風險評估、預警工作,貫徹國家食品安全檢驗機構資質認定的條件和檢驗規範,統一發布全省重大食品安全信息。
(四)統籌規劃與協調全省衛生資源配置,指導區域衛生規劃的編制和實施。
(五)組織制訂並實施農村衛生髮展規劃和政策措施,負責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綜合管理。
(六)制訂社區衛生、婦幼衛生髮展規劃和政策措施,規劃並指導社區衛生服務體系建設,負責婦幼保健、社區衛生的綜合管理和監督。
(七)貫徹預防為主方針,指導全民健康教育。
(八)負責衛生應急工作,制定衛生應急預案和政策措施,負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監測預警和風險評估,指導實施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預防控制與應急處置,發布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信息。
(九)貫徹國家促進中醫藥、民族醫藥事業發展的法律法規,起草我省實施意見,擬訂有關規章和政策,指導制訂中醫藥中長期發展規劃並納入全省衛生事業發展總體規劃和戰略目標。
(十)指導規範衛生行政執法工作,按照職責分工負責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環境衛生和學校衛生的監督管理,負責公共場所和飲用水的衛生安全監督管理,負責傳染病防治監督。
(十一)負責全省醫療機構(含中醫院、民族醫院等)醫療服務的全行業監督管理,制定醫療機構醫療服務、技術、醫療質量和采供血機構管理的政策、規範、標準,實施醫療機構和從業人員執業許可制度,組織制定醫療衛生職業道德規範,建立全省醫療機構醫療服務評價和監督體系,依法監督管理血站、單採血漿站的采供血及臨床用血質量。
(十二)組織制訂醫藥衛生科技發展規劃,指導醫藥衛生科技成果轉化和推廣套用,組織實施國家和我省重點醫藥衛生科研攻關項目,參與制訂醫學教育發展規劃,組織開展繼續醫學教育和畢業後醫學教育工作。
(十三)指導衛生人才隊伍建設工作,組織擬訂全省衛生人才發展規劃,會同有關部門制定衛生專業技術人員資格標準並組織實施。
(十四)組織指導衛生方面的國際交流合作與衛生援外有關工作,開展與港澳台的衛生合作工作。
(十五)負責省幹部保健委員會確定的保健對象的醫療保健工作,負責省級有關單位離休幹部醫療管理工作,負責黨和國家領導人、重要外賓來川期間的醫療衛生保障工作,負責重要會議與重大活動的醫療衛生保障工作。
(十六)承擔省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省食品安全協調委員會、省政府防治愛滋病工作委員會、省幹部保健委員會、省政府血吸蟲病防治工作領導小組、省重大傳染病防治工作委員會的具體工作。
(十七)承擔省政府公布的有關行政審批事項。
(十八)承辦省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領導分工

黨組書記、主任:彭 鋒
主持局黨組和行政全面工作。
黨組成員、市愛衛辦主任:夏炬光
主持愛國衛生、健康教育全面工作。
黨組成員、市疾控中心主任:諶俊平
主持市疾控中心全面工作。
副主任: 李曉萍
負責疾病預防控制、衛生應急、婦幼健康、計畫生育技術服務、計生藥具管理方面工作,分管疾病預防控制科、衛生應急辦公室、婦幼健康服務科、計畫生育藥具管理站,聯繫市婦幼保健院、市疾控中心。
黨組成員、副主任:王吉宏
負責辦公室、醫政與醫療服務監管、政策法規、行政許可、幹部保健、醫患糾紛預防處置、緊急醫療救援指揮調度、藥物政策、基本藥物制度、藥品招標、衛生考務方面工作;分管委辦公室、政策法規科(行政許可科)、醫政醫管科(幹部保健科)、藥物政策與基本藥物制度科、獻血辦公室、醫療事故技術鑑定辦公室,聯繫市人民醫院、市中心血站、市“120”緊急醫療救援指揮中心、市醫學會。
黨組成員、副主任:梁小林
負責計畫生育基層指導、計畫生育家庭發展、計畫生育流動人口服務管理、食品安全監測、衛生計生綜合執法監督、計畫生育協會方面工作,分管計畫生育基層指導科、計畫生育家庭發展與流動人口服務管理科、綜合監督與食品安全監測科、計畫生育協會辦公室,聯繫市衛生執法監督支隊。
