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互舉證責任

相互舉證責任是保險契約關係雙方擔負的互相證明對方違反契約規定,並為自己的要求提出證明的責任。舉證責任一般都具有相互性。一方舉證後責任就落到對方身上,對方則必須證明自己的正確、合理性的依據。

如保險人為了免除賠償責任,就要列舉證明,說明被保險人違反了保險單的規定,找出不予賠償的責任提出反證,駁斥保險人的證據,以確保自己獲得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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