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能職責,機構設定,(一)辦公室,(二)發展計畫科,(三)科研條件與資金監督科,(四)高新技術發展及產業化科,(五)農村科技科,事業單位,眉山市智慧財產權管理處,眉山市防震減災局,眉山市科學技術情報研究所,眉山市科學技術培訓中心,領導介紹,邱炳光:黨組書記、局長,張 剛:黨組成員、副局長,劉天舒:黨組成員、紀檢組長,葉彬:黨組成員、市防震減災局局長,
職能職責
(一)組織實施國家、省有關科技發展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起草全市科技發展的規範性檔案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牽頭擬訂和實施全市科技發展規劃,提出全市科技發展的重大布局和優先領域,負責組織擬訂並實施科技支撐計畫、重點基礎研究計畫、軟科學研究計畫和統籌協調基礎研究、前沿技術研究、重大社會公益性技術研究及關鍵技術、共性技術研究,牽頭組織經濟社會發展重要領域的重大關鍵技術攻關。
(三)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科技重大專項實施中的方案論證、綜合平衡、評估驗收和制定相關配套政策,對科技重大專項實施中的重大調整提出建議。
(四)推進全市創新體系建設,會同有關部門擬訂促進產學研結合的政策措施,提出科研條件保障規劃和政策措施建議,推進科技基礎條件平台(基地)建設和科技資源共享。
(五)強化高新技術產業化和套用技術的開發和推廣工作,負責組織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申報和管理;推動企業自主創新能力建設。
(六)組織擬訂科技促進農村和社會發展的重要措施,促進以改善民生為重點的農村建設和社會事業發展。
(七)擬訂科技成果推廣、科技獎勵、促進技術市場的政策措施,指導科技成果轉化工作,組織相關重大科技成果套用示範,負責組織市科學技術獎的評審和科技成果管理、科技保密以及技術市場工作,指導科技中介組織的建設。
(八)提出科技體制改革的措施建議,指導科技體制改革工作,審核相關科研機構和科技中介機構的組建和調整,最佳化科研機構布局。
(九)負責本部門預算中的科技經費預決算及經費使用的監督管理,會同有關部門提出科技資源合理配置的措施建議,最佳化科技資源配置,促進科技風險投資機制的發展。
(十)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科技人才隊伍建設規劃,提出相關政策建議。
(十一)組織擬訂科學技術普及規劃和提出政策措施建議,負責科學技術普及工作,指導協調科普活動和科技宣傳工作,推進全省科普能力建設,承擔科技評估管理和科技統計工作。
(十二)負責全市與國際間以及港澳台地區的科技合作與交流事宜,管理科技援助工作。
(十三)負責組織協調全市智慧財產權保護工作,對全市專利工作行使行政管理職能和行政執法職能。
(十四)負責管理全市的防震減災工作。
(十五)承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機構設定
眉山市科學技術局設5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機關綜合協調、文電、會務、信息、信訪、安全、保密、機要、財務、檔案以及政務協調、政務公開、督查督辦、績效管理、電子政務等工作;承擔機關和直屬單位的人事勞資、機構編制管理工作;負責本系統科技幹部的培訓教育工作;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負責局機關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組織科技工作重大問題調研,擬訂貫徹實施科技發展方針、政策的意見;擬訂科技人才隊伍建設規劃,提出相關政策建議;指導協調市級各部門和各區縣的科技管理工作;負責組織擬訂並實施軟科學研究計畫。
(二)發展計畫科
組織擬訂科技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提出科技計畫經費配置建議;組織會同有關部門推進科技重大專項的實施;承擔科技評估、科技統計及計畫項目課題的管理工作;組織國家、省重點新產品、自主創新產品的申報和組織實施工作;組織省科技支撐計畫項目申報的上報工作;擬訂社會發展領域科技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涉及人口、醫藥衛生、資源、環境等社會發展領域的科技工作;促進中醫藥及生物技術發展和產業化;擬訂科技成果推廣、促進技術市場發展的政策措施;組織實施相關重大科技成果推廣和技術交易活動;負責科技獎勵工作,指導科技成果的評價、鑑定;指導科技中介組織的建設。
(三)科研條件與資金監督科
提出科研條件保障的規劃和政策建議,推進科技基礎條件平台建設;會同有關方面提出科技資源合理配置的政策措施建議;編制預算中的科技經費預決算並監督執行;參與擬訂重大科技投入政策和科技經費管理辦法;審核相關科研機構的組建和調整;負責本部門國有資產監管工作;負責本部門內部審計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推進創新體系建設和科技體制改革,擬訂促進產學研結合的政策措施;負責科技合作和交流工作,制定對外科技合作和交流的政策,協調全市科技外事工作;指導相關部門和區縣對外科技合作與交流工作。
(四)高新技術發展及產業化科
擬訂相關領域高新技術發展及產業化的政策措施;組織工業領域科技發展計畫、火炬計畫的編制、管理和實施;負責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申報和管理;負責全市科技型中小型企業創新基金的申報管理工作;批准市級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的組建和管理;推動高新技術產業化相關技術服務體系建設,促進高新技術產業化示範推廣;研究提出基礎科學研究的政策措施,負責組織重大基礎研究項目的申報與實施;指導、協調全市基礎研究工作。