黨組成員、派駐紀檢組長:徐容
主持紀檢組全面工作,負責紀檢監察方面工作。
副主任:黃大賢
負責衛生計生髮展規劃、基本建設和大型設備配置、統計和信息化建設、財務會計、醫療服務價格、農村衛生和社區衛生、基本公共衛生服務、中醫藥發展與管理等方面工作,分管規劃財務與信息科、基層衛生科(市基本公共衛生服務指導中心)、中醫科(市中醫管理局)、衛生信息中心。
黨組成員、機關黨委書記:李亞斌
負責人事政工宣傳、科技教育、監察內審、黨風廉政建設、信訪、維穩、綜治、黨務、群團、精神文明建設、關心下一代、老齡工作、退休幹部管理、直接聯繫服務民眾、安全生產方面工作,分管人事科(衛生職稱改革工作辦公室)、監察內審科、宣傳與科技教育科。
黨組成員、副主任:陳 輝
協助副主任王吉宏負責醫政與醫療服務監管工作,協助機關黨委書記李亞斌負責宣傳與科技教育工作,協助分管醫政醫管科(幹部保健科)、宣傳與科技教育科。
市愛衛辦副主任:彭家興
協助主任負責愛衛辦日常工作。
調研員:宋俊安
協助梁小林同志分管工作。
副調研員、工會主席:李謀
協助李曉萍同志分管工作。
副調研員:王廷祥
協助王吉宏同志分管工作。
副調研員:羅文理
協助黃大賢同志分管工作。

機構設定

辦公室
(一)負責擬訂機關運行工作制度並督促實施;
(二)負責機關辦公自動化平台建設和管理工作,承擔機關檔案收發、擬提呈辦意見、傳閱等文書處理工作;
(三)負責有關綜合性檔案、報告、調研和工作計畫、工作總結等綜合材料起草工作,承擔史志編撰工作;
(四)負責各類重要會議的籌備工作,組織起草會議材料、整理會議記錄;
(五)負責重要檔案、會議決議、領導批示的督辦工作;
(六)負責政務公開、信息公開和信息報送工作,承擔政府和機關網站建設管理工作;
(七)負責目標績效管理工作;
(八)負責機關後勤管理和固定資產管理工作,承擔辦公用品、設備的採購、管理和辦公設施、設備維護工作;
(九)負責報刊征訂、機要保密、印章管理、檔案管理、值班值守等工作;
(十)負責機關車輛日常管理和調度工作,保障公務用車;
(十一)負責對外接待工作,做好接待和對外有關活動;
(十二)負責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的辦理工作;
(十三)負責安全生產工作,承擔機關安全保衛工作;
(十四)負責組織實施區域衛生計生交流合作。
規劃財務和信息科
(一)負責組織衛生計生事業發展規劃和區域規劃編制工作,指導區域衛生和計生規劃編制、實施和評估;
(二)負責統籌協調衛生和計生服務資源配置,承擔衛生計生項目建設管理工作;
(三)負責擬定大型醫用設備配置規劃,承擔大型醫用設備配置管理和民營醫療機構大型醫用設備配置備案管理工作;
(四)負責衛生計生設備政府採購監督管理和協調工作;
(五)負責衛生計生信息化建設工作;
(六)負責衛生統計工作;
(七)負責機關事業單位財務管理和資產賬目管理工作;
(八)負責衛生計生財政資金管理和資金使用績效評價工作;
(九)負責市級衛生計生總費用核算工作,指導區縣和下屬單位開展衛生總費用核算工作;
(十)負責提出衛生計生經濟、醫療服務價格等政策建議,做好衛生計生服務價格管理工作。
政策法規科
(一)負責參與貫徹落實深化醫療衛生體制改革工作;
(二)負責組織衛生計生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和綜合分析工作;
(三)負責組織有關重大行政處罰、行政許可事項的聽證工作;
(四)負責組織行政調解、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
(五)負責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和報備工作;
(六)負責組織協調和督促指導衛生計生系統依法行政工作;
(七)負責組織普法宣傳和相關法律諮詢工作;
(八)負責“12356”陽光計生服務熱線管理工作;
(九)負責實施行政許可工作,承擔衛生計生管理方面有關行政許可事項的受理和審批。
綜合監督與食品安全監測科
