盾[盾、楯、輴、鍎,讀音作dùn(ㄉㄨㄣˋ),亦可讀作yǔn(ㄩㄣˇ)、rùn(ㄖㄨㄣˋ)、chūn(ㄔㄨㄣ)]盾姓是個多音姓氏,可以讀作dùn,亦可讀作yǔn、rùn、chūn,同時也是一個多源流姓氏。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盾姓
- 外文名:dun xin
- 出自:周王朝官吏五盾司馬
- 亦稱:五盾司兵
姓氏淵源,遷徙分布,郡望堂號,
姓氏淵源
第一個淵源:源於姬姓,出自周王朝官吏五盾司馬,屬於以官職稱謂為氏。
五盾者,指的是大盾、步盾、子盾、戈盾、舞盾。
大盾,用犀牛皮製作的一種大型盾牌,沉重而有效,“敢立於矢石之所及”,用於群體攻防,但不適於單兵使用。一般官稱“大盾司馬”。
步盾,以牛皮、木、竹、藤製作的輕巧長方型盾牌,主要用於防弓箭的集群射殺。一般官稱“步盾令”。
子盾,以牛皮、木、竹、藤等製作的圓形盾牌,以及各類盔甲,主要用於步兵作戰。一般官稱“子盾令”。
戈盾,用堅木、金屬製作的橢圓型盾牌,主要用於防長大兵器的攻擊,多用於戰車、騎兵,以及大型祭祀活動。一般官稱“戈盾司馬”。
舞盾,採用輕巧軟皮革製作的盾牌,主要用於歌舞表演和大型禮儀。一般官稱“舞盾令”。
在典籍《周禮·夏官·司戈盾》中記載:“司戈盾,掌戈盾之物而頒之。祭祀,授旅賁殳、故士戈盾。授舞者兵,亦如之。”
在古代,五盾的職責用“兵掌五盾”概括之,就是明確其國家軍事統領的政治地位。
在五盾各職能的司職上,統稱為盾甲,在其後裔子孫中,有以先祖的官職稱謂為姓氏者,稱盾甲氏,後省文簡化為單姓盾氏、甲氏等,盾氏讀音多作dùn(ㄉㄨㄣˋ),但其中的舞盾之後裔讀音作rùn(ㄖㄨㄣˋ)。
第二個淵源:源於姬姓,出自西周初期舞伎乾戚,屬於以職業稱謂為氏。
在典籍《周禮·儀禮·明堂位》中記載:“舞者所執朱乾玉戚。乾,楯也。戚,斧也。舞者左手執楯,右手執斧,謂之武舞。”
在舞伎乾戚的後裔子孫中,有以先祖職業特長稱謂為姓氏者,稱楯氏、戚氏,盾氏讀音作rùn(ㄖㄨㄣˋ)。
第三個淵源:源於姬姓,出自春秋時期魯國社禮執輴,屬於以禮儀稱謂為氏。
輴車,靈柩車,就是儐儀喪葬之車,輴就是繪製有氏族圖騰的遮擋板。例如在典籍《周禮·儀禮·旣夕注》中注釋:“輴車載柩,而畫龍為楯,故曰龍輴。有四周軹,軸則無輴。一作楯。”
製作輴車、職掌喪禮的祭祀人員,就稱作“執輴”,其後裔子孫中有以先祖職業稱謂為姓氏者,稱執輴氏,後省文簡化為單姓輴氏。春秋戰國時期,“輴”、“楯”二字通假,因此又稱楯氏,簡筆為盾氏,讀音作rùn(ㄖㄨㄣˋ)。
趙盾,公元前653~前601年,即趙宣子,諡號宣孟,亦稱趙孟,為春秋時期非常著名的晉國執政上卿。
趙盾生在狄國,童年及少年時代也是在狄地度過的。周襄王姬鄭八年(魯僖公姬申十六年,公元前644年),在趙盾不滿十歲的時候,其父趙衰追隨姬重耳離狄,踏上了充滿險阻艱難的流亡旅途,客居異鄉的叔隗母子也飽嘗了離別後的寂寥、淒清和惆悵索莫的愁苦。直到周襄王十六年(魯僖公二十四年,公元前636年),在趙衰原妻趙姬(晉文公之女)一再懇求下,叔隗母子才回到晉國,這時趙盾已是年及弱冠的聰穎博達的青年了。從不恃寵固位的趙姬深明大義,又固請於公,以趙盾為嫡子,“而使三子下之”,其賢如是,實屬難能可貴。在典籍中,叔隗雖無過多的記載,也一定賢淑可風,教子有方,自是不言而愉。趙姬明義,叔隗賢惠,趙衰溫厚,在這種家庭環境的薰陶下,使趙盾知書達禮,溫文爾雅;而早年在狄地的閱歷,又使他養成了強悍勁直,豁達大度的性情,這兩種互補的品質在趙盾身上有機地結合起來,並在他執政後得到充分出體現。
