盯市會計準則,要求公司按市價對持有的證券估價,而非按照證券的購買價格或是其它什麼價值。監管機構制定此規則是為了防止公司隱瞞損失。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盯市會計準則
- 要求:公司按市價對持有的證券估價
- 為了:防止公司隱瞞損失
- 簡稱:IFRS
定義則,討論,執行,
定義則
盯市原則
現有的國際會計準則(IFRS,由國際會計準則委員會制定)和公認會計準則(GAAP,由美國的金融會計標準委員會、會計師協會和美國證監會共同制定)都要求根據資產負債的不同特徵和管理者的持有意圖對不同類型的資產負債進行混合計量,即對交易目的資產和可出售資產按照公允價值計量,對持有到期的資產、貸款和沒有公允價值的負債按照歷史成本計量。 GAAP 和IFRS相類似,都把公允價值定義為一種資產或負債能夠與有意願的交易對手以有序方式進行交易和清償的價格。兩種會計框架都提供了分層次的公允價值計量方法:層次1-在活躍市場有可觀察的價格,因而採用市價對資產和負債進行價值計量,也稱盯市原則;層次2-沒有活躍市場時可採用模型來估值,但需要輸入可觀察的參數,稱為按模型定價;層次3-類似盯住模型的方法,用不可觀察的輸入參數和模型假設進行。GAAP和IFRS都要求對公允價值方法的運用、特定假設、風險暴露、敏感性進行披露。
在此次危機中,公允價值暴露出的問題主要體現在:一是公允價值較之於歷史成本加劇了市場的波動。公允價值較之於歷史成本更加動態,更能反映資產和負債的實時價值,但另一方面也加劇了資產和負債的價值變化,並通過公允價值計價工具的損益變動加大了收益的波動性。在此次危機中,各金融機構因為持有大量抵押類證券,按照公允價值計量出現了大量未實現(unrealized)且未涉及現金流量的損失。這些損失僅具有會計意義,但這種天文數字的“賬面損失”卻扭曲了投資者的預期,形成了“價格下跌—資產減計—恐慌性拋售—價格進一步下跌”的惡性循環。二是缺乏在非活躍市場運用公允價值的指引加劇了市場的動盪。從公允價值的定義來看,有序交易是其運用的一個前提,但在危機中,大量機構被迫變現資產,形成的價格並不符合公允價值的前提,但會計準則中缺乏對此類情況的具體指引,使得會計主體不得不按照不合理的市場價格進行公允價值計量,進一步增加了“賬面損失”額,加劇了“價格下跌—資產減計—恐慌性拋售—價格進一步下跌”的惡性循環。
可以說,在正常情況即低頻波段時,盯市是個負反饋環。然而,在極端情況即高頻波段時,盯市就追趕不上相位變化了。當相位滯後大於90度時,負反饋環就呈現正反饋環的特點。這時我們需要切斷反饋環,因此就需要一個斷路器。在情況恢復常態時再使系統重新恢復使用。在經濟系統中,我們需要建立這樣一種斷路器機制,抑制特殊情況下盯市原則和公允價值會計準則帶來的順周期性
討論
盯市會計準則的支持者稱,市場從易受驚嚇發展到極度驚慌,只有財務事項的完全披露才能讓市場滿意。
盯市會計規則的批評者則認為,雖然該規則在像紐約證交所上市股票市場這類深厚且流動性強的市場中可行,但是對持有處於混亂中心很少交易的複雜證券的那些公司而言,此規則實際上可能導致問題惡化。這些批評者表示,若市場薄弱或買家難找,堅持盯市規則可能迫使銀行將非流動資產的價值減記到低於該資產能產生的實際現金回報。
執行
財政部發布的《關於做好執行會計準則企業2008年年報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財政部門會計管理機構和監督檢查機構、財政監察專員辦、註冊會計師協會等有關各方成立聯合工作組,繼續逐日盯市,做好上市公司2008年年報分析工作。
通知稱,自2008年1月1日開始執行會計準則的城市商業銀行、非上市股份制銀行、外資銀行、政策性銀行、信託公司等銀行業金融機構以及中央國有企業、地方國有企業,應當正確地理解和掌握新舊準則銜接轉換規定,做好首次執行日的銜接轉換及2008年交易事項的處理,在此基礎上編制2008年年度財務報告。
通知要求,同時發行A股和H股的上市公司,對於以前期間從未涉及而於2008年新發生的交易事項,在A股和H股財務報告中所選擇的會計政策、所做的會計估計應當保持一致;對於原已存在的差異,鼓勵其在編制2008年年報時調整一致,如果調整確實存在困難的,應逐步消除有關差異並在年報中加以說明。
企業購買上市公司,被購買的上市公司不構成業務的,購買企業應按照權益性交易的原則進行處理,不得確認商譽或確認計入當期損益。
通知特彆強調,企業對採用公允價值計量的各項目,應當嚴格遵守會計準則相關規定,提供明確的證據表明其公允價值確定的合理性,特別關注估值模型以及計算參數的有關情況,並在附註中作詳細披露。企業應當繼續謹慎採用公允價值模式計量投資性房地產,除非有明確的證據表明投資性房地產的公允價值能夠可靠取得外,應當採用成本模式對投資性房地產進行後續計量。
此外,通知還要求企業正確理解會計準則中有關“控制”的規定,合理確定企業合併類型和合併財務報表的合併範圍。