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東坡文化旅遊景區管理委員會

眉山市東坡文化旅遊景區管理委員會

眉山市東坡文化旅遊景區管理委員會是眉山市為弘揚東坡文化和眉山歷史文化,設立的機構,掛眉山三蘇祠博物館眉山三蘇紀念館牌子,為眉山市人民政府直屬公益一類事業單位。

主要職責,現任領導,內設機構,人員編制,

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文化、文物、博物館、旅遊事業發展的發展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以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決策部署。
2.負責博物館館藏文物的保管,三蘇有關文物、圖書資料的徵集工作;負責三蘇祠以及管轄範圍內的不可移動文物的保護、管理工作。
3.負責博物館愛國主義教育基地、廉潔文化教育基地、三蘇文化普及基地的建設、管理、宣傳工作。
4.負責博物館三蘇有關文物、資料的展覽陳列工作,開展三蘇文化研究、宣傳工作。
5.負責三蘇祠、東坡宋城景區旅遊項目包裝、宣傳、招商引資、規劃、開發和協調、管理。
6.統籌協調有關部門設在景區範圍內的分支機構或派出所。
7.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現任領導

主任:冷林鋒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眉山市東坡文化旅遊景區管理委員會設13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管委會各項工作的綜合協調、檢查督促工作;負責勞動人事、工資、機構編制管理及考勤、考核工作;負責文電、會務、檔案、文秘等日常運轉工作;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負責幹部的考察、管理、任用工作;負責管委會內部事務管理,後勤保障工作;負責日常辦公用品、國有資產、政府採購等工作。
(二)財務部。
負責管委會財務和國有資產登記管理工作;負責管委會經營項目的財務管理、會計核算;負責幹部職工工資的發放和相關費用的繳納工作;負責日常辦公用品的保管和分配工作。
(三)保衛部。
負責景區消防、森林防火、文物安全及遊覽、交通等方面秩序的維護和停車場管理工作;負責景區國有資產的安全保衛工作;負責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和維護社會穩定工作。
(四)產業發展部。
負責景區內招商引資工作;負責文化旅遊產品的開發、推廣、銷售工作;負責景區門票的銷售、管理工作。
(五)宣傳行銷部。
負責景區網站、微信、微博等信息平台的建設、管理工作;負責景區旅遊項目包裝、策劃、宣傳工作;負責景區形象的建設、推廣、保護等工作;負責旅遊景區級別、旅遊標準化等旅遊品牌建設管理工作;負責講解員的培訓管理工作。
(六)規劃建設部。
負責組織編制景區旅遊發展戰略規劃、產業規劃以及專項規劃,經規劃主管部門批准後負責規劃的管理、實施;負責景區內項目建設工作;負責景區內政府投資工程項目檔案資料的管理、歸檔工作。
(七)園林管理部。
負責景區內名木古樹、園林綠化的管理工作。
(八)文物宗教部。
負責文物徵集、鑑定、評估和定級工作;負責館藏文物的登記、保護、管理工作;負責三蘇祠及景區內其他不可移動文物的保護、管理工作;負責文物部分的研究、展出工作;負責景區範圍內民族、宗教等有關工作。
(九)教育研究部。
負責廉政文化教育基地、三蘇社科普及基地、愛國主義教育基地等基地品牌建設工作;負責政策法規、三蘇文化、文創產品開發等的研究工作;負責《三蘇祠》雜誌的編撰、發行工作;負責博物館的展覽陳列工作。
(十)對外聯絡部。
負責與蘇氏宗親(蘇氏企業家)、蘇學專家日常關係的維繫和聯絡工作;負責對外文化交流活動的組織、參加;負責蘇氏宗親有關活動的組織、策劃或參與工作。
(十一)東坡宋城管理處。
負責景區內基礎設施和公共設施的建設、維護、管理工作;負責景區內環境衛生、社會治安、市政設施維護、園林綠化養護等工作。
(十二)蟆頤觀管理處。
負責景區內基礎設施和公共設施的建設、維護、管理工作;負責景區內環境衛生、社會治安、園林綠化養護等工作。
(十三)蘇洵家族墓地管理處。
負責景區內基礎設施和公共設施的建設、維護、管理工作;負責景區內環境衛生、社會治安、園林綠化養護等工作。

人員編制

眉山市東坡文化旅遊景區管理委員會核定事業編制60名,駕駛員臨時用工控制數1名。其中,主任(館長)1名,副主任(副館長)3名;正科級領導職數13名、副科級領導職數5名。管委會黨組、紀檢組織和機關黨委按黨章和有關規定設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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