周襄王三十年(晉襄公姬歡六年,公元前622年),趙衰逝世。由於趙氏家臣陽處父鼎力相助,越盾取狐射故(賈季)而代之,將中軍,執晉國政,時年三十歲左右。
趙盾初執國政,便在內政方面採取了一系列革新措施,表現出卓越的政治才能和膽識。他“制事典,正法罪”,補充和完善原有的法律條文,使賞罰量刑有明確的客觀標準可循;“辟獄刑,董逋逃”,昭雪沉冤積案,監督揖拿逃犯,穩定社會秩序;他還“續常職,出滯淹”,選賢任能,賦職任事,罷免那些庸才和政績平平的官吏。並將所制定的“事典”授予太傅陽子和太師賈佗,在晉國頒布執行,“以為常法”。這對於晉國政局的穩定,對於法家思想在三晉的孕育產生,都有一定的促進作用。
趙盾是個十分活躍、在當時各國有較高名望的政治活動家,有—定的政績可稱。周襄王三十一年(晉靈公姬夷皋元年,公元前621年),姬夷皋尚幼,趙盾代表晉靈公與齊、宋、衛、鄭、曹、許君盟於扈,為大夫主盟之始。周襄王三十二年(晉靈公二年,公元前620年),會諸侯大夫盟于衡雍。
周頃王姬壬臣五年(晉靈公六年,公元前614年),秦國以令狐(今山西臨猗)之役伐晉國,趙盾將中軍御之。周頃王七年(晉靈公八年,公元前612年),趙盾以諸侯之八百乘納捷菑於邾國。周頃王十二年(晉靈公十三年,公元前607年),楚莊王羋旅及鄭國入侵陳國之後遂侵宋國,趙盾率軍救陳、宋二國,會於斐林。十數年間,他主盟征戰,功績卓著。
然而,趙盾主晉國政初,晉襄公尚能敗秦師於崤(今河南洛寧),再敗秦師,取秦地汪及彭衙,使“秦終為晉弱……遂霸西戎”,不敢向東發展。南方楚國北進的步伐也受到遏止。及至周頃王五年(魯宣公元年,公元前608年),楚、鄭二國合兵侵陳、宋二國,與晉國爭霸,晉國卻屢敗於楚國。到周定王姬瑜九年(魯宣公十一年,公元前598年),楚入陳,次年圍鄭,大敗晉師於邲地;周定王十二年(魯宣公十四年,公元前595年),楚國人圍攻宋國,晉國弗能救,楚莊王霸業告成。從此,“晉辟楚”,晉文公創造的春秋霸業就此告終。這個責任究竟誰負,無疑,執晉國政的趙盾難脫干係。趙氏專權,晉國上下的政權不能統一,終於使晉國維持霸主地位的願望落空。但晉靈公荒淫無道,大興土木,致使晉國力日衰,政局不穩,當是主要原因。史書記載:“晉靈公侈,宣子驟諫而不入,遂不競於楚。”確實大有道理。
賈季說趙盾為:“夏日之日”,盛夏酷日確實令人生畏。然而,趙盾卻並不是冷酷無情毫無同情心之流。他嚴厲、峻急,卻又寬宏、忠厚。趙盾代成季任國政兩年,晉襄公卒,趙盾欲立晉襄公之弟姬雍。姬雍當時在周王朝,他“好善而長,先君愛之,且近於秦,秦故好也。”趙盾認為,“立善則固,事長則順,奉愛則孝,結舊好則安。”可見,趙盾立雍完全是為了晉國大局著想,但由於賈季的反對,特別是姬夷皋之母穆贏“啼於朝”,大鬧公堂,逼趙盾立姬夷皋為君時,趙盾競動了惻隱之心,改變了納公子雍的決定,背先蔑以御秦師,敗秦師於令狐。太子姬夷皋繼位,是為晉靈公,終於釀成爾後晉國霸勢日衰,“不競於楚”的結局。
