盱眙縣人民法院

盱眙縣人民法院

1950年7月20日,盱眙縣人民法院成立,並先後經三次搬遷,最終搬至目前所在的盱眙縣二環路18號。經過60餘年的發展,作為國家審判機關,盱眙法院在打擊違法犯罪、維護社會秩序等方面發揮著重要作用。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盱眙縣人民法院
  • 區位:江蘇省淮安市盱眙縣
  • 地址:盱眙縣二環路18號
  • 郵政編碼:211700
  • 成立時間:1950-07-20
  • 院長姓名:接濱 
法院簡介,主要職責,機構設定,法院建設,所獲榮譽,地理位置,

法院簡介

民國24年(1935年),縣政府設司法處(後改司法科),下設吏警隊,辦理司法傳案(傳喚案件當事人)、送達事宜。實行三級審判制度後,盱眙審判事宜,歸安徽省鳳(陽)懷(遠)地方法院和安徽省戰區第四巡迴審判推事受理。 人民審判機關,始建於民國31年(1942年)12月。當時,縣抗日民主政府設司法科,審理刑事案件和處理重大民事糾紛。民國37年(1948年)12月,盱眙解放後,縣政府設司法科,負責有關案件的審理。 1950年7月20日,盱眙縣人民法院成立,為配合土地改革運動,同年12月4日成立盱眙縣臨時人民法庭,審理刑事、民事案件。1951年7月,在舊鋪、馬壩、熾老3個區建立人民法庭。1953年12月,上述3個人民法庭撤銷,同時在舊鋪、馬壩、仇河分別成立第一、第二、第三巡迴法庭。同年成立人民法院接待室。後第三巡迴法庭撤銷,案件歸接待室審理,接待室在該區設審判站。同年縣法院有工作人員12人。1955年3月,盱眙縣劃歸江蘇省淮陰專區。1956年11月,整頓後的縣法院有工作人員18人。 1958年4月,縣法院為配合全縣選舉工作,在馬壩、舊鋪、縣城三地各設1個選舉法庭。1960年上半年選舉結束,法庭撤銷。1967年2月法院被軍管,成立盱眙縣公檢法軍事管制領導小組,同年11月改稱盱眙縣公檢法軍事管制委員會。1973年9月,恢復盱眙縣人民法院和馬壩、舊鋪兩個人民法庭,同時設立桂五人民法庭。 1979年12月,增設三河、龍山(後更名仇集)2個人民法院。1985年8月,設立臨淮人民法庭。同年12月22日,泗洪縣鮑集人民法庭劃歸盱眙縣人民法院。至1985年底,縣法院設辦公室(下設信訪接待室)和刑事、民事、經濟等3個審判庭及馬壩、舊鋪等7個人民法庭。縣法院於1986年10月增設刑二庭和執行庭,1988年10月設立行政審判庭,1989年9月刑二庭和信訪接待室合併為告訴申訴審判庭,1994年10月設立法醫技術室、司法警察中隊,同年11月設立政工科。1997年3月,鮑集人民法庭改稱管鎮人民法庭,並遷址至管鎮。1997年12月三河法庭編制保留,人員與臨淮法庭合暑辦公。2000年1月12日撤銷告訴申訴審判庭、仇集法庭、舊鋪法庭、臨淮法庭和三河法庭,設立立案庭(下設信訪接待室)、審判監督庭和書記官處。2001年底從提高審判工作效率入手,撤銷了書記官處。2002年,執行庭和政工科升格為執行局和政治處(2003年9月26日縣編委辦正式下文),執行局內設執行一庭、執行二庭和綜合科,將民事審判庭、經濟審判庭分別改為民事審判第一庭、民審判第二庭,將法醫室列入辦公室序列。2003年6月,設立紀檢監察室(2007年4月28日縣編委辦正式下文)。2005年4月設立行政裝備科(2005年4月20日縣編委辦正式下文),2005年5月設立審判管理辦公室(2008年10月30日縣編委辦正式下文)。2012年6月設立少年審判庭。至2012年11月,縣法院設政治處、辦公室、紀檢室、行政裝備科、司法法警大隊、執行局、立案庭、審判監督庭(審判管理辦公室)和刑事審判庭、少年審判庭、民事審判第一庭、民事審判第二庭、行政審判庭及馬壩法庭、桂五法庭、管鎮法庭。目前,縣法院現有在職幹警86人,其中黨員55人,審判員52人(含院、庭長),助理審判員5人。具有本科以上學歷85人(其中具有研究生學歷或碩士學位13人)。

主要職責

其主要職責為:1、依法審理轄區內的刑事、民商事、行政案件;2、依法審理檢察院按照審判監督程式提起的抗訴案件;3、依法審理按照審判監督程式提起的再審案件;4、依法行使司法執行權和司法決定權,執行本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以及國家行政機關申請執行的案件和外地法院委託執行的案件;5、積極參與地方服務,總結審判經驗和規律,針對案件審理中發現的問題提出司法建議;6、加強法院隊伍建設,完善有關管理等

機構設定

辦公室6人政治處3人行政裝備科4人監察室1人審判管理辦公室1人立案庭6人刑事審判庭4人民事第一審判庭11民事第二審判庭7人少年審判庭5人行政審判庭3人審判監督庭4人執行局:執行一庭6人、執行二庭5人、綜合科1人法警大隊4人馬壩法庭5人桂五法庭4人管鎮法庭4人

法院建設

2014年六一前夕,針對審判活動中發現留守兒童在青少年違法犯罪中的比例較高這一情況,在全國率先發出了關愛留守兒童的督促令,督促留守兒童父母履行法定義務,引起社會廣泛關注。

所獲榮譽

江蘇省人民滿意法院、全省法院宣傳工作先進集體、全省法院民事審判工作先進集體、全省人民調解工作先進集體、省法院系統檔案工作先進集體、全省法院信息工作先進集體、江蘇省維護社會穩定工作先進集體、全省法院司法警察工作示範單位、全省集中清理執行積案活動先進集體、江蘇省巾幗文明崗、全省法院化解涉訴進京訪工作先進集體、全省法院新聞宣傳工作先進集體、連續四屆榮獲江蘇省文明行業

地理位置

盱眙縣人民法院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