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交通運輸廳(省交通廳)

廣東省交通運輸廳

省交通廳一般指本詞條

根據《中共廣東省委、廣東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廣東省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粵發〔2009〕8號),設立廣東省交通運輸廳,為省人民政府組成部門。新組建的廣東省交通運輸廳承擔了原省交通廳的職責、原省建設廳指導城市公共客運的職責,以及交通戰備工作、地方鐵路建設等職責。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廣東省交通運輸廳
  • 領導機關:廣東省人民政府
  • 職責交通戰備工作、地方鐵路建設
  • 成立日期:2009年10月21日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直屬單位,人員編制,領導信息,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交通運輸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和政策措施並監督實施,組織擬訂公路、水路、地方鐵路行業發展規劃,參與擬訂物流業發展戰略和規劃,指導公路、水路行業有關體制改革工作。
(二)負責涉及綜合運輸體系的規劃協調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編制綜合運輸體系規劃,指導、協調交通運輸樞紐規劃和管理。
(三)承擔道路、水路運輸市場監管責任。組織制定道路、水路運輸有關政策、準入制度、技術標準和運營規範並監督實施,指導城鄉客運及有關設施規劃和管理工作,指導出租汽車行業管理工作,負責路政、運政和港口管理,負責水路運輸、水路運輸服務、外輪理貨、船舶代理、引航、航道、港口及港航設施建設使用岸線布局的行業管理工作。
(四)負責政府撥款的公路建設資金的監督和管理,協調或參與交通建設資金的籌集,負責廳管交通資金的撥付和監管,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公路、水路有關規費政策並監督實施,負責收費公路管理及公路聯網收費的組織協調和監管工作。
(五)承擔公路、水路、地方鐵路建設市場監管責任。組織協調公路、水路、地方鐵路有關重點工程建設和工程質量、安全生產及造價的監督管理工作,指導交通運輸基礎設施管理和維護,承擔有關重要設施的管理和維護。
(六)指導公路、水路行業安全生產和應急管理工作,組織實施重點物資和緊急客貨運輸,負責全省高速公路及重點幹線路網運行監測和協調,參與公路、水路有關交通戰備工作。
(七)制定交通行業科技政策,組織重大交通科技項目攻關,指導交通運輸信息化建設。指導、監督交通行業技術標準和規範的實施,指導公路、水路行業環境保護和節能減排工作。
(八)組織、協調和參與管理公路、水路交通行業利用外資工作,開展對外交流與合作工作。
(九)承辦省人民政府和交通運輸部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辦公室
負責文電、會務、機要等機關日常工作;承擔信息、保密、信訪、政務公開、對外宣傳等工作;負責機關和指導 直屬單位的黨群、思想政治工作。
政策法規處
指導交通行業體制改革、結構調整等工作;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和政策措施並監督實施;承擔機關有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工作;承辦有關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工作;指導本系統依法行政和普法教育工作。
綜合規劃處
