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互差別

相互差別是因明用語。指因明立宗時有法與能別之間到底應該由誰來決定誰的問題。商羯羅主《入論》云:“此中宗者,謂極成有法,極成能別。差別性故”。《大疏》解釋道:“此取二中互相差別不相離性為宗體”,至於為什麼是互相差別,窺基沒有說明,由此在學界引起爭論。呂瀲認為只能由後陳去差別前陳,而不能互相差別;熊十力認為就體義來說,是互相差別的。

慧沼則解釋為:前陳作為“自性”可以領有更多的種屬性,而後陳明確其具有何種屬性,故叫能別,這就是兩者之間的互相差別。“前同於後”與“後同於前”兩者在本質上一致,只是角度不同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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