(一)負責醫療衛生、公共衛生、計畫生育綜合監督,承擔職責範圍內的學校衛生、環境衛生、職業衛生、放射衛生、基本藥物制度、計畫生育監督管理、采供血等的監督執法工作;
(二)負責組織開展公共場所、飲用水安全、傳染病防治監督檢查,承擔機關行政許可現場勘查、論證、審核等相關工作;
(三)負責整頓和規範醫療服務市場,組織查處違法行為;
(四)負責指導綜合監督執法,督辦重大衛生計生違法案件;
(五)負責落實行政權力事項依法公開運行;
(六)負責轄區內涉及飲用水產品、消毒產品生產企業及其產品的衛生監督管理工作;
(七)負責轄區內食品安全企業標準變更、延續備案工作;
(八)負責組織開展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評估和交流,為食品安全事故有關的流行病學調查、食源性疾病暴發識別和溯源分析提供技術支持。
疾病預防控制科
(一)負責擬定重大疾病防治規劃、免疫規劃和嚴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衛生問題的干預措施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組織指導疾病預防控制機構等級評審和績效評價工作,完善疾病防控體系,防控疾病的發生和疫情蔓延;
(三)負責實施疾病監測、慢性病防控等預警預測;
(四)負責法定報告傳染病疫情信息報告管理工作;
(五)負責依法管理傳染病、職業病、精神衛生的防治工作;
(六)負責組織開展飲用水衛生、學校衛生、環境衛生、職業衛生、放射衛生及相關危害因素監測;
(七)承擔市政府防治愛滋病工作委員會、市政府血吸蟲病防治工作領導小組的具體工作。
衛生應急辦公室
(一)負責擬訂衛生應急和緊急醫學救援政策、制度、規劃、預案和規範措施;
(二)負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預防準備、監測預警、處置救援、總結評估等工作,指導和推進衛生應急體系和能力建設;
(三)負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和重大災害、恐怖、中毒事件及核事故、輻射事故等其他突發事件預防控制和緊急醫學救援工作;
(四)負責組織實施對突發急性傳染病的防控和應急措施,根據授權發布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信息。
基層衛生科
(一)負責擬訂農村衛生和社區衛生政策、規劃、計畫、措施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指導推進基層衛生服務體系建設和鄉村醫生管理工作,指導開展鄉村醫療機構和社區衛生服務機構標準化建設和評審;
(三)負責指導推進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綜合改革,建立完善基層運行新機制,指導開展鄉村(社區)醫生簽約服務和鄉村一體化管理工作;
(四)負責牽頭組織落實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工作;
(五)承擔市基本公共衛生服務指導中心職責。
婦幼健康服務科
(一)負責擬訂婦幼衛生計生技術服務政策、規劃、技術標準和規範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推進婦幼衛生計生技術服務體系建設,強化母嬰保健技術監管;
(三)負責組織實施婦幼重大公共衛生項目;
(四)負責組織實施免費孕前優生健康檢查和自願免費婚前醫學檢查工作;
(五)負責組織實施婦女保健、兒童保健及計畫生育技術服務,組織指導婦幼衛生、出生缺陷防治、人類輔助技術管理,推進婦幼公共衛生服務均等化;
(六)負責婦幼保健機構等級評審管理工作,組織對婦產兒科等重點學科、婦幼衛生管理、婦幼衛生監測、計畫生育技術服務等的能力建設和人才隊伍建設,承擔機關行政許可現場勘查、論證、審核等相關工作;
(七)負責組織實施病殘兒醫學鑑定及計畫生育手術併發症鑑定工作。
(八)負責指導計畫生育藥具規範化建設工作。
醫政醫管科
(一)負責擬定醫療機構和醫療服務全行業管理辦法並監督實施;
