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片傳真機

用於傳送包括黑和白在內全部光密度範圍的連續色調圖像,並用照相記錄法複製出符合一定色調密度級要求的副本的傳真機。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相片傳真機
  • 外文名:Phototelegraphic  Apparatus
定義,相片傳真設備,套用和發展,相關標準,

定義

相片傳真機傳送連續色調(包括黑和白在內的全部光密度範圍)的圖像,接收端使用相紙(或底片)感光記錄。為使副本能達到一定色調密度級要求,在接收機內採取色調校正措施。相片傳真傳送機有固定台式和攜帶型兩種,採用滾筒式掃描;接收機多為固定台式,採用滾筒式或平面式掃描。在電話電路上可根據需要選擇調幅或調頻方式傳輸。相片傳真機主要適於新聞、公安、部隊、醫療等部門使用。

相片傳真設備

相片傳真設備包括傳送機、接收機、幅頻和頻幅變換器及監錄機。傳送機傳送調幅傳真信號,接收機對接收的調幅信號進行色調校正、解調,恢復成原來的圖像信號,再利用錄彩燈進行電光變換,在感光相紙(或底片)上曝光記錄。還可採用調頻方式,在發、收兩端分別設有幅頻和頻幅變換器,以實現兩種調製方式的變換。調幅方式適用於在有線載波電話電路上傳輸;調頻方式主要在有線和無線混合的電話電路上傳輸。傳送一份幅面為207mm×197mm(有效幅面為187mm×190mm)的照片約需17min(滾筒轉速為60r/min的情況下)或8.5min(滾筒轉速為120r/min的情況下),為及時監視接收信息,有的相片傳真機在接收時,還備有採用直接記錄方式(不需要化學處理)的監錄機。

套用和發展

1925年,美國電話公司的貝爾研究所研製出相片傳真機。第二年開放了橫貫美國大陸的有線相片傳真業務,當年又與英國開放了無線相片傳真業務。此後,日本和歐美各國相繼開辦公用業務,進入相片傳真機的實用化階段。相片傳真機最早用於新聞通訊社傳送新聞照片,以後又擴展到軍事、公安、醫療等部門。如傳送軍事照片和地圖、罪犯的照片和指紋、X射線照片或電子顯微鏡的放大圖像等。還有一種衛星相片接收機,用來接收氣象衛星拍攝的雲層照片或顯示海面溫度變化的紅外線圖等。

相關標準

實際套用的相片傳真機大多是模擬式相片傳真機,其國際標準化在1960年就已基本完成。數字式相片傳真機尚無國際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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