組織編制綜合交通運輸體系規劃及公路、水路、港口、航道、地方鐵路等發展戰略、專項規劃,承擔有關協調工作;參與擬訂物流業發展戰略和規劃,提出相關政策和標準;承擔交通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前期工作、後期評價工作及有關規劃、收費公路立項的審核工作;提出中央與地方聯合投資、省有關專項資金和相關收費公路項目還貸資金安排建議;參與公路、水路有關交通戰備工作和救災等綜合管理工作;承擔公路、水路交通行業利用外資工作及對外交流與合作工作。
綜合運輸處
承擔道路運輸市場監管及指導城市公共客運的相關工作;組織實施重點物資和緊急客貨公路運輸;負責省際和省內跨市旅客運輸管理以及汽車出入境運輸管理;按規定承擔物流市場有關管理工作;組織協調道路、水路、地方鐵路等多種運輸方式的銜接工作;協調中央垂直管理的海事、民航、郵政及鐵路等管理機構的涉地相關工作。
基建管理處
承擔公路、水路建設市場的監督管理;承擔交通基本建設工程質量、造價監督、工程定額管理工作;承擔省管建設項目設計施工許可審查審批和部管項目施工許可審批初審工作;組織國家、省重點交通建設項目的竣工驗收;指導公路養護和農村公路建沒、管理工作。
地方鐵路處
擬訂地方鐵路建設規劃及年度計畫;組織編制地方鐵路的管理規程和技術規範,承擔協調地方鐵路之間和地方鐵路與國家鐵路交接站或換裝站接軌事宜;負責地方鐵路工程建設市場的監督管理,承擔工程質量監督和造價監管工作;擬訂地方鐵路建設投融資辦法。
收費管理處
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公路、水路有關規費政策並監督實施;承擔收費公路管理及收費站設定、車輛通行費標準以及收費公路權益轉讓的相關審核工作;協助做好收費公路立項、收費年限的審核及公路收費權質押貸款登記工作;推進收費公路聯網收費;承擔政府還貸公路“收支兩條線”管理及收費公路收費還貸、經營管理行為的監督管理工作;承擔清理整頓收費站的相關工作。
安全監督處(應急辦)
組織擬訂交通行業安全生產管理規章制度並監督檢查執行情況;指導交通行業安全生產的管理工作,監督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組織、指導交通行業安全生產和應急管理的宣傳教育工作;按規定組織或參與交通行業安全生產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承擔交通行業安全生產事故統計上報工作;負責機關及指導直屬單位的安全、保衛工作。
財務審計處
組織編制部門預、決算;承擔交通經費、外匯、信貸等有關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管理交通運輸專項資金;負責廳管交通資金的撥付及使用監督;負責廳預算缺口的融資管理、撥付及監督使用;負責機關及直屬單位的國有資產管理和內部審計工作;辦理公路收費權質押貸款登記。
科技處
擬訂交通行業科技、教育、信息化發展規劃、計畫和措施並指導實施;組織重大交通科技項目攻關;配合有關部門加強公路、水路交通無線電管理;指導交通行業環境保護和節能減排工作。
人事處
負責機關和指導直屬單位的人事管理、機構編制和勞動工資等工作;按規定管理直屬單位領導幹部;負責機關和指導直屬單位離退休人員服務工作。
駐廳監察室
負責廳機關及指導直屬單位的監察、紀檢、黨風、廉政建設等工作;承辦上級紀檢、監察機關交辦的事項;負責廳機關和指導直屬單位的黨務、統戰、共青團、工會、婦女、計畫生育工作;組織直屬單位政工幹部職稱評審工作;指導交通行業精神文明建設工作。
綜合行政執法局
指導、監督全省交通行政執法工作,承擔本廳的監督檢查、行政處罰和行政強制工作;組織查處重大違法案件,協調跨區域的交通執法工作。
港航管理局
參與擬訂水運和港口發展戰略、方針政策和起草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並監督實施;負責水路運政(水運執法除外)和港口行政管理;參與港口規劃及建設項目審核,負責對港口公用基礎設施的監督管理;負責水路運輸、水路運輸服務及船舶代理等輔助性業務的行業管理;負責港口及外輪理貨、引航等港口輔助業,港口及港航設施建設使用岸線布局的行業管理;協助管理水路運輸有關經費的統籌使用,協助組織徵收和管理港口行政管理等相關規費;負責組織實施水路重點物資、軍事、防洪搶險、緊急客貨運輸。