趙盾不僅憐憫同情弱者,對自己的政敵也往往能以禮相待。有一次,趙盾到絳都(今山西翼城),途中見桑蔭餓人,當趙盾知道他是“歸而糧絕,羞行乞而憎自取,故至於此”時,深受盛動,“益與之飯肉”。後來,晉靈公欲殺趙盾,正是這位桑蔭餓人(刺客)感恩圖報,救了趙盾一命。
賈季怨陽處父“改蒐於董,易中軍”,在周襄王三十一年(魯文公姬興六年,公元前621年),派家臣續簡伯殺陽處父,農曆11月,晉國殺簡伯,賈季奔狄,其妻卻留在晉國,此時的趙盾非但沒有株連賈季的妻子,還派叟駢送她到狄國同丈夫相會。在史籍《左傳·文公六年》中杜預註:“宣子以賈季中軍之佐,同官故。”以同官而不殺賈季及妻,足見趙盾是個“虛懷若谷,篤定禮教”的仁義之士。
趙盾性情勁直,疾惡如仇。晉靈公繼位十四年,愈發驕奢淫逸,晉國民怨沸騰。趙盾犯顏驟諫,晉靈公懼,派鉏霓殺趙盾。卻見趙盾凌晨“盛服將朝”,“坐而假寐”。鉏霓被趙盾忠公親國的精神所感動,不忍殺死趙盾,又不願棄君之命,遂觸槐而死。成為春秋時期士大夫階層忠於國事的一段佳話。
這年農曆9月,晉靈公招趙盾飲酒,伏甲士於官庭四周,欲殺趙盾。由於右提彌明以死相救,趙盾成功逃出晉都。隨後,趙盾之子趙穿殺晉靈公於桃園。趙盾此時並未出晉境,得訊而歸,擁立公子姬黑臀為君,是為晉成公。關於晉靈公與趙盾間衝突的原因,今人看法不盡一致。有學者認為,這是趙氏專權、而“晉靈公長,思收政權”所致,並進而得出結論,晉靈公被殺,明是趙盾與趙穿的“預定陰謀”。
這種學術看法可能有失之偏頗,荀子在《正論篇》中曰“桀紂無天下,湯武不弒君,由此效之也。湯武者,民之父母也;桀紂者、民之怨賊也。今世俗之為說者,以桀紂為君,而以湯武為弒,然則是誅民之父母,而師民之怨賊也,不祥莫大焉。以天下之合為君,則天下未嘗合於桀紂也。然則以湯武為弒,則天下未嘗有說也,直墮之耳。”孟子曰“賊仁者謂之‘賊’,賊義者謂之‘殘’。殘賊之人謂之‘一夫’。聞誅一夫紂矣,未聞弒君也。”。趙氏在晉國專權,是不可否認的歷史事實,但晉靈公之“侈”,在眾多典籍中也有確鑿的記載,趙盾力諫失君之道的晉靈公,招來殺身之禍也在情理之中。晉靈公被殺時,趙盾逃奔在外,豈能預謀弒君?至於太史董狐所書:“趙盾弒其君”,明顯是對趙盾的不公,連孔子也為趙盾惋惜:“趙宣子,古之良大夫也,為法受惡,惜也,越競乃免。”到了周定王十年(晉景公姬孺三年,公元前597年),大司寇屠岸賈欲誅趙氏家族,曾找理由說:“盾雖不知,猶為賊首。”可見,趙盾確實不知道弒君一事。
自“驪姬之亂”之後,晉國若無公族。晉成公繼位,以“宦卿之適子而為之田,以為公族”,趙盾又使異姓大夫代為公族,晉公室之弱,自此方始。到了周定王六~八年(魯宣公八年~魯宜公十年,公元前601~前599年)之間,趙盾逝世。四年後,趙氏一族遭“下宮之難”,元氣大傷。但趙盾所開的異姓卿族代晉同姓宗族為公族的先河卻已經不可遏止。