(二)負責擬定區域醫療機構設定規劃並組織實施;
(三)負責擬定醫療機構、醫療技術套用、醫療質量、醫療安全、醫療服務、采供血機構管理等有關規範、標準並組織實施;
(四)負責擬定醫務人員執業準入、執業服務規範、服務標準並監督實施,負責組織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考試工作,監督醫師依法執業,承擔機關行政許可現場勘查、論證和審核等相關工作;
(五)負責擬定公立醫院運行監管、績效評價和考核制度;
(六)負責綜合醫院、專科醫院等級評審管理工作,擬定日常監管考核辦法並組織實施;
(七)負責建立醫療糾紛防範與處置體系並監督實施;
(八)負責制定醫療事故和計畫生育手術技術鑑定的管理制度,指導、監督醫療事故處理;
(九)負責擬訂並組織實施保健工作政策及規劃,承擔市幹部保健委員會確定保健對象的醫療保健工作,負責重要領導、重要外賓來眉期間的醫療衛生保健工作,負責重大會議和重大活動的醫療衛生保障工作,承擔市幹部保健委員會的具體工作;
(十)負責參與藥品、醫療器械臨床試驗管理;
(十一)負責指導無償獻血工作。
中醫科(眉山市中醫管理局)
(一)負責貫徹執行國家、省中醫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技術標準,制定完善中醫藥事業中長期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推進中醫服務體系建設和能力建設;
(三)負責中醫醫療機構管理,監督指導中醫醫療機構預防、保健、康復、護理、臨床用藥及評審、評價等工作;
(四)負責監督、協調醫療機構中西醫結合工作;
(五)負責指導中醫藥科研能力建設,管理市級重點中醫藥科研項目,促進科技成果轉化和推廣套用;
(六)負責指導推進基本公共衛生服務中醫藥健康管理工作;
(七)負責組織中醫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考試工作。
計畫生育基層指導科
(一)負責牽頭編制全市計畫生育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計畫生育統計工作,承擔全員人口數據質量監測任務;
(三)負責人口計畫、目標任務的編制、分解下達和統計上報,承擔計畫生育工作考評,落實計畫生育一票否決;
(四)負責指導基層加強計畫生育基礎管理和服務工作,指導基層開展《生育服務證》辦理和再生育審批工作;
(五)負責推進基層計畫生育工作網路建設,承擔基層計畫生育幹部培訓工作;
(六)負責指導省市統計監測點工作;
(七)負責指導和監督區縣開展社會撫養費徵收和管理;
(八)承擔市計畫生育領導小組具體工作;
(九)負責參與人口基礎信息庫建設工作;
(十)負責指導基層開展計畫生育優質服務工作。
家庭發展和流動人口服務管理科
(一)負責提出促進計畫生育家庭發展的政策建議,建立和完善計畫生育利益導向機制;
(二)負責農村計畫生育家庭獎勵扶助政策、計畫生育家庭特別扶助政策和獨生子女父母獎勵金政策的貫徹落實工作;
(三)負責組織開展計畫生育“三結合”幫扶活動;
(四)負責出生人口性別比綜合治理工作;
(五)負責擬訂流動人口計畫生育服務管理工作規劃;
(六)負責推進流動人口計畫生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政策的落實;
(七)負責流動人口計畫生育信息管理系統建設,承擔流動人口計畫生育數據統計;
(八)負責指導基層建立流動人口衛生計生信息共享與公共服務工作機制;
(九)負責牽頭推進衛生計生服務流動人口的管理。
宣傳與科技教育科
(一)負責擬訂衛生計生宣傳、公共健康教育、健康促進的目標、規劃、政策和規範;
(二)負責衛生計生新聞外宣、輿情監測、輿情處置、信息發布等工作;
(三)負責衛生計生政策、科普宣傳;
(四)負責衛生計生宣傳活動的策劃、組織、指導;
(五)負責衛生計生與健康文化建設規劃和管理;
(六)負責擬定衛生計生科技發展規劃及相關政策,組織實施市級衛生計生科研項目、新技術評估管理、重點學科、科研基地建設,承擔實驗室生物安全監督管理;