(五)農村科技科
擬訂科技促進農村發展的規劃和政策措施,推動農村科技進步;組織相關領域科技發展計畫、星火計畫的編制、管理和實施;負責科技富民強縣工作;組織實施科技特派員工作;指導承接相關重大科技成果套用示範;負責區縣科技進步考核工作;指導農業科技園區有關工作;負責科學技術普及,負責制定科普工作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協調科普活動和科普基地認定的審查和上報審批工作。
事業單位
眉山市科學技術局下屬四個事業單位:
眉山市智慧財產權管理處
制訂全市專利工作發展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起草與專利法有關的地方性政策、規定和辦法;組織推動智慧財產權法律、法規的宣傳普及和專利工作人員的培訓工作;指導企事業單位的專利工作;處理本市專利侵權糾紛,查處假冒他人專利及冒充專利案件;負責對專利代理、評估等中介服務實施業務指導;管理全市科技外事工作。
眉山市防震減災局
貫徹執行防震減災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
制定防震減災中、長期發展規劃,編制防震減災工作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
管理本行政區劃內的地震監測預報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制定適用於本地區的地震應急反應預案並組織實施;
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震情通報和地震災害速報,配合上級防震減災工作業務主管部門提出震後趨勢判斷意見,會同有關部門開展地震災害損失評估,參與制定地震災區的重建規劃;
管理本行政區域內地震烈度區劃成果的套用,按照有關規定監督、管理本行政區域內工程建設場地地震安全性評價工作;
按照有關規定管理本行政區域內工程建設項目以地震參數或烈度表述的抗震設防標準,監督本行政區域內重大工程設施的抗震設防工作;
會同有關部門開展防震減災宣傳教育工作,普及防震減災知識,提高全社會的防震減災意識,並按照有關規定審核防震減災宣傳報導;
指導區、縣防震減災工作;
承辦市政府和上級防震減災業務主管部門交辦的工作。
眉山市科學技術情報研究所
承擔科技情報、信息的收集和諮詢、服務;收集科技文獻、論文、專著並提供查閱;負責國際信息高速公路Internet網眉山中心節點建設,並發展延伸服務網路;負責新技術、新產品查新檢索代理;提供科技情報信息的其他服務。
眉山市科學技術培訓中心
負責科學技術普及和科技培訓工作,負責制定科普工作規劃並組織實施;實施全市科技人員的繼續工程教育;開展農村適用科技及管理人才培訓;新技術新成果推廣運用培訓;開展各類專業技術技能培訓,以及承擔其他科技業務培訓。
領導介紹
邱炳光:黨組書記、局長
邱炳光,漢族,四川
夾江人。眉山市科技局黨組書記、局長。1995年7月-1997年9月任樂山市委組織部研究室副主任(正區級)、樂山市國企辦副主任;1997年9月-1997年11月任眉山地委組織部辦公室主任;1997年11月-2002年10月任
洪雅縣委常委、組織部長;2002年10月-2004年12月任
青神縣委副書記;2004年12月-2005年10月任眉山市紀委副書記;2005年10月-2006年12月任眉山市紀委副書記、監察局局長;2006年12月--任眉山市科技局黨組書記、局長。
主持市科技局全面工作。
分管市智慧財產權管理處、市防震減災局。
張 剛:黨組成員、副局長
張 剛,漢族,四川
樂山人。1996年12月-2001年5月任仁壽縣副縣長;2001年5月-2002年12月任仁壽縣委常委、紀委書記;2002年12月-2006年8月任眉山市科技局副局長、紀檢組長;2006年8月--任眉山市科技局副局長。
協助局長工作,分管農村科技科。
左永成:黨組成員、副局長
左永成,漢族,四川仁壽人。1998年3月-2000年3月任總裝第二十七試驗訓練基地政治部保衛部保衛處副處長;2000年3月-2006年8月任總裝第二十七試驗訓練基地政治部保衛部保衛處處長;2006年8月-2009年9月任眉山市科技局黨組成員、紀檢組長;2009年9月--任眉山市科技局副局長。 協助局長工作,分管高新技術發展及產業化科、市科技情報研究所、條財工作、財務工作、國際合作、科技培訓中心、省級及省級以上科技進步獎申報工作。
劉天舒:黨組成員、紀檢組長
劉天舒,漢族,四川
東坡區人。1997年12月-2002年12月任東坡區紀委常委;2002年12月-2006年9月任東坡區紀委副書記;2006年9月-2009年9月任眉山市紀委、監察局監察室主任、審理室主任;2009年9月--任眉山市科學技術局紀檢組長。
協助局長工作,分管局辦公室、發展計畫科、機關黨建、群團和安全保密等工作,負責紀檢、監察工作。
葉彬:黨組成員、市防震減災局局長
葉彬,漢族,四川
仁壽人。1998年5月-2001年12月任眉山地區科委綜合計畫科(1998年10月任副科長;2000年3月任科長、眉山市生產力促進中心主任);2001年12月-2007年4月任眉山市科技局高新技術及產業化科科長;2007年5月-2008年7月任眉山市科技局發展計畫科科長;2008年8月--任眉山市防震減災局局長。
協助局長工作,分管市防震減災局工作。主要負責貫徹執行防震工作的法律法規、方針政策,監督檢查本地區的執行情況;制定防震減災發展規劃,編制防震減災工作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和協助政府擬定破壞性地震應急預案、綜合防禦措施;會同有關部門開展防震減災宣傳教育工作,普及防震減災知識,提高全社會的減災意識;指導區縣防震減災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