直屬單位

廣東省公路管理局
副廳級事業單位,歸省交通運輸廳管理。其主要任務是: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公路管理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規,按照國家和省交通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擬定全省公路管理規範。
(二)參與擬定全省公路發展規劃;組織實施經國家和省批准的國、省幹線建設計畫。
(三)按照分級分類管理的規定,負責公路建設、改造項目的審核工作;參與省管公路建設,改造項目的竣工驗收;承擔國家幹線(含高速)公路及其附屬設施的建設、路政管理、養護監管、路網運行調度等管理工作;指導、監督農村公路管理工作。
(四)負責省管政府還貸公路的收費和還貸工作;參與公路建設和養護資金的籌措、使用和監管。
(五)負責全省政府還貸高速公路的管理;負責收費公路運營的監管工作;負責組織接管經營期的經營性公路(包括高速公路、橋樑、隧道、渡口)。
(六)負責國、省道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指導農村公路安全生產工作;承擔全省公路交通戰備、應急搶險工作。
(七)負責全省公路科技項目的管理及成果的推廣套用;負責公路信息化建設。
(八)指導公路行業精神文明建設和行風建設;組織實施創建文明樣板路工作。
(九)承辦上級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局機關內設6個正處級處機構(辦公室、計畫財審處、基本建設與安全監督處、養護管理處、收費與科技教育處、人事處),核定事業編制122名,其中黨委書記、局長各1名、副局長(含黨委副書記)1名、總工程師1名,內設機構正處級領導職數8名,副處級領導22名。人員經費由財政補助。
廣東省航道局
副廳級事業單位,歸省交通運輸廳管理。其主要任務是: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航道管理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技術標準,與擬定具體管理規定並監督執行
(二)參與擬定航道發展規劃,擬定航道技術等級及航標質量技術指標;承擔航道建設前期工作、建設計畫的實施及航道建設的管理;負責全省轄區航道測繪工作。
(三)會同有關單位對航道進行綜合開發和治理,處理水資源綜合中與航道有關事宜;負責發布航道通告。
(四)負責全省航道及航道設施的管理和保護;負責有關航道行政審批,核查監督與航道有關的建築物(設施)施工放線。
(五)承擔協調通航水域船閘在運行、檢修過程中的涉航業務工作;負責航道機構船閘過閘費徵收和管理工作
(六)承擔有關航道方面利用外資、對外合作與交流工作。
(七)組織開展航道科研、技術交流和科技進步工作。
(八)負責航道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九)負責本系統二級單位領導班子和後備幹部的考核任免等管理工作
(十)承辦省人民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局機關內設8個正處級處機構,省航道局事業編制78名,其中黨委書記、局長各1名、副局長3名、紀委書記1名,總工程師1名,內設機構領導職數21名,其中正處級領導職數8名,副處級領導13名。人員經費由財政補助.
廣東省道路運輸管理局
為省交通運輸廳管理的公益一類、 副廳級事業單位。其主要任務是:
(一)參與擬訂並具體實施全省道路運輸、城市公共客運、出租汽車管理等相關政策、制度、標準和發展規劃。
(二)承擔道路運輸線路、營運車輛、樞紐、站場等管理工作。
(三)承擔機動車維修、營運車輛綜合性能檢測、機動車駕駛員培訓機構和駕駛員培訓管理工作。
(四)協助指導城市公交、捷運、軌道交通運營、出租汽車及汽車租賃管理。
(五) 協助承擔省際、市際客運、直通港澳台道路客貨運輸、汽車國際運輸、公路運輸服務、搬運裝卸業的行業管理。
(六)負責重點物資、緊急客貨公路運輸具體實施。
(七)具體承擔全省道路運輸安全生產的行業管理。
(八)承擔道路運輸行業相關行政事業性收費管理及運輸票證管理工作等。
局內設4個副處級處機構(辦公室、城鄉客運處、貨運物流處、車輛安全處)。核定事業編制36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2名、內設機構正、副職領導職數各4名,經費按財政補助一類撥付。
廣東省交通運輸工程質量監督站