爾後,晉國六卿益強,終於導致韓、趙、魏之家分開,三晉成為孕育法家文化的搖籃,使春秋時期的晉國在社會變革的廣度和深度上遙遙領先於其它國家。由此而論,趙盾的一生基本上是應當予以肯定的。
在趙盾的庶支後裔子孫中,有以先祖名字為姓氏者,稱盾氏,讀音作dùn(ㄉㄨㄣˋ),世代相傳至今。
第五個淵源:源於職業,出自春秋戰國時期楯欙工匠,屬於以職業稱謂為氏。
楯欙,亦稱輴欙,是一種專門在泥濘道路以及登山中使用的交通工具,車輪較之通常的車輛為小,用於登山的楯欙輪上有側牙,用於泥濘道路的楯欙輪上撐板,後俗稱“滑車”,在著名古典小說《說岳全傳》第三十九回中,有精彩的“高寵挑滑車”一段,說的就是這種楯欙,平時運輸貨物,戰時運輸軍需,兼可構築臨時性防禦工事。
專職製作這種車輛的工匠,就稱作楯欙工匠,在其後裔子孫中,有以先祖職業稱謂為姓氏者,稱楯欙氏,後省文簡化為單姓楯氏、欙氏等。古代“楯”、“盾”二字通義,因此亦稱盾氏,但讀音作chūn(ㄔㄨㄣ)。
第六個淵源:源於職業,出自春秋戰國時期楯鍎工匠,屬於以職業稱謂為氏。
楯,就是“盾牌”,是防護武器;而鍎,就是覆鍎,是攻擊武器,“覆鍎”就是槍,也稱作“𨨷”,就是專門攻擊“楯”的槍,槍頭碩大、沉重而銳利,後發展成為“槊”。
製作楯、鍎的軍工匠人,統稱楯鍎工匠,其後裔子孫中有以先祖職業稱謂為姓氏者,皆簡筆為盾氏,讀音作dùn(ㄉㄨㄣˋ)。
第七個淵源:源於官位,出自漢朝時期官吏中盾,屬於以官職稱謂為氏。
中盾,亦稱中允,太子詹事之屬。在史籍《前漢書·班固敘傳》中記載:“數遣中盾,請問近臣。”
中盾,是兩漢王朝的中央政府官職之一,主要從事皇子或皇帝的內務服務以及文學侍從,官秩為正三品。該官職設定於詹事府,轄下有少詹事等輔佐官職。
在中盾的後裔子孫中,有以先祖官職稱謂為姓氏者,稱中盾氏、中允氏,後省文簡化為單姓盾氏、允氏,盾氏讀音作yǔn(ㄩㄣˇ)。
第八個淵源:源於官位,出自唐朝時期官吏鉤盾署令,屬於以官職稱謂為氏。
鉤盾署令,為唐朝時期設定的官名,在史籍《唐書·百官志》中有記載:“鉤盾署令二人,掌供薪炭、鵝鴨、蒲藺、陂池、藪澤之物。”
鉤盾署令,實質上就是帝王的貼身寵臣之一,專職負責給君主們提供餐飲食品、布帛絲麻、洗浴梳妝、淫慾房事等所需的專門物資,分宮、供二署令,鉤盾宮署令主要負責內宮照應,多由宦官擔任;鉤盾供署令主要負責宮外採買徵集,多由外戚擔任。
鉤盾署令,一直沿用至北宋初期。北宋王朝建國後,宋太祖趙匡胤嚴厲打壓宦官職能,裁撤了鉤盾宮署令,但保留了鉤盾供署令,仍稱鉤盾署令。在宋太宗趙匡義執政後改稱為“博買庶士”,在宋淳化四年(公元993年)改稱“博買務”。
在鉤盾署令的後裔子孫中,有以先祖官職稱謂為姓氏者,選“盾”字稱盾氏,讀音作dùn(ㄉㄨㄣˋ)。
遷徙分布
今河北省的邯鄲市、涿州市,北京市,上海市,福建省的三明市,四川省的重慶市,均有盾氏族人分布。
郡望堂號
趙 郡:漢高帝四年(公元前203年)將原秦朝邯鄲郡改為趙國,治所在邯鄲(今河北邯鄲)。東漢建安年間(公元196~219年)改為趙郡,轄地在今河北省中部石家莊市、趙縣、邯鄲市一帶地區。隋朝時期移治到趙縣(今河北趙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