(七)負責參與擬訂醫學教育發展規劃,組織指導畢業後醫學教育和繼續醫學教育;
(八)負責貫徹落實國家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制度和專科醫師培訓制度;
(九)負責組織指導衛生計生專業技術人員崗位培訓工作。
藥物政策與基本藥物制度科
(一)負責貫徹落實國家藥物政策和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執行國家藥品法典、國家基本藥物目錄和四川省藥品增補目錄;
(二)負責推廣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監管醫療機構基本藥物使用;
(三)負責落實國家基本藥物優先和合理使用制度,落實基層醫療機構推行分級診療制度的相關藥物政策,建立科學有效的考核機制;
(四)負責會同有關部門提出國家基本藥物目錄省內藥品生產的鼓勵扶持政策建議;
(五)負責擬訂全市藥品、醫用器械的採購、配送、使用等相關政策措施;
(六)負責組織醫療機構藥品、醫用器械的集中採購,對藥品、醫用器械採購工作進行監督管理,受理藥品和醫用器械集中採購中的投訴舉報。
人事科
(一)負責擬訂衛生計生人才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指導實施衛生計生人才隊伍建設;
(三)負責機關、直屬單位機構編制管理工作;
(四)負責機關、直屬單位人員工資、崗位設定管理工作;
(五)負責機關及按幹部管理許可權範圍直屬單位幹部管理工作,承擔機關及合署辦公事業單位人員年度考核和人事檔案管理工作;
(六)負責縣級幹部出國(境)政審及相關證件管理;
(七)負責組織開展衛生計生系統管理幹部教育培訓和表彰;
(八)負責組織衛生系列專業技術職稱中、初級任職資格考試,高級任職資格初審,護士執業資格考試工作;
(九)負責機關離退休人員管理工作,指導直屬單位離退休人員工作;
(十)負責衛生援外任務和對外技術、勞務合作項目。
監察內審科(信訪科)
(一)負責研究制訂本系統綜合治理腐敗計畫;
(二)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廉政勤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
(三)負責監督檢查機關和直屬單位執行法律法規和上級決定的情況;
(四)負責受理監察對象違反行政紀律行為的控告、檢舉,調查處理監察對象違反行政紀律的行為;
(五)負責受理監察對象不服行政機關給予行政處分決定的申訴以及管轄範圍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應該受理的申訴;
(六)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內部審計工作,承擔機關和直屬單位監察幹部的業務培訓;
(七)負責信訪工作。

直屬衛校

眉山衛生職業學校(簡稱:眉山衛校)是一所直屬於眉山市教育局和眉山市衛生局管理的衛生類全日制中等職業學校,學校位於眉山市東坡區齊通路西三段159號。學校距離成都60餘公里,成綿樂城際快鐵30分鐘可達成都,交通便利。學校建築面積7.1萬平方米,設施設備齊全,是學習生活的好地方。眉山市心腦血管病醫院占地近70畝,是我校的附屬醫院。學校現有全日制在校學生4000餘人,教職工272人(不含附屬醫院醫護人員),其中專任教師160人,雙師型占專任教師總數的72%。近年來,每年都選派青年教師參加國家、省、市級教師培訓及外出考察學習,以台灣、日本知名衛生類教育機構保持緊密合作。
眉山市衛生局
眉山衛生職業學校
學校秉承“厚德、明理、業精、濟民”的校訓,腳踏實地,勇於創新。我校畢業生參加全國護士執業資格考試合格率達70%,名列全省前茅。如今眉山衛生職業學校已經走出了一條成功的辦學之路,取得了十分顯著的辦學成果,受到社會各界高度評價。

就醫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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