正處級事業單位,主要任務:承擔省管交通建設項目工程質量監督工作;具體承擔全省交通工程質量安全監督工作的行業管理和業務指導工作;承擔全省交通行業監理、試驗檢測單位資質管理工作。核定事業編制55名,其中站長1名,副站長3名,總工程師1名。人員經費由省財政補助。
廣東省交通運輸建設工程質量檢測中心
不定級別,委託廣東省交通運輸工程質量監督站負責,主要任務:承擔省管交通建設項目工作質量強制性檢測工作及建設單位委託的試驗檢測工作;負責省管交通建設項目工程交(峻)工驗收質量檢測工作;承擔全省交通建設工程事故調查、鑑定、應急搶險工程的技術檢測工作;參與全省交通建設工程新結構、新技術、新產品科技成果鑑定的檢測;承擔相關檢測技術的開發工作。核定事業編制20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人員經費自理。
廣東省交通工會委員會
正處級事業單位,事業編制5名。主要職能:領導省公路管理局、省航道局工會及全省所屬各市、縣基層工會;領導廳機關及廳直屬單位工會和省交通汽車運輸集團(總公司)及港、航集團(總公司)工會,指導市、縣交通工會;受省總工會委託,聯繫省交通集團有限公司工會和省航運集團有限公司工會。
廣東省瓊州海峽輪渡運輸管理辦公室
正處級事業單位。主要任務:負責貫徹實施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檔案;協調、處理港航之間從事瓊州海峽輪渡運輸中的糾紛;定期公布海峽輪渡調度班期,組織、指導港航企業做好車船銜接、疏運工作,維護海峽運輸秩序;根據海峽輪渡運輸的實際情況,提出加強運輸管理的措施,報廣東、海南兩省交通行政主管部門批准實施;根據省交通行政主管部門的委託。依法查處違反海峽運輸市場管理規定的行為。核定事業編制18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人員經費由省財政補助。
廣東省交通運輸工程造價管理站
正處級事業單位,主要任務:承擔省管和國家授權省管交通建設工程造價管理工作;承擔省管交通建設工程造價的審查工作;承擔交通運輸建設工程施工定額和預算補充定額有關工作;承擔全省交通運輸工程造價管理業務指導工作;提供交通運輸工程造價信息服務等。核定事業編制35名,其中站長1名,副站長2名,總工程師1名。人員經費由財政補助。其履行職責取得的非稅收入,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
廣東省交通運輸廳機關服務中心
不定級別,主要任務:具體承擔機關後勤服務工作。逐步推進後勤服務社會化,新進人員實行人員聘用、契約管理、政府購買服務的用人制度。原核定的13名財政核撥事業編制,16名經費自籌事業編制暫予以保留,在編在崗人員實行實名制管理,隨自然減員或機械減員逐步核銷。由機構編制部門按比例置換、核定後勤服務人員數、配主任1名,副主任2名。
廣東省交通運輸檔案信息管理中心
正處級事業單位,主要任務:承擔交通政務信息化工作,具體承擔政務公開工作;承擔省交通信息資源的採集與利用,為政府和公眾提供信息服務;承擔重要交通技術資料和文書檔案資料的管理及我省交通工程、省交通運輸廳電子政務工程檔案專項驗收工作;指導交通企業單位檔案工作。核定事業編制24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人員經費由省財政補助。
廣東省交通運輸規劃研究中心
不定級別,主要任務:承擔省交通運輸行業發展的決策支持研究工作;承擔行業重大科技項目和尖端科研課題攻關;承擔省重點交通建設項目的預評估後評價等工作;承擔協作運輸管理、駕駛員培訓管理、交通運輸從業單位、人員資信的初審及輔助管理等技術性、事務性工作;為交通系統及社會提供交通政策法規及管理、運輸技術方面的引導和諮詢服務。核定事業編制50名。配主任1名,副主任3名,總工程師1名。人員經費自理。
廣東省瓊州海峽輪渡車輛運輸危險品檢測站
不定級別,委託廣東省瓊州海峽輪渡運輸管理辦公室管理,負責對瓊州海峽廣東至海南方向過海滾裝車輛進行安全檢測工作。核定事業編制31名,其中站長1名,副站長2名。人員經費財政補助。

人員編制

省交通運輸廳機關行政編制109名。其中廳級領導職數:廳長1名、副廳長5名(其中1名兼任港航管理局局長),總工程師1名;交通運輸綜合執法局局長1名,正處級領導職數18名(含安全總監1名、總規劃師1名、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1名)、副處級領導職數20名。

領導信息

廳長:王富民
副廳長:江明發、楊俊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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