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級公共圖書館

省圖書館一般指本詞條

省級公共圖書館(簡稱“省圖書館”),一般指省級人民政府設立的為社會公眾服務的公共圖書館。是具有文獻信息資源收集、整理、存儲、傳播、研究和服務等功能的公益性社會教育設施。

省級公共圖書館的業務工作包括:公共圖書館的一般業務,以及作為所在行政區地方文獻收藏中心、聯合編目中心、古籍保護中心和圖書館協調與協作中心所承擔的特殊任務。

我國(除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和台灣地區)共設有32所省級公共圖書館。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省級公共圖書館
  • 外文名:Provincial public library
  • 別名:省圖書館
  • 性質:事業單位
  • 行業標準:GB/T 40987.1-2021
  • 數量:32個
  • 上級單位:國家圖書館
  • 下級單位:市級公共圖書館
基本情況,行業標準,主要工作與職能,

基本情況

依據2018年《中國圖書館年鑑》,我國共有37所綜合性省級公共圖書館(不含台灣、香港及澳門地區),其中32所省級公共圖書館(廣西壯族自治區設有2所省級公共圖書館,分別為廣西壯族自治區圖書館和廣西壯族自治區桂林圖書館),5所省級少年兒童圖書館。
中國省級公共圖書館名單

行業標準

國家標準計畫《公共圖書館業務規範 第1部分:省級公共圖書館》GB/T 40987.1-2021由 TC389(全國圖書館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歸口上報及執行 ,主管部門為文化和旅遊部(文化)。規範自2021年11月1日其實施。
主要起草單位:國家圖書館 、湖北省圖書館 、山東省圖書館 。
省級公共圖書館
公共圖書館業務規範 第1部分:省級公共圖書館

主要工作與職能

文獻採集
文獻採集工作包括但不限於:圖書館根據館藏發展政策,結合該者需求,通過按受交存、購買、受贈、 交換、徵集、複製、自建資料庫等方式,將圖書、連續出版物、特種文獻、吉籍、地方文獻與特藏文獻、音像 製品、縮微文獻、數字資源等各類型文獻採選到館:在文獻到館後進行驗收、登記,並移交至編目環節;對 未到館文獻進行催交、補缺;建設與維護採訪資料庫。
文獻組織
文獻組織工作包括但不限於圖書館利用科學規則和方法,對各類文獻的外在特徵和內容特徵進行描述和整序,以保證讀者對文獻的有效利用,實現文獻的有效流通與管理。
文獻保存、保護與修復
文獻保存、保護與修復工作包括但不限於對館藏各類文獻進行合理布局、系統組織、科學管理,維護文獻的整體性;根據文獻載體材料的性質及損毀規律,防止、遏止或延緩文獻退變,對退變或損壞文獻採取措施或恢復接近原有特徵,或對其加固、修整。
讀者服務
讀者服務工作包括但不限於:圖書館本著平等、開放、共享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共圖書館法》等法律法規和各館讀者服務制度的相關要求,結合社會公眾、政府機關、企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等各類型服務對象的需求,有針對性地提供文獻借網、信息檢索、參考諮詢、講座、培訓、展覽、閱讀推廣、文獻開發服務:圍繞這些服務活動開展讀者需求調查、意見反鎖工作;讀者信息管理工作。
信息化建設
信息化建設工作包括但不限於:圖書館將現代信息技術廣泛套用到省級公共圖書館館藏建設、信息服務、業務管理等工作中,以提高圖書館資源建設質量、服務水平及管理效率。
協作協調
協作協調工作包括但不限於:圖書館之間或圖書館與其他機構本著互利互惠、避免重複建設的原則,通過分工合作、建立聯盟等形式協作開展的資源其建共享、聯合服務,合作搭建技術平台、其同開展人員隊伍建設,以更好地發揮圖書館的整體效益。
業務管理與研究
業務管理與研究工作包括但不限於:圖書館通過規劃計畫、考核評估等一系列過程,實現對圖書館事業和各項業務工作的科學化和規範化管理;對圖書館業務工作中的重要問題進行分析和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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