盱眙縣文化廣電和旅遊局

盱眙縣文化廣電和旅遊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
  • 辦公地址
  • 行政級別
  • 所屬部門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其他事項,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2.取消劃轉至縣委宣傳部的新聞出版、電影管理等職責。
3.將原縣旅遊局承擔的行政職能劃入縣文化廣電和旅遊局。
4.受託承擔檔案、民族宗教、教育、體育、科學技術等領域行政執法權。
5.加強劃轉縣行政審批局行政審批事項事中事後監管的職責。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人事科、財務審計科)。負責機關日常運轉,組織協調重要政策調研工作,負責起草重要綜合性文稿。承擔政務公開、機要保密、信訪、安全工作。綜合協調機關和直屬單位業務,督促重大事項的落實。承擔全系統新聞宣傳、信息報送及意識形態工作。
擬訂人才隊伍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人事管理、機構編制、勞動工資和教育培訓工作。指導全縣文化和旅遊人才隊伍建設。組織開展全縣文化系列專業技術職稱評審工作。指導文化和旅遊裝備技術提升。指導文化和旅遊院校建設和行業職業教育工作。負責文化、廣播、電視及旅遊行業人才隊伍建設工作。
負責部門預算和相關財政資金管理工作。負責機關財務、資產管理和政府採購工作。指導、監督直屬單位財務和資產管理,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內部審計工作。負責全縣文化和旅遊、廣播電視統計工作。
二、文化藝術科(文化產業科、文物保護科、非物質文化遺產科)。擬訂音樂、舞蹈、戲曲、戲劇、美術等全縣文藝事業發展規劃和扶持政策並組織實施。扶持體現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具有導向性代表性示範性的文藝作品和代表全縣水準的文藝院團。推動各門類藝術、各藝術品種發展。指導、協調全縣性藝術展演、展覽以及重大文藝活動。
擬訂全縣文化和旅遊公共服務政策及公共文化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擬訂全縣文化和旅遊公共服務標準並監督實施。承擔全縣公共文化服務和旅遊公共服務的指導、協調和推動工作。指導民眾文化、少數民族文化、未成年人文化和老年文化工作。指導圖書館、文化館(站)、基層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及旅遊公共服務設施等建設。指導公共數字文化和古籍保護工作。
擬訂全縣文化產業、旅遊產業政策和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促進文化產業相關門類和旅遊產業及新型業態發展。推動產業投融資體系建設,促進文化、旅遊與相關產業融合發展。指導文化產業園區、基地建設。擬定全縣文化和旅遊科技創新發展規劃和藝術科研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開展文化和旅遊科研工作及成果推廣。組織協調文化和旅遊行業信息化、標準化工作,指導推進文化旅遊大數據建設和智慧旅遊發展。
擬訂全縣文博工作規劃和文物保護管理的規範性檔案。承擔全縣博物館、可移動文物業務的指導和管理工作。監管、指導全縣文物安全工作。指導、協調文物考古、勘探、發掘、保護、搶救和研究工作。負責文物保護單位的審核、申報工作。負責全縣文物的發掘、保護、維修項目的審核、報批工作。指導文物、博物方面的科研和文物保護的科學技術工作。協同推進大運河文化帶和國家文化公園盱眙段建設。擬訂全縣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政策和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開展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指導非物質文化遺產調查、記錄、確認和建立名錄。組織非物質文化遺產研究和傳播工作。
三、市場管理科(政策法規科、廣電科技科、資源開發科、交流與推廣科)。擬訂全縣文化市場、旅遊市場政策和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對文化和旅遊市場經營的行業監管,承擔文化和旅遊行業信用體系建設工作。組織擬訂文化和旅遊市場經營場所、設施、服務、產品等標準並監督實施。監管文化和旅遊市場服務質量,指導服務質量提升。承擔旅遊經濟運行監測、假日旅遊市場、旅遊安全綜合協調和監督管理工作。
擬訂全縣文化和旅遊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開展法律法規宣傳教育。承擔文化和旅遊領域體制機制改革工作。指導並監督全縣文化市場綜合行政執法工作,受託承擔檔案、民族宗教、教育、體育、科學技術等領域行政執法權。加強劃轉行政審批局行政審批事項事中事後監管的職責。承擔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承擔機關行政應訴工作。
擬定廣播電視和網路視聽科技發展政策、規劃並組織實施。協調推進廣播電視科技創新和重大科技工程項目攻關。負責廣播電視技術質量監督,指導廣播電視技術計量檢測和技術成果轉化工作。承擔廣播電視播出機構和業務、廣播電視節目製作機構、廣播電視節目傳送、有線電視付費頻道、移動數位電視業務的監督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廣播電視節目評價工作,指導、監管廣播電視廣告播放。擬定全縣廣播電視傳輸覆蓋網和監測監管網的規劃,推進廣播電視有線、無線、衛星等傳輸覆蓋體系建設。負責廣播電視安全播出的監督管理和技術保障工作,指導、監管廣播電視節目傳輸覆蓋工作。指導、推進應急廣播體系建設,擬定廣播電視有關安全制度和處置重大突發事件預案並組織實施。指導全縣廣播電視有線、無線傳輸設備和電台、電視台等重點單位安全保護工作。擬定全縣廣播電視重要改革措施,推進體制、機制改革。協調推進三網融合,推進廣播電視與新媒體新技術新業態創新融合發展。
指導、協調廣播電視重大宣傳活動及重大突發事件報導和應急播報。指導全縣廣播電視節目創作生產。指導、監管全縣重大理論文獻片、紀錄片、電視卡通片的創作生產和播出。監管衛星電視接收設施和境外衛星電視節目的落地與接收。承擔電視劇製作的指導、監管工作,指導、調控電視劇的播出。指導網路視聽節目服務的發展和宣傳。對信息網路和公共載體傳播的視聽節目進行監管。審查其內容和質量,承擔節目應急處置工作。指導網路視聽節目監管體系建設。
承擔全縣文化和旅遊資源普查、規劃、開發和保護。指導、推進全域旅遊。指導重點旅遊區域、目的地、線路規劃和鄉村旅遊、休閒度假旅遊、生態旅遊發展。指導旅遊景區、旅遊度假區和旅遊風情小鎮建設。指導文化和旅遊產品創新及開發體系建設。承擔紅色旅遊相關工作。
擬訂全縣旅遊市場開發戰略並組織實施,指導旅遊市場和品牌建設。組織全縣旅遊整體形象和重點旅遊產品、旅遊線路的國內市場推廣。負責組織、參與國內縣內重大旅遊促銷、節慶及會展活動,組織開展國內旅遊市場跨區域合作。指導、管理、企業文化和旅遊對外及對港澳台交流、合作及宣傳推廣工作。承擔政府、民間及國際組織在文化和旅遊領域交流合作相關事務。指導全縣文化和旅遊企業開展自主外聯與市場推介工作。
機關黨委。按有關規定設定機關黨委,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黨群工作。

人員編制

縣文化廣電和旅遊局機關行政編制12名。設局長1名,副局長3名;正(副)科長(主任)5名,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1名。

其他事項

縣文化廣電和旅遊局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縣文化廣電和旅遊局行政權力事項按《盱眙縣文化廣電和旅遊部門行政權力清單》規定執行,在《盱眙縣文化廣電和旅遊部門行政權力清單》之外,禁止擅自設定或行使行政權力。
本規定由縣委、縣政府負責解釋,其調整由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現任領導

盱眙縣文化廣電和旅遊局局